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有情亦無情”。本以為倚仗于法,便可讓罪犯無處遁形,最後才知道有時候法就是庇護所。
影片随着槍響,女主倒地結束。首先真實故事改編讓這部劇添加了一絲驚恐與難受。其次影片中的内容讓我有點不理解,不知道是本來故事便是如此,影片做了還原,還是影片改編成這樣的?
第一,小女孩銀雅收到了短信,為何隻身一人前往?本來就是弱勢群體同時心靈遭受過創傷,第一時間應該告訴自己的媽媽,讓媽媽來處理這件事,而不是拿着一把美工刀再次羊入虎口。
第二,銀雅自殺後,媽媽柳琳看到手機内容,為何自己一人就去殺人了呢?自己也是女的,也是弱勢群體,如果最後結局不是這樣,而是自己也因此犧牲了不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嗎?
其實後面我自己仔細想了一下,銀雅不想讓媽媽知道,因為她已經抱着必死的決心了,可能知道會被再一次侮辱,也許知道他們可能會知錯愧疚回心轉意,但最後隻是讓自己再一次的失望。至于媽媽柳琳,看到自己女兒赤身裸體表情呆滞的拉着大提琴,那一刻,真的撕心裂肺,也是在那一刻她抱着必死的決心,打算用自己的命來換這三個惡魔都命,為母則剛,明知道自己可能勝算不是很大,但為了自己女兒,還是會義無反顧的去。
因為法無法帶給她安全感,隻好讓自己去伸張正義。
影片有一句台詞:“上訴隻會讓他人财兩空,不如達成和解,拿點補償金給孩子補補身子,咽不下這口氣那也沒辦法”
法律沒有保護該受保護的人,反而保護那些不該保護的人,難道未成年就可以淩駕于法之上嗎?這也是壓死媽媽柳琳的最後一根稻草,在收到内容的那一刻徹底崩潰。
影片結尾過于草率,沒有讓人有一種大快人心的感覺,如果壞人需要靠受害者去解決,那要警察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