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是個鬧劇呢?
首先,嚴刑拷打的目的是讓犯罪嫌疑人說出你認為可以說出的真相。
但是如果你根本不能證明這個人犯罪,那你嚴刑拷打就沒有理由。
不僅是出于人道沒有理由,而且出于現實效果也沒有理由。因為如果這個人完全沒有犯罪,那你問出來的就是假信息。如果這個人犯罪了但是你問的問題對方根本不涉及。那你問出來的還是假信息。
這是一個很難平衡的活。你需要知道對方犯罪,知道對方可能知道什麼信息,然後問出适當的問題。
但是CIA卻是先假設你有罪,然後假設你知道各種信息,其問題的随機性簡直讓人覺得???
最終的結果,就是在給自己制造真假混亂的信息源。
本質是權力的懶惰和權力不受監管的殘暴。
而這種懶惰某種程度上也是不受監管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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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CIA做的很多爛事也沒有被法律追究,頂多就是總統簽訂一個“你以後不許這麼幹了”的法律。
權力如果不受制約,就會受到濫用。

CIA 的存在方式本身就是對所謂美國精神的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