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2月22日,廣東番禺繁華的易發商場附近一家銀行門前,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搶劫運鈔車案。

犯罪分子在開槍殺害銀行押款員後,将裝有1500萬元現金的運鈔車搶走。 這是自建國成立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武裝劫鈔案。

案發後,公安機關迅速反應,并成功偵破了此案。然而,該案仍有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陳某年及陳某敏逃出重重包圍,銷聲匿迹。

1996年2月,廣州市中院一審判處何某光、何某新、袁某榮、吳某全、何某海(即另外5名主犯)死刑,同案犯溫某其、溫某坤無期徒刑。
1996年3月8日,廣東省高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并核準了對何某光、何某新、袁某榮、吳某全、何某海判處死刑的裁定。

20多年來,專案組的民警一批批輪換,但是每一批民警都沒有放棄對兩名嫌疑人追捕。民警一方面不斷收集、追查嫌疑人的信息并在20多年間不斷地做嫌犯家屬工作,勸導家屬獲得嫌疑人情況後及時與警方聯系。
功夫不負有心人,嫌疑人陳某年迫于強大的壓力于2016年12月25日在雲南省投案自首。陳某年到案後,專案組民警立即趕赴雲南對犯罪嫌疑人展開審訊。
然而,犯罪嫌疑人陳某年雖然供述了自己參與大劫案的作案事實,但卻對另一名在逃人員陳某敏的情況絕口不提。
雖然未能從陳某年處獲得陳某敏的下落,但專案組民警在綜合曆年收集案件信息的基礎上,結合陳某年的相關信息,經過近十天的大數據分析研判和調查走訪,最終成功鎖定了嫌疑人陳某敏的藏身之處。
2017年1月5日下午,專案組民警在雲南省瑞麗市某建材市場成功抓獲已經改名換姓且容貌發生極大改變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敏。該兩名犯罪嫌疑人均已供述了參與預謀、搶劫運載番禺1500萬元運鈔車的作案事實。

2019年5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份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書顯示,2018年10月,廣州市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陳某敏犯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财産;陳某年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财産三十萬元
廣州市中院依法報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核,後者依法組成合議庭,經審閱案卷,詢問被告人陳某敏,核準了上述刑事判決。

(兩個逃犯,其中一個還是老闆,涉案金額1500萬,都潛逃了差不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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