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不推薦大家,尤其是學過法律的人,去看這部電影,浪費錢、時間和精力。當然,是否買票是每個人的自由,此影評隻是我私人觀影體驗。

從一開始,定罪就是不成立的。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指向母親,無論是陪審團制度還是合議庭制度,都很難做出有罪判決。我們的法律制度,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和構建,就是為了要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疑罪從無”“證據意識”在實體上、程序上,乃至人們的内心中都深深紮根,就是為了不出現電影裡的問題。而作為文藝工作者,不應該偷懶、簡單地臆斷當下的社會現實,既然你要寫法律的劇本,就必須去了解現在我們的社會走到哪一步了,哪些東西已經建立,新的問題是什麼。我不能否認,影片中的現象過去可能大量存在、現在可能依舊存在、未來可能還會存在,但是,如果我們的文藝作品無論在哪個時代都隻拍出一模一樣的東西,都固執地認為社會現狀、法律制度如幾十年前一樣一成不變,那就是無視另一群人所做的努力和貢獻。隻會喊喊口号,情懷是有了,觀衆也爽了,但是并沒有展現目前更加棘手的新問題,也沒有展現制度構建者所作出的努力,也無法給觀衆更多真實的、現實的啟發和幫助。

再次重申,是否買票觀影是每個人的自由。我作為觀衆發表的私人評論即是:如果在大陸學習過法律,或者有相關知識儲備,或者了解司法實踐現狀,大概率會感到如坐針氈,如鲠在喉,如芒在背。因為它在無視幾輩人辛辛苦苦建立起的法律制度規範和理念。沒有任何新的東西,純純是在浪費時間、金錢和精神。

最後,演員發揮正常,黃子華是很帥。演員方面大家并無問題。問題隻在編劇和導演。我氣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