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這部影片是在幾年前的一個冬天,我已經忘記緣何發現了它。但仍然記得在看的時候,從片頭到片尾,每一秒鐘、每一幀每一幕我的目光都沒有挪動過。
之所以這樣說,并不是覺得它作為一部紀錄片有多麼優秀,而是被影片裡那種真實、真摯的人與生靈之間的感情所打動,真情是僞裝不出來的。的确,它作為一部紀錄片在各個方面都存在着瑕疵,但就影片本身要傳達的内容與觀念來講,它無疑已經超越了紀錄片的意義,我覺得,不必用任何條條框框的電影形式來圈禁它,更沒必要抓住一些無關緊要的細節去評論它。
難道我們看一部影片隻是要挑出那些能讓我們自鳴得意一陣的缺陷,卻完全忽視影片的精神内核嗎?我想說,對待這部影片太苛刻,我做不到。
說回影片内容,從李微漪決定救下格林并帶到城市那一刻直到十幾個月後一步步讓格林重返狼群,這一個漫長曲折的過程着實給我帶來不小的震動。影片中雖然大部分鏡頭都在格林這匹狼身上,但我卻尤其關注人的行為,實際上影片所要傳達的東西也正是從裡面的各種人身上顯露出來的。李微漪把格林當作自己的兒子一樣呵護、陪伴,而手持棍棒的那群人卻幾次想要結果了格林的性命,善良慈悲與兇狠無知在這裡産生了強烈的對比。
幾千年來,人類憑借天賦的智慧占地而耕,圍場而獵,心安理得的享受着造物主的恩賜。漸漸的人類膨脹了起來,狂妄了起來,利益與私心使人類忘記了自己在自然中的身份,把對自然的敬畏抛在九霄雲外,瘋狂的擴張着自己的領地,完全不理會那些和人類共同生活在這顆藍色星球的其他生靈們。豈不知天地萬物都存乎“道”中,無視這“道”,遲早會親手害死自己,無論多麼雄偉壯麗的大廈都将傾覆。
在與格林相處的短暫時光中,李微漪說過許多意味深長的話。當格林發現“媽媽”生病卧床不起後,居然捕到一隻兔子跑來送給“媽媽”,因為在狼的觀念中能吃就代表能活下去,這讓李微漪感動不已,她說:“格林這“小孩”是有靈性的,它幾個月大就知道反哺感恩,而我們人類的有些孩子卻做不到。”而在面對無情的偷獵者時,她說:“也許人比狼高級,但狼卻比人高貴,因為狼不會因為利益去傷害同類,人卻什麼都做的出來。”
泱泱五千年的古國,我們以擁有各種燦爛的文化和信仰而驕傲自豪,可如今看來,這些文化信仰又給我們帶來了什麼呢?人們把信仰當作獲取成功、修繕自己、得到世俗承認的稱手工具,卻自始至終忽視信仰的深層含義,從沒有把自己與世間生靈的關系聯結在一起,一味的放任自己的欲望,把“霸權主義”發揮得淋漓盡緻。
小時候,我記得在家鄉農村的夜晚,時常會聽到遠處山野中傳來狼嗥,雖然有些驚悚,卻說明當時的農村生态環境還是良好的,至少足夠狼在野外生存。而今天,家鄉早已沒有一塊土地不被開墾,種上了莊稼,蓋起了廠房,立起了煙筒,燃起了濃煙......
就這樣,家鄉的夜晚再也沒出現過狼嗥。
今天的人們一門心思想着錢,想着利益,而有錢有利益的地方就絕對不會放過。可憐動物們為了生存一直被迫遷徙,生存空間被一寸寸壓榨蠶食,直到銷聲匿迹。諷刺的是,這時人們又拿出長長的一串瀕危物種清單來公諸于世,是在炫耀我們的破壞力有多強大嗎?動物沒有侵犯人類一絲一毫,人類卻容不得他們自在生存,可我們有什麼資格呢?
動物們為了生存,虔誠地去獵殺;人類生存無憂,卻為了額外的欲望去獵殺。
影片的結尾出現了一段話:衆生平等,願人狼共舞于天地間。
這個“願”字用的很殘酷,為什麼呢?
因為人類可能永遠不會放下對準獵物的槍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