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个人观点,必然夹带私货***
被Ernest和Celestine可爱得忍不住三刷后,我却牢牢粉上了故事后期才出场的鼠鼠法官和熊熊法官。
Ernest和Celestine的相遇靠缘分,成为朋友却自然而然,因为他们都是怀疑自己所处社会的秩序并且选择坚持本心的个体。虽然熊鼠社会老死不相往来,但其实相似得如同对方的镜像。最像的地方,可能在于它们对彼此采取的敌意、隔离和妖魔化。这么做的效果是熊鼠都接受了彼此之间天经地义地不兼容,熊鼠分离成了两个社会中都存在的不可辩驳的秩序原则。与此同时,Ernest和Celestine原本命定的职业分别是维护熊鼠两个社会给定秩序的关键性职业。Ernest出身法律世家,本该做个法官。在以做生意赚钱为要义的熊社会,法官律师是维护财产权和财产权地位的必要存在。Celestine则是牙科实习生,本该日寻牙齿许多颗,然后逐渐成长为为鼠们修补牙齿的牙医。在用牙齿开拓生存空间的鼠社会,牙医是保证社会生产工具供应的必要存在。然而这两个小可爱一个热爱音乐,一个痴迷画画,对于自己"正职"的价值不是不知道,却实在提不起兴趣,连带对那份鼠熊对立的话语也不买账。Celestine在影片中画的第一幅画就是<熊和他的鼠朋友>,而Ernest饿得没剩几两脑子了,还愿意跟Celestine互通姓名。如此一鼠一熊,很难不成为好朋友。
正因为他们俩都是自己原生社会的异类,在故事的最后必须由对立社会的警察捉拿才有一线生机,不然故事恐怕要直接以两主角死亡而结束。被两地警察捉拿到案前,这对好朋友做了如下事情: (1)通过Celestine指路,冬眠醒来后饥饿难忍的Ernest闯入了熊地一家甜食铺仓库,吃得肚皮滚圆。(2) 经Ernest同意,Celestine帮助Ernest逃出了熊警警车。(3) Ernest和Celestine一起闯进了熊地一家牙齿店,偷了上百颗牙齿。(4) 由于Celestine没法独自将上百颗牙齿搬回鼠地,Ernest代劳,并因此进入鼠地,在Celestine的住宿学校里睡了一夜。(5) Ernest和Celestine成功逃离熊警鼠警的抓捕,一同逃进山林。(6) Ernest和Celestine一同住在Ernest家两个月,期间逐渐成为知心好友。
我们不知熊鼠两地的具体法律规定,但以理性人的朴素价值观去判断,或可知熊法院面对Celestine单独一只鼠以及鼠法院面对Ernest单独一只熊时,其实真正能裁判的都只是违背熊鼠不相容原则而破坏社会秩序。上述(1)到(5)项需要熊鼠均到案/熊鼠法院联席才能公正裁判,而由于两个社会彼此敌对,这种情况无法发生。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鼠鼠法官和熊熊法官(对不起,不用叠字难以表达我对两位法官阁下的喜爱之情)要对Ernest和Celestine分别进行公开聆讯审判,无疑背负着极大的舆论压力,要接受对自己职业专业性的极大挑战。先说结论吧: 在我看来,两位法官虽非全无错处,但最终都出色地应对了此案的专业挑战,他们也因此在舆论和历史面前无可指摘。
熊鼠两场庭审中法官的表现,都以审判席起火为转折点,在我心中一路从及格分稳步攀升至超满分:-
1、起火前,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虽然都因疑罪而对自己的被告不够公正,但毕竟守住了程序正义(允许辩护人发言,喝止陪审团说小话),没有因为自己的判断而枉法,这便是及格的法官了。许多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的人类同行,即便在屏蔽自身偏见和利益考量而守住本职底线这基本的一点上,也实在不及它们。
2、起火时,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视若无睹,守在审判席上,我给这个反应打90分。一定会有人认为这是两个法官迂腐不中用的表现,和/或编剧为了剧情反转让的硬拗。这么理解当然可以,我却不愿这么看。在社会上或法庭上,每个个体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责任。对于法官来说,法庭聆讯一开始,它的责任便是守在审判席上直至休庭,保证庭审连贯性。灭火和保证法官的生命安全,实为其他人的责任。如果法官总要记挂着保命,怎么有力气于公正一途上先难而后获? 然而火起之时,不论是熊是鼠,都只顾逃命。敢情它们指望法官执锤保护自己,自己却全无保护法官的觉悟。鼠鼠法官和熊熊法官此时若弃席而逃,自然是"人"之常情,无可指摘。但危急时刻,他们俩作出的却不是作为一只普通鼠熊的逃命选择,而是作为法官的留守选择。他们或许傻,但他们亦可敬可爱。
