不知道大家看到最后是什么感觉,案子虽然彻底告破了,但我是有点不舒服的。
在那个侦破技术手段并不先进的年代,有很多悬而未破的案子,甚至还有少数冤假错案,很多情况下是不应该责怪办案警察群体的。当然,警察这个群体很庞大,里面什么样的人都有,有认真负责的,就有敷衍塞责的,但随着法律制度的越来越完善,大部分还是能坚持基本职业操守。
像冉曦和赵赶鹅一样因为某个案子就把自己困在人生的阴影里十多年走不出来,甚至把后半辈子的都搭进去了,非但不是对追求正义的正确解读,反而是一种职业过度影响生活的悲哀。
冉曦的最后时光确实很催泪,他和赵赶鹅的执着也很令人敬佩,但他们的职业热情和追求美好生活之间并非只能二选一,完全是可以两者兼顾的。剧中这种悲惨胜利的剧情设定,非但不能引起观众的共鸣,反而会让人觉得有过度卖惨的嫌疑,而且这也不是大多数警察的职业和生活的真实写照。
警察和法官检察官律师一样,都是社会法制体系里的一种正常的职业,每一个从业者能做到尽职尽责就是对这个职业的最大尊重,由于某些职业特性,完全不影响个人和家庭生活是不太可能的,但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候也可以做到在职时候尽心尽力不把工作情绪带回家影响家人,如果连调节好正常情绪对待自己家人都做不到的话,从事这个职业的意义在哪里呢?
所以很敬佩冉曦和赵赶鹅的职业精神,但不提倡他们的生活逻辑,广大守法的人民群众需要的也是更人性化的警务工作者,而不是过于脱离人间烟火的“神探”。
全剧的案情逻辑没什么太大问题,演员演技也很出色,就是剧情的立意,尤其是两位男主尤其是赵赶鹅的性格和生活观有点脱现,不太具有认知的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