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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老外是幸運的。

女主可以選擇這樣的生活,找一個書店的工作,可以每天和簡奧斯汀一起,還可以養活自己。

這樣的生活,值得尊重。

給一個“活在不對的年代”的群體以生活空間,這是文明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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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女主到一個東方餐館吃東西,因為餐具裡頭的圖案,忽然靈感大發,寫出了一個驚天開局。

身為閨蜜+同事的“男友”覺得女主寫得相當精彩,有了“名著”的風範,于是鼓勵女主繼續寫下去。

不過,不好意思,也就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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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女主決定勇敢一次。

對面的地導……竟然是簡奧斯汀的唯一傳人,這排面可了不得。

隻是,這位幾代單傳對老祖的作品,可沒女主那麼鐵粉。

這一波凡爾賽……

女主當然是忍不了了。

而且,老天爺也不給力,車半路壞了,前不着村後不着店,兩位話不投機半句多的孤男寡女在車裡窩了一夜。

當晚,阿杜不知道有沒有在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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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了一夜,女主到了房間就要洗澡。

但是,多少得先知道浴室在哪兒吧。

這哧溜溜的闖入,讓單傳有點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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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作家聚會嘛,必然會有思想碰撞的。

專業人士需要有使命感,交流會上,富有使命感的作家發表了激情洋溢的演講,但這一切,女主相當不以為然。

其實,寫小說,首先得寫好一個故事。

你不能拍一部爛片,但因為主題鮮明就強迫觀衆買單對吧。

我們讀書,不是為了期待成為“嘔吐劇”裡頭的男主主角,而是希望在書中明白,我們隻是普通人,學會接受自己的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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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需要療愈的傷口,生活向來很公平,對每個人都會進行無差别的打擊,你隻看到自己的,沒看到别人的。

此時,駐地作家裡,恰如其分的兼職了一位神棍。

作為“易經大師”,她能“預見前程”。

好吧,既然能編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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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最後,當然是happy ending。

無論哪裡,所謂的“成功”,還是需要世俗的“标準”來進行衡量的。

不過,我們都會思想混亂,唯一的對抗,好像隻有“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