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那天的風是不是很柔和,也沒留意陽光是不是有了些暖意。就像王彩玲的獨白一樣:

      “每年的春天一來,我的心裡總是蠢蠢欲動,覺得會有什麼事要發生;但是春天過去了,什麼都沒發生……我就很失望,好像錯過了什麼似的。不過我錯過的,無非就是那天的好天氣吧。”

      王彩玲,一個不得志的文藝“老”青年,在世俗而卑微的生活裡,堅持着她“要唱到巴黎歌劇院”的夢想。她醜,可是她不在乎,并且看得很明白“老天就是給我一副好嗓子,沒了這個,我就是個廢物。”所以不是廢物的她,因為那副好嗓子和那份清高,總是顯得與上世紀90年代初的小城市生活格格不入。

      看這部電影前沒看任何評論和介紹,所以随着王彩玲幾次進京,在橋底央人買北京戶口,在縣城到處宣揚北京歌劇院等情節,我一直懸着心,忐忐忑忑,盼着來個落入俗套的大反轉,像無數勵志片一樣,某個權威人士突然伯樂看到千裡馬,帶她去北京歌劇院,錦繡華服,燈光璀璨,萬千矚目,然後小鎮那些嘲笑不屑的人在電視機前看着巴黎歌劇院裡的她,唱着曾經在小鎮的廣播裡唱了無數次的 《暮春》。

      王彩玲,即使在廣播裡,美麗的歌聲飄蕩在教室裡,小鎮上空,響徹整個春天,她的心并沒有在這裡,在北京,在巴黎,在更大更廣闊的地方,在能得到更多人認可的地方,或者市儈點說,在更多能給她名和利的地方。

      我試圖勸解片中的王彩玲,在小鎮上唱歌也是唱歌呀,穿過茫茫原野,掠過高高低低的屋頂,在流水聲裡,在鞭炮聲中,歌聲同樣可以帶給許多人感動,包括自己。即使在後來她放棄了調去北京,放棄了巴黎夢,就在廣場上陪女兒念起兒歌的時候,我多希望她能像那天戴着黃燦燦的絲巾在教室裡教孩子們唱歌時一樣,滿懷對春天的熱愛,滿懷對故事的向往,對着四周亮起來的燈,再高歌一曲。

      隻是,她再也沒有唱歌,再也不提起巴黎歌劇院,這才是最讓我沮喪的。比沒有發生的大反轉更讓我沮喪。或者,能在承認并接受生活中不會發生大反轉的事實之後,還能保持對某樣事物的熱愛,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在想,王彩玲,其實也挺幸福的,她有個别人沒做過的夢,在她心裡,總有個不死的春天,那叫做藝術。

      人呵,我真的愛你,愛你的虛榮,功利,不甘,愛你的自欺,辛酸,可笑,因為你就是我,我就是你。這個世界并不美好,甚至并不如人所期盼的那樣趨于美好,可是在這這個泥淖中活下去的是你,是我。而以鄭重的态度,面對着世界的本來面目活下去,這是我們的尊嚴,這是我們的勇氣。

      PS. 寫此小文,以此紀念理想主義者的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