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电影不同于以往的港产庭审戏,主创就没打算用逻辑和法律来说服你相信这个故事。原因有二: 一、片中如钟家那神一样的权利主体就是不可战胜的!(如果你知道钟家这一符号代表着什么。) 二、“母亲杀了自己的女儿”这种指控能在法庭上说出来就是荒诞的。 如果主创真的想拍一部传统的庭审戏,我认为就不会选择这样荒诞的条件设定。所以案件的推理过程不重要!关键证据和证词基本就是随手抓来的套路,为的是推动剧情到达最后那场终极对决。其实终极对决也不是主创的目的,原因和上面的相同。主创真正的目的是把这些年在香港发生的事在一个法庭上面用符号对位的笔法再现出来。并通过黄子华的口把这些讲出来给香港人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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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后的庭审大戏,表面上看起是一张法庭辩论,其实是一次以大银幕为载体的集会演说,演说者是香港司法共同体,听众就是陪审团以及他代表的银幕前的你我。法庭上对抗的也不是控辩双方的律师,而是香港司法共同体和巨大权力主体的对抗。背后的旁听席既是权利主体的代表也是一张陆港权力地图,警察陆定衡是这张地图里作为香港的边缘存在。‍‍‍‍‍‍‍‍‍‍‍‍‍ 由于内容的敏感性,我不打算在这里做细致的分析,做了一张符号对位 的逻辑导图,大家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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