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很簡單,跟傑克·倫敦那些冒險小說的架構并無太大出入,擁有皮草獵人、白印混血、白印交戰(奪皮毛或是複仇)等元素,在蠻荒的背景上的一則複仇故事,推進很慢,直到一小時後才切入複仇的正題,大量片長是攝影師的大氣勢全景秀(近景則竄到馬利克那裡了)加上小李的個人表演秀,不過一些砍殺的鏡頭在設計上還是很驚人的,縱馬掉懸崖、印第安人中箭什麼的,鏡頭很逼真的一氣呵成。全片充斥蠻荒的美,生吃内髒、冰河裡翻滾,像種人與自然亘古纏鬥的意志力禮贊,但劇情就相對無聊了,比如最後公司頭目居然一人就跟小李去追反派(這個頭目還是全片中置身蠻荒但維系人類社會規則的主要力量),這擺明了是要頭目身死,小李再手刃仇人嘛,這麼沒腦子的設計,實在沒法看時隔多年,再看本片,就不隻是快意恩仇那麼簡單了,格拉斯,這逃生的路上不止遇到了各種艱辛,而更多的是人性在這大環境下的各種态度!
就如同影片中白人裡面有好有壞,也有懦弱;印第安人也是如此,格拉斯被印第安人追殺,也被印第安人所救,最後又領悟了一切看上帝的旨意的原意,這一切,又何嘗不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小李子,人生當中第一次奧斯卡最佳男主,演出的是一個艱辛且堅韌的角色,這個獎項也算是名至實歸了,比較令人意外的是湯姆·哈迪,他竟然演了格拉斯的對頭傑拉德,不看演員表,這哪看的出這位傑拉德竟然就是毒液本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