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的整體完成度真的極高,女主角的人物塑造非常特别,不落俗套,劇中角色邏輯自洽是我對人物的最大要求,這部劇确實做到了。除了第十一集,感覺十一集有人物崩壞的地方,這裡就不贅述了。

彭萊是個極度别扭的女主角,沒有扮演好人生中任何一個角色,事業和生活都極度拉胯。表面上大大咧咧自信滿滿,實際上自卑又極度缺乏安全感,用酒精麻痹自己,僅僅是因為事業不順,就會感到已經一敗塗地,失去希望,先入為主地認為自己的女兒也會因此讨厭自己,會把自己送的東西全部扔掉。因為這種一己之見,她十二年沒有見女兒,這是前提。

要想不被人拒絕,就要先拒絕别人,是彭萊最喜歡的電影台詞。父母的離去和姑媽的虐待給彭萊帶來了一生的傷害,最後一集内心對話中白衣彭萊問黑衣彭萊為什麼十二年不回來看女兒的時候,彭萊列舉了種種原因,當然,護照被扣、事業不順都是原因,但歸根結底,還是彭萊不想去看女兒。或者說,彭萊不認為自己可以成為母親、有資格成為母親,當她事業受挫的時候,她解釋不去見女兒的原因是“這樣的媽有什麼好見的”,完全否定自己的存在價值。與此同時,和女兒的親密關系讓她非常恐懼,所以在多年後與女兒再次見面之前的想象中,别人眼中正常的母女關系,她卻脫口而出“真惡心”。

在彭萊的世界裡,一段正常的關系會讓她深感不适,暴力和髒話才是她所習慣的,因為這就是她從小長大所經曆的環境。多年以後,即便離開了那個環境,她還是完美繼承了母親和姑媽的糟糕行為,無論是抛棄女兒,還是酗酒。她深感愧疚,但是她無法面對愧疚,因為一旦承認她是錯誤的,她就再也無法面對她自己了,所以她隻要空閑下來,就會酗酒,沉浸在酒精的世界裡,對着酒說“我愛它,它也愛我”。

但是很顯然,她愛母親,母親卻抛棄她,她愛女兒,卻抛棄了女兒,她愛搖滾樂,但是每一次演出都喝的爛醉如泥,把演出搞砸。她的人生中滿是悲劇,無論是她的性格還是她的命運,她失去了她的一切。她在夢裡幻想着她實現了夢想,紅透半邊天的搖滾樂隊,樂迷大喊着她名字,然後坐着豪車在歡呼聲和掌聲中傲然退場。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後一幕,她在美國終于成為了搖滾巨星,來到學校接她的女兒,學生們在兩邊排排站投去羨慕的目光,而她帶着拉風的笑容走向她的小女孩。

黑夜想成為白天的英雄,可惜黑夜卻隻是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