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曾經認為,偶像是自己夢想生活的縮影,遙遠、虛幻且完美。

...

我們沉迷于參與偶像成長的全過程,希望自己對他無所不知,會不準自己缺席任何一次擦肩而過的機會,會自責自己沒有花費足夠的資金支持他的夢想,甚至會因此抗拒他被任何人據為己有。

但是,我們越這樣努力,屬于自我的臉就越模糊。我們被隐去了本該屬于自己的标簽、個性的閃光點、獨特的喜好、執着的夢想。可現在,我們隻有一個名字:粉絲。

...

其實,我們喜歡偶像,本質上是喜歡他們身上我們也渴望的某種魅力,這些美好品質可以是前方燈塔,可以是随行的航标,抑或是同路夥伴。但人生終究還是要靠自己去掌舵。

偶像就像太陽,當你距離太遠的時候可以感受到它帶來的溫暖,但當你離他很近的時候,你的眼睛卻可能被他刺眼的光灼傷。而對粉絲來說,或許都曾幻想過和偶像戀愛,覺得那是浪漫的、夢幻的,但現實卻會讓你陷入一段極度卑微的、不平等的情感關系中,甚至可能遍體鱗傷。

...

在泛偶像時代,偶像不能也不該利用自己的光環從任何粉絲身上攫取情感利益,當你在享受成名的紅利時,也必須以更高的道德标準來要求自己,不要人在台前,把心落在暗處。

值得你瘋狂的隻有你自己年少時的夢想,而也隻有你自己才能替你的夢想追夢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