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假期,想好好看完之前在收藏夾裡種草的好片,于是我在深夜時分打開了這部高分黑白片《十二怒漢》。雖然是半個世紀前的老片子了,但是B站爸爸買的視頻清晰度好評鴨,還有片子裡飾演12個“怒漢”的演員,演技真的無可挑剔。拍攝手法上多次運用了長鏡頭和人物近距離神态特寫,這有多考驗攝影師和演員的專業性,可想而知了~

這個劇本的故事并不複雜,甚至整部電影的拍攝場景簡單到隻有3處,卻能讓觀衆覺得精彩絕倫,酣暢淋漓。20世紀的一宗發生在貧民窟裡的謀殺案,所有證供都把兇手指向是死者的18歲兒子,由12個不同背景、不同職業的人組成的陪審團要負責讨論商榷被告的18歲少年是否有罪,是否應判死刑。故事的結尾是以少勝多,辯論的過程高潮不斷,有不少台詞也甚是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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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個人都堅持認為故事裡的被告小男孩有罪的大環境下,隻有1個人從頭到尾能堅持自己認為被告無罪的觀點。并根據證供、現場環境、多處案件的細節,通過一步步的推理和分析,說服其他11位陪審員,最後達成被告無罪的共識。

十二位陪審員的“怒”,是有兩部分的原因。一個是外部環境因素,炎熱的夏天,局促的會議室小房間,讓人汗流浃背,心情煩躁,并且認為讨論結果不能跟随大部分人意見早點結束而被耽誤時間的焦急。二是自己固有的觀點與反方不斷博弈,到最後被一層層擊破時的不快。

一開始,我無法理解為什麼亨利·方達飾演的唯一從頭到尾堅持被告人無罪的8号陪審員要跟其他11個人“唱反調”。他所給出的答案,隻是因為他覺得案件存在“合理的懷疑”,就是說案件裡還有他想不通的疑點。秉持着身為一個陪審員的責任、對法律和生命的尊重,從心底的正義和良知出發,他勇敢地開口提出了自己的“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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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1位陪審團成員,有大部分并不是真正關心這位被告少年的死活,有人因為被告的出身,帶着成見,就認為他有罪,甚至還有人隻是想快點結束讨論,好趕回去看球賽。心中充滿冷漠,眼中沒有對生命和法律的尊重。

少數服從多數,不知從何時起變成了社會慣用的規則。從衆,不可否認,在多數情況下是節省時間,提高效率的方式。但這種心理對人的弊端也是不可忽視的,随大流,容易養成思維惰性;人雲亦雲,看到大環境和主流輿論,再加上自身對某些人或事情的固有印象和偏見,就笃定了自己對社會上一些重大事情的觀點,甚至不惜跟其他人發生争執來“捍衛”。這部片子實在影射了現今網絡上的鍵盤俠,還有一些被帶路黨帶起了節奏就跟着起哄的網絡噴子,我甚至還想到了現流行的飯圈文化裡那些缺乏理智的粉絲不分青紅皂白地維護自己的“蒸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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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社會工作後,我發現越來越忙碌的步伐、越來越碎片化的時間,在無形中消磨着我們獨立思考的能力。我們懶得提出經過自己思考,排除自身成見和他人影響的觀點;甚至連說出自己内心不從衆的看法的勇氣都沒有了。

我很佩服電影裡亨利·方達的這個8号陪審員的角色,佩服他的獨立思維,佩服他的邏輯缜密,佩服他敢于發聲的勇氣。願每個敢于發表“異見”的你們或我們,都能被認真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