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養人一案和明偵的案情設置很相似,有一讨二讨,一搜二搜,甚至還有多偵探投票。目前劇中給出的兇手是偷毒的大姐夫李赤,掐死多寶的二姐夫(主謀二姐),作案的過程和動機都讨論清楚了,但這真的是案件的全部嗎?

本案最大的疑點就是三姐曹笑向三長老提出的終止花甲葬的條件,中止的條件是主要繼承人的s亡就可以中止花甲葬,為什麼條件是這個前提?既然有能力改變,為什麼不選擇其他條件,比如出家,比如捐出全部家産?這個前提條件的提出注定了多寶必然的結果—s亡。

提出這個前提的人表面上是三姐曹笑,但從後面她下不了手沒毒殺多寶,證明這個提案另有其人,那就隻能是她父親老曹了!

老曹讓三女兒曹笑通過了這個殺子的提案,誘導三女兒去殺小兒子多寶,這是第一套方案。當天晚上,老曹中途離席,不是如廁,而是正如他自爆的回家去了多寶的房間,目的是看三女兒有沒動手。如當時多寶沒死,老曹就會自己親自動手毒殺多寶。

當晚,老曹看到多寶已s,以為是三女兒動手成功。如果蘇和盧沒有懷疑到他和三女兒,就由二女兒和女婿頂罪。但懷疑到自己了,老曹使用了和大女兒一樣的辦法,自爆實情(自己有中途離席,短時間往返的能力),這樣反而減輕自己嫌疑。三女兒自己沒動手,見弟弟s了,以為老曹動手就把罪擔下了。明察秋毫的狄公弟子自然會查清全部案情,在老曹這裡,他沒親自動手,自然無事。(我傾向于老曹不知道是他大女兒一家動的手)

至于遺囑這部分,我考慮了很久,有個大膽的設想。老曹之所以把遺囑放在他早就知道是多寶親生父親的管家丁瑁這裡,是他設的一個考驗,一個殺人誅心的考驗。如果管家守住了秘密,沒有外洩遺囑内容,他親兒子少了第三甚至第四個有殺機的人。如果丁管家洩露了秘密,那多寶,他的親兒子就會因他的小貪念被知道遺囑内容的人害死(而遺囑内容正是他自己洩露的),殺人誅心不過如此!(老曹早就知道自己可以不用s,這份遺囑就用來考驗所有人)。至于是誰動手殺多寶,老曹不在乎。

老曹設計了一切,做了a計劃(改動花甲葬前提誘導三女兒動手),b計劃(宴席中離席回家查看多寶是否s亡,如沒s親自補刀),備用計劃(用遺囑誘導所有人入局殺多寶)。唉,可憐的多寶,在必死局裡的可憐的多寶。

(有個細思極恐的腦洞,為什麼用紅脖子做毒,是不是因為大女婿在到處吹噓他破獲下毒案件時,老曹就想到了這個方案,甚至是不是還經常有意無意提到這個案件,明裡暗裡提示大女婿他手裡有瓶毒藥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