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的电影!一开始以为要以十一的视角讲故事,没想到是完全由东玉自己书写下的“传奇”,充满她自己的情怀,这点我非常喜欢!

十八岁生日的这天,故去的妈妈东玉留下的红格格笔记本缠上了张十一。有点奇幻,有点搞笑,但底色毫无疑问是非常温情的。起初东玉在书写所谓“日记”的时候,我估计是想为自己的一生写一部跌宕起伏的小说吧~毕竟谁在少女时期没有试图写下一部自叙传似的言情小说呢~在日记中不同年龄段的“张永勋”被冠以了不同的名字,因此自然而然地被误解成了三段恋情(不过这样写的话,大概就不是“张永勋”,而只是以他为原型的创作了~)。对于这点儿子和丈夫都给不出一个合情合理的答案,反而让我觉得很有趣,值得玩味,这样的虚构在故事的尾声被揭示出来,是不是在提示我们依然有其他的虚构性的叙事呢?这样想来,霹雳舞大赛、走私等等有些地方确实富于年代电影的色彩呀!至于虚构的成分到底有多少,这很难说,不过实实在在的是——李东玉是一个充满奇思妙想的、有胆识有力量的女性。

细细品会发现很多前后照应的小细节。比如为什么张永勋给儿子过生日的惯例是去麦当劳,这个可能和“十一分钟”里东玉和十一在麦当劳那段有关。比如为啥东玉小两口在深圳相恋,但是东玉回到老家去照顾母亲之后不久张永勋就登门找到她、和她相依为命,因为原来从始至终都是张永勋……没有别人……俩人知根知底,唉真是幸福的两口子啊!

我特别喜欢摘风筝这个隐喻。从前有人为她摘下树上的风筝,告诉她只要认定的事,就去做好了。后来她在噩梦中挣扎,那一片旷野里只有她、树、树上的风筝和童年玩伴。耳边响起那个遥远的声音……这次,风筝由她自己来摘下。还有一段非常美的镜头,东玉笑着,骑车穿过那一片旷野,远处是城市的轮廓,画面朦胧,反而充盈着温柔的力量感……这一段真的把我哭成泪人。

还有最后的十一分钟……想起来真的会起鸡皮疙瘩。

然后夹带私货夸一下演员。唉,一家三口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演员,非常有爱啊!白客当爹时候的造型还挺帅的!他太适合张永勋这个角色了。

最后,关于这部电影的人物塑造是不是过于扁平,东玉的人生选择是不是都太“利男”了。首先我觉得这部电影没有特别突出的女性主义特质,更加中性一些,温和一些;其次,那些建构在三四十年前背景之下的情节,或者说东玉的叙事,它本身就带有那个年代的色彩啊,非要拿当下进步不进步的标准来评判,我觉得不太合适。茅盾的小说常常在恋爱中塑造人物形象,我觉得东玉也有些这个意思。你看她做的那些抉择,不见得是“爱男”,难道不是她自身的品质在引导她去相信、去坚持吗?我不觉得选择生下十一是这个电影一味地让东玉去奉献(并不是否定东玉承受的痛苦),我觉得这是她的选择,这不ooc。纵观她的一生,她对生活的态度那么洒脱,那么自由,她经历了如此独特的生命体验,当她腹中孕育出新的生命,想让他去体验一下那么美好的世界,又有什么值得诟病呢?

但电影确实有不足之处,就是上面说的年代感的东西,一些比较老的笑点还在被拿出来说,还有一些年代感的观念,今天来看是不恰当的。但我觉得这不是我关注到的重点,所以总的来说这依然是一部值得看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