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廢話,繼續給大家解析5~6集的劇情,個人觀點,不喜勿噴,感謝理解。

1、賢秀的人設熱點。就已經是我第三次重點描述賢秀的人設特點了。一些小夥伴看完第六集,對于賢秀在法庭上的表現不是不滿意,而是生氣、厭惡、痛恨、吐血、無奈,廢材是他們對賢秀的标簽;無用瞎逞能是他們對賢秀厭惡的來源;爛泥扶不上是他們對賢秀的評價;直接判刑入獄是他們對賢秀的終極要求;賢秀的人設特點讓他們無限诟病吐槽。其實我想對這些小夥伴說,你們有這樣的感受就對了,無關其他,隻說一點,pd和編劇的目的達到了,故意制造各種矛盾沖突,大家夥兒欲罷不能的追劇,收視率自然提高。但我還是奉勸一些小夥伴冷靜理智看劇,讓你們恨到牙癢癢的第六集,我把它比喻成黎明前的黑暗,你們懂了吧。

2、金賢秀,一個再普通不過的25歲的大學生,外表看着柔弱、唯諾、順從、乖巧、聽話,但其實這些隻是他的表面現象。他骨子裡有一顆反叛,想要放縱的心。之前環境的缺失,連他自己都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直到那一晚他遇到菊花,他壓抑已久,塵封的最真實的内心世界,開始蠢蠢欲動。賢秀潛在的性格其實早有征兆,一群小夥伴讓他去轟趴,臨時取消的課業讨論,讓他暗自竊喜,偷開着父親出租車,來一次烈焰紅唇的把妹娛樂,天大的好事。他為啥一上車就拔掉行車記錄儀?改用手機導航?原因很簡單,他還想繼續在父母面前營造乖乖仔的形象,不想父母發現他不為人知、悸動、“躁郁”、叛逆的一面。一些小夥伴會說,賢秀最愚蠢之處,就是一開始拔掉了行車記錄儀,要不然早就可以為自己洗刷冤屈了。我并不這麼認為,他拔不拔掉行車記錄儀,對于警方來說都一樣,樸組長先入為主認定他就是兇手,他不會再去找尋新的證據,即使他找到了真兇,他也不可能推翻自己的論斷,一切都是白搭,沒用。

3、金賢秀不是廢物,而是他一念之差導緻今天不可挽回的結果。第六集結局前,他在法庭的自我陳述,被一些小夥伴诟病到體無完膚。我倒是希望大家能換位思考一下,一個25歲,其實還是巨嬰的大學生,被警方和檢方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法庭馬上就要判刑,他堅信自己無罪,最後掙紮一番也不為過吧。他最無能的地方不是自我陳述,而是很傻,很天真,自我辯解不是救命稻草,不懂法的他給了女檢察官以他之名重錘他的機會。檢察官的犀利狡猾、唇槍舌劍、收買證人、人格诋毀,别說是25歲,沒出社會的賢秀了,換做是一把年紀,有一定社會閱曆的我們,在那種情況下,誰都不是女檢察官的對手啊。換位思考,大家會不會覺得賢秀沒那麼傻,沒那麼廢啦。至于哭哭啼啼,有小夥伴覺得他很煩隻會哭,哭解決不了問題。但我覺得哭是一種情緒宣洩,有些哭是僞裝,有些哭是逼到死胡同的無奈、冤枉、委屈。而賢秀剛好屬于後者,被檢察官逼得已經分不清楚東南西北了,這裡的哭是一種控訴。換我是賢秀,我也哭,巨哭,哭給陪審團看,可能陪審團的一些陪審員會覺得我和賢秀可憐呢。不能單純的把哭看作是沒用的表現哈。

4、被告是不會輕易說出真相的,任何人的第一反應都是抹掉對自己不利的信息。在事實有可能被掩藏的背後,還有一個可能,就是被告其實并不知道真相。因為他真的喝多了,嗑藥了,吓傻了,什麼都忘了。樸組長模拟犯罪現場,賢秀再次被代入,懷疑自己是兇手,分不清楚狀況,而不是說他已經回憶出他就是兇手,請一些小夥伴正視這一點。

5、樸組長先入為主認定賢秀就是兇手,他不會再額外尋找線索和證據,他的目的,一口咬死賢秀是兇手,沒有證據也要僞造證據,制造證據,盡快讓法院定賢秀的罪。他還有三個月就要光榮退休了,非典型性的前官理遇等待着他,他已經迫不及待了。再說一次,真相真兇對他來說一點都不重要,即使他找到賢秀不是真兇的關鍵證據,他也不會推翻自己的論斷,這不等于打臉,自己給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煩嗎。不是SK的刑警不作為,不查案,而是私欲作祟,人性弱點哈。樸組長就是典型的爛到骨髓裡的司法人之一。

6、女檢察官。就是那個尖嘴猴腮,巨讨人厭的女檢察官。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小夥伴們恨不得手撕了她!但檢警一家親就是司法制度的現狀。檢察官就是要把被告往死裡告,無他,為維護國家機器法律的名譽。所以真相和真兇對于她來說同樣不重要。布置圈套、深度挖坑、收買證人、警方證據、陳詞濫調、道德綁架、人格诋毀、唇槍舌劍、混淆視聽、颠倒黑白。她為啥這樣做,因為檢警雙方都拿不出直接有效的證據定賢秀的罪。如果最終無罪推定成立,檢方的能力、地位、共信權、司法正義、程序正義等會被質疑,她絕對不會給辯護律師和被告诋毀和質疑的機會。不得不佩服pd和編劇的選角,飾演女檢察官的這位女演員,角色契合度太高了,演技很精湛,贊。

