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真人真事改編,沒人會相信有人上戰場不帶槍,并在戰火中救下75名受傷戰友,這就是《血戰鋼鋸嶺》講給我們的故事。

一、故事背景

主角德斯蒙德·道斯(1919—2006),二戰期間美國第一位不持武器、以醫務兵的身份參加了戰争,事實上他不僅僅參與了的鋼鋸嶺這一場,還包括關島戰役、菲律賓萊特島戰役、沖繩島(含鋼鋸嶺戰役)戰役。這部戰争電影有着明顯的梅爾吉普森風格,對肉體無情地毀滅,戰争帶給我們的視覺沖擊極強,如此環境下,凡人的舍身相救顯得螳臂當車,杯水車薪。那些終将腐朽化為泥土的士兵們,無論在戰場上怎樣的哀嚎都不能獲得悲憫,但又通過戴斯蒙的手重獲新生。戴斯蒙堅定的信仰,跨越人性和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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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如此普通,卻又如此堅韌。

二、成長環境

戴斯蒙因為幼時差點用磚頭拍死自己的兄弟,并且在成長的過程中他、哥哥以及母親一直飽受父親的痛毆,父親差點拿槍傷了家人,這種暴力環境成長起來的戴斯蒙再也不想碰槍。父親一戰歸來性情大變,但父親也是戰争的受害者,他經常去朋友的墓碑前喝個爛醉,抱怨當年太過年輕那種不明就裡,無畏的犧牲,因為參加一戰就是個荒誕無意義的事情,但是年輕一代竟然又興沖沖地沖向戰場,包括自己的兩個兒子。戴斯蒙在軍隊裡簡直就是天大的笑話,就像一個從不動筆寫字的人相信自己可以成為作家一樣好笑。而長官們更願相信他這是不想上戰場的借口罷了,把他送到軍事法庭進行裁決。那一刻他父親為他争取到了上戰場的機會,但也意味着把他親手交給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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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one more!

三、關于信仰

戴斯蒙的三個信仰:

一是報效祖國,在當時,美軍被日軍偷襲珍珠港,當時的年輕人都想報效祖國,把榮譽和生命看得一樣重要(因為有人不能上戰場而自殺)。

二是堅持不帶槍上戰場,難以想象,攻了6次都沒攻下來的鋼鋸嶺,已經是一片焦土,被血漬和泥土包裹的屍體一車又一車的經過戴斯蒙面前,他們前一天還是年輕鮮活的生命,而現在隻是是陣亡數字。三是戴斯蒙依然堅守自己的信仰——不帶槍。

三是救助他人,雖然沒帶搶,但他的“武器”是一本随身攜帶的聖經,人間煉獄也沒有動搖戴斯蒙的信仰,苟延殘喘之餘不忘救助同胞(電影中他還救了敵人)。參軍之前,戴斯蒙就向女友學習醫療知識,也為他将來戰場中救人埋了伏筆,所以那些在地獄中匍匐并倒下的士兵,到底是被戴斯蒙拯救還是被上帝拯救?無法相信凡人竟有這麼強大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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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the ideal that I hold so dear to my heart,I'd not regret a thousand times to die.

從一部戰争片的角度來看,它是成功的,借用豆瓣網友的一句評價:

“ 優秀的戰争片不會美化戰場,不會粉飾死亡,不會矮化敵人,不會無視常識,最重要的,不會宣揚戰争。這個片子基本都做到了。”

除了戰争,更是把人看似不堪一擊的信仰放置其中,“亦于心之所善兮,雖九死而猶未悔”。為了信仰,你能付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