3、承上,起火后法官的同类们皆第一时间弃他们而逃,唯Ernest和Celestine留下来救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以致两个法官在被救后大受震动,最后都选择了释放各自的被告。这个反应,我愿打六星,我愿给120分。
Ernest和Celestine朝夕共处,知道熊鼠之间的不能相容都系编造,知道熊鼠能够同悲喜,故而眼见异族法官孤立无援时,它们并未趁机踩上一脚。相反,他们做得比应当保护同类的熊鼠公民都好,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审判自己的异族。简言之,两个最有资格不理会法官去逃命的家伙不仅没有逃命,还舍己救"人"。这个举动对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的影响显然是巨大的,on both professional and personal front. 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在还Ernest和Celestine自由时,做的既是一个法官的专业决断,又是一个普通公民的价值选择。
从法官视角去看,法庭作为执行熊鼠社会法律的机关,有权威向个体"施暴"的基础是执法是为保护全体公民的安全。这一点或可见于当熊鼠法庭各自缺乏给Ernest或Celestine定罪定罚的管辖权和全部证据时,熊熊法官说Celestine最严重的危害是吓坏了熊妈妈们,而鼠鼠法官说Ernest最大的罪过是吓坏了鼠孩子们。(我想吐槽熊鼠社会惯会拿妇孺做筏了) 在此理论基础上,法律会要求熊鼠不能烧杀抢掠,但不能也不会要求熊鼠日进一德舍己救人。因此,当Ernest和Celestine几近本能反应地救了自己一命后,鼠鼠法官和熊熊法官大受震撼。此时作为法官的他们亦能自由心证,两个小可爱即便作出了上面(1)到(6)的行为,恐怕也缺乏定罪所需的主观要素。一只能够理所当然地舍身救下前一秒还要自己命的异族法官的熊/鼠,怎会有意伤害无辜妇孺? 陪审团已弃法庭而去,法官心证无罪而释放被告,可矣。或者另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法官是一族社会的象征(embodiment),Ernest和Celestine救下法官之功犹如救了社会全体,如此可以特赦。后一种解释或许更好,因为法官们并未宣布俩小可爱无罪。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却是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作为普通熊鼠对异族放下了敌对偏见,视其为同侪。被救后,鼠鼠法官脱下帽冠向Ernest致谢,熊熊法官将Celestine护在怀里走出被火烧塌的法院。全剧最让我动容的,就是熊熊法官和Celestine在走出法院时的几句对话:
"告诉我Celestine,如果能活着出去,你最想做的是什么事?"
"找到Ernest,再也不离开他。"
"哈,要和一只熊生活在一起,是个疯狂的念头。"
"难道你就没有跟熊生活在一起吗?"
"是啊,所以我才说,这是个疯狂的念头。"
说这几句话时的熊熊法官,实在太帅气。以全剧里熊鼠社会和两位法官的镜像关系,鼠鼠法官必同此心。
Ernest和Celestine原本就是各自社会的思想边缘者,又有多次共同冒险和多日共同生活的经历。他们俩能摆脱熊鼠不相容的规训是量变累积多时后必然的质变,浪漫却也必然。但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与小可爱们不一样,法官是熊鼠社会既有秩序的守护者。命悬一线时获救的经历虽分外鲜明有说服力,可也同时是对熊熊法官和鼠鼠法官积年守护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强烈冲击,一个不小心便会让他们对自己的身份认同和存在价值产生怀疑。尽管如此,至少在我们能看见的短暂片段里,两位法官落寞却坚定地摆脱了多年守护而一朝被证伪的规训,站在了Ernest和Celestine一边。我的六星和120分,毫无保留地打给两位有大勇气的法官。他们是俩大可爱。
片尾曲也很动人,大家不要过早关闭窗口啊。
点名表扬鼠鼠法官和熊熊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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