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會看到夫妻、親子之間在讨論愛和回報的事情。夫妻追求共鳴,親子養兒防老。作為人,我愛你,便想為你付出,我付出了,便渴望你能知道,且有所回應,這本是很正常的事,若不管對錯,我相信任何人都會對這樣心理行為投以理解,不然它也不會被定義為正常了。但是,默認一件正常的事正常地發生,在任何時候都是一件危險的事,因為默認也是一種選擇,任何選擇都會有代價,而正常的定義可以幫助你在現實不按預期發展,把代表代價的賬單出示給你時,将很多東西自動合理化,讓你心安理得地接受賬單。這樣,會掩蓋住很多本應暴露出來的東西,比如,你的心意。
回歸正題,先對愛與付出這兩個詞下一個定義。
付出是指一個人主動,從内心自發地去以耗費一定成本為代價做一些對别人可能好的事情。這些成本,可能是時間,可能是金錢,也可能是自己的愛好、心願甚至自己變得更好的可能。我們常常覺得甘願付出與犧牲的人是偉大的,因為禮義廉恥公序良俗教導我們,别人對我們好,我們就應該有所回應和表示。如果對方是出于愛才對我們好,那我們自然應該用愛去回饋。很好理解吧?但是,這樣的想法正确嗎?并不,它更像是強行為愛設下的規則,當愛被設定了這樣那樣的規則,那它就已經不是愛了。
實際上,并不是任何付出都應該有回應,也并不是付出得更多的那一方就值得被愛,愛是一種自然産生的利他行為,必是“利他”先成立,才有機會去”利己“。如果一個人一直強調他的付出,他的犧牲,甚至以失去自我為代價去換取對方的回應,感恩,愧疚等一系列回報,那他的出發點并不是愛,而是先感動了自己,然後營造出一種債權雇傭關系,弱勢和委屈都隻是他這個人設樹立的假象,他欺騙了他人,也欺騙了自己。他其實不是在愛,他是在放債,而被他愛的那個人,有時可能在自己毫不知情,根本不需要借款的情況下,卻被迫背上了這種借款合同,明明被pua了,還要被要求感恩戴德,如果自己不想回應,還會被世人說有個那麼愛你的人,你怎麼不知足?你怎麼那麼冷漠?你怎麼不知回報,沒有道德?請問,如果你真的愛我的話,你會忍心讓我陷入這種道德困境嗎?如果你真的愛我的話,我内心需求是什麼,你知道嗎?如果你真的愛我的話,如果我說我接受不了你的付出,你會尊重我嗎?你可能是世界上對我最好的人,可惜,你并不愛我。

所以,愛,需要回報嗎?在我眼中,這個問題,也是那種壓根就不該問的問題。因為愛和回報是兩碼事,沒有需不需要一說。
在愛中尋求回報的人,可能搞錯了一件事,愛不求回報,并不是成年人對一地雞毛虛僞的美化,它真的是亘古不變的真理。如果你真的愛一個人,你真的不會去為他有沒有回應你的愛而委屈,因為愛本質上是一種絕對私密的事,源于自己,也終于自己,而對方不過是你執行愛的一個對象而已,他沒有義務一定要去對你想做的事有回應,哪怕他因此而獲利。

但絲毫不考慮回報,一味付出的人也可能會走向另一個極端。不求回報,不等于不需要回報,因為愛跟人的興趣、情感一樣,都應該有期限,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不會過期的愛情。再偉大的愛情,若長時間得不到回報,也是會逐漸消亡的。但是一份良好的回報會在無意中延長這份期限。而回報,有時并不是說你要犧牲什麼,反過去付出什麼,得看對方需求,可能付出的人,渴望的隻是一份理解,一份認可。我始終堅信,回報是為了促進愛的延續,而不是證明愛的成立。隻有當愛成立過後,雙方渴望延長其保質期,回報才能發揮價值。

如果你愛一個人,你所在意的,隻有兩件事,你對别人的付出有沒有對别人産生好的結果,以及,别人對你付出時,你如何正确地回應這份付出。對于付出方,沒有産生好的結果的付出不值得被提及,那不是該津津樂道的事,比起别人不接受時你覺得委屈,你更應該做的是羞愧,并且重新去考慮怎麼付出合适,因為你想做,你就要保證把它做好,做到你和對方都覺得好,這是愛。而對于接收方,對别人錯誤的付出産生積極的回應便是在犯罪,你應該及時阻止他進一步行為,而不是陪他在錯誤裡沉淪,拒絕不恰當的付出,銘記别人對自己的好,卻并不為之所脅迫,這才是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