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老師、到母親、到村口抽煙的老頭、到幹了四十多年木工的木匠,好像人人都在講“道德”,講“規矩”,講“道德”和“規矩”對于人與社會的價值和意義。所謂“道德”,不過就是“威權”的代名詞罷了,它通常用柔性(不得已時也用剛性甚至烈性)的方式,對個體進行規訓與懲罰,其目的則在于社會秩序的建立和維護。在人人都講道德的社會裡,往往充斥着隐形和顯性的各種剝削,這種剝削除了互相消耗人的創造性和自由力,以及讓剝削者(通常不是業務能力最強的)享受到道德紅利和道德快感之外,别無益處。因為,“道德”的定義通常被張口閉口“講道德”的人所壟斷——他們包括權貴和長輩。前者是地位和金錢賦予的壟斷權,後者是年齡和資曆賦予的壟斷權,二者都是“威權”。“威權”的社會,往往是充斥着“胡子(男人)”和“白發(老人)”的社會,因此整個社會裡都彌漫着腐爛和衰朽的氣息。新鮮、溫柔、優雅、精美、豐富、自然,這些富有女性色彩的人性之“善”被單調的“胡子”和“白發”一一澆滅。然而,越是金字塔的社會,道德越是受到熱情的弘揚,因為它是維護既定秩序之穩定的有效路徑。在宗教國家裡,道德會借助神的名義;在世俗國家裡,道德則以偶像的面目示人。“神”是God,“偶像”則分兩種:“榮譽(Glory)”和“金錢(Gold)”,三個“G”推動着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綿延。然而無論是“神”,還是“偶像”,殊途而同歸,大抵也差不多。孔子作為屹立千年的“偶像”,是一個很講“道德”的人。他張口閉口就說什麼“周監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罵宰予不守“三年喪禮”時則大失其态,跳腳說“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撇開邏輯不論,滿滿的“道德指控”。其實他所痛恨的,無非是“禮崩樂壞”;而想恢複的,也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他的烏托邦理想,差不多約等于“治安最好”且“最講道德”的社會。這種社會,當然算不上壞的社會,但是不是古希臘先哲們争論不休的最“善”的社會呢?
2023.02.18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