7、年輕的徐律師。徐律師是個菜鳥律師,菊花被殺案是她接手的第一樁刑事案件。她的第一次辯護,臨場發揮很不錯。是人都會犯錯誤的觀點理論,看得出來陪審團的一些陪審員是有觸動的,她很好的打了感情牌,陪審員不懂法,他們要的是能夠打動他們,讓他們能夠産生共鳴的一些點。她的第二次辯護,菜鳥本色顯露無疑,面對彪悍、活貓都能說成死貓的女檢察官一套又一套強詞奪理,她都反應不過來,她還怎麼給賢秀辯護呢?啞口無言不是她的本心,重點在于她已經不知道如何辯駁了,而且當時申律師也不在法庭現場,她内心肯定也是慌的一逼。

8、獄霸獅子。獅子即是黑老大又是毒老大。本來以為獅子看上的是賢秀的獨一無二,與衆不同,看到賢秀就好像看到以前的自己一樣,對賢秀有一種特殊的兄弟情,所以他才一次又一次的出手救賢秀。5~6集,我發現我完全看錯獅子了。獅子是看上賢秀的單純和忠心,利用賢秀,幫自己運送毒品,販毒。獅子已經看透腐朽的司法制度,爛到骨髓裡的一些司法人了。他深知财能通天,看準了人性的弱點,貪财的私欲。不知天高地厚的雌雄緝毒警,想要拿下獅子,天大的笑話,獅子上下全部打點妥當,雌雄緝毒警隻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同流合污。獅子并沒有給賢秀曆練,獅子沒有告訴賢秀社會的真谛,他在利用賢秀為自己所用。賢秀父親出租車被扣押估計背後主使就是獅子,給賢秀一顆糖啊。給賢秀的手機估計也是圈套,有禍賢秀背哈。賢秀為啥有勇氣在法庭上要求自我辯護,其實還有一個原因,緝毒警一事,獅子潛移默化的做法在影響着他,隻是這種影響還不夠強烈而已。

9、樸大狀和申律師。樸大狀并不是根據真相來進行辯護,而是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來進行判斷提供一個什麼樣的真相(故事)才能達到綜合利益最大化。如果再加上一個工作重點的話,那就是尋找控方程序上的差錯來進行反擊。她為什麼不關心真正的真相?因為真相隻有上帝才知道,司法體系有成熟的套路與規則去判定出他們認為的真相,并給予相應的刑事懲罰。他們隻需按套路出牌即可,如果不按套路出牌,則不得不面臨不可預知的風險或者收益。申律師剛開始和樸大狀一樣,并不關心真相,現在的他大概被女記者的一番話所提醒,在前妻的幫助下,找到了一些關鍵的證據。菊花家已經壞掉的門鎖,少了的兩把刀,左撇子的梗,菊花同居蕾絲閨蜜,供毒者,甚至找到了真兇,第一集在加油站踩滅煙頭,快遞員卡車司機的李哲浩。第六集,一些小夥伴很擔心申律師的安危哈,其實不用太過擔心,因為李哲浩腳上帶着電子鐐铐,如果李哲浩對申律師下毒手,他腳上的電子鐐铐就是警報器哈。再說吉人自有天相,或許李哲浩真的不是兇手,韓版改編了兇手,殺害菊花的真兇就是第一集,賢秀倒車時,不小碰撞到的那部車的“主人”,那個戴帽子的所謂目擊證人。警察不緝兇,律師緝兇,這是對司法制度最好的諷刺。他和檢方一樣,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争取陪審團成員的認同,從而定罪或者脫罪。而陪審團這種由人組成的團隊終歸會有人性弱點,被引導與被說服總是可能的。而這些被引導與說服,有時候與那個特定時期的特定案件的真正事實,可能關系并不緊密。

10、我可以向大家保證,賢秀不是真兇。至于真兇到底是誰,我上述第9點說的很明白了。不是菊花的同居閨蜜,不是向菊花提供毒品來源的肉店大眼仔老闆,他們應該會有不在場證明。應該是第一集在加油站踩滅煙頭的李哲浩,或者是賢秀倒車碰撞到的那個車的車主哈,所謂目擊證人,那個戴帽子的男人。如果編劇把賢秀設置成兇手,就和這部劇集的主旨寓意違背了。這部劇集緝兇是其次,突出的是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之間的矛盾沖突,爛到骨髓裡的司法人,腐朽的司法制度。

我總覺得遭遇這一切的賢秀最終會徹底黑化。經此一案,他也明白了,社會如此黑暗,人心如此叵測,人性如此多變,司法如此多漏洞,程序正義不等于實體正義,法律遊戲他玩不起,真的玩不起,還不如返回監獄,或者在社會上,跟着獅子搞錢,搞事業來得實在。但也有可能他會徹底曆練成長起來吧。诟病賢秀人設大可不必,最應該诟病的是SK的司法制度,透過現象看本質,有些小夥伴完全本末倒置。賢秀的人設在美版和英版中都一樣,和菊花的one night stay也是人設需要,為啥美英兩版沒人诟病男主人設,到了韓版就被人罵到一塌糊塗呢?難道是因為金秀賢主演的,一些小夥伴接受不了男神演繹這樣的角色?大可不必。金秀賢全方位多面性的演技,在這部劇集中尤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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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解析不一定正确,不喜勿噴,感謝理解哈。再三提醒切勿各種程度、各種途徑、各種變着花樣的抄襲,主要我的推理解析有可能全部是錯誤的,不能跟着我一起生無可戀啊!你們Ctrl➕C,然後Ctrl➕V,改個名字就是自己的作品,但是我全部是一個字一個字思考寫下來的原創劇評哈。抄襲不是可恥的問題,而是會遭到天譴,别不信這個邪,時辰未到而已,因果關系論啊!!!屢教不改者一定追究法律責任到底,感謝理解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