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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的感觉,这帮在沙漠里头搞音乐的,一个比一个怪咖。

他们“天生”的漠视一切,男主想在他们之中寻找女儿的下落,几乎是缘木求鱼。

故事里头,并没有对男主的女儿为什么失散做太多的描述,只是若隐若现的表示,那个女儿,或许也是想追着音乐表达自己“愤世”的其中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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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头“唯一”的对抗,就是嬉皮士玩世不恭的态度。

不过,故事里头的制服,并没有开枪。

这是一次“秩序”和“反秩序”的微小冲撞,制服甚至都不愿意搭理,他们,或许有更大的事情要做,而不是满足于嬉皮士“小小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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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男主就这样跟着他们一起流浪。

虽然“一起”,但男主还是下意识的觉得,并不是“一起”。

单纯的儿子觉得,既然大家一起旅行,彼此互相照应是应该的。

然而,“老于世故”的男主,还是觉得有所保留比较好,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后来,果不其然,嬉皮士理所当然的想要“资源共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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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士为什么成为嬉皮,故事里头没有交待。

但是,这帮人应该是经历过劫难的。

那若有若无的战争,曾经真实的发生在他们身上。

战争带来的伤痛,不仅是身体上的,更是心灵上的。

除了苦中作乐,这个世界留给他们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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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悬崖边上,前车发生意外。

男主下车帮忙。

但不知道为什么,在如此险要的地方,男主竟然停车不拉手刹,眼看着前车解决了问题,后车却发生了溜车,可怜的小孩在车上根本没有逃生的机会。

这一幕,压根不明白,导演究竟是发了什么神经,设计这么一个桥段,活生生的切断了男主的“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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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这个寥无人烟的地方,也是文明所及的雷区。

眼看着嬉皮士一个个点灯拔蜡,男主此时心底已无波澜,坦然的一无所有的往前走,下一步,会不会触雷,他已经无所顾忌。

或许,人类就是这样,为了寻找“梦想”中的目标,丢失了身边的幸福,走向“接近终点”的结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