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言:凜冬之際,趴在屋裡,我總會想到《醉鄉民謠》開端的那首“Hang Me, Oh Hang Me”——那感覺不是咖啡館裡的小資情調,更不是搖滾趴上抽風式的躁動。怎麼說呢,那就像一群流浪漢在黑暗中抱團取暖。盡管百平米的空間裡又髒又暗,盡管那舞台燈光很冷,但至少那歌聲和吉他聲能給人一種短暫的暖意與松弛。這種暖意有點苦澀,就像王爾德筆下那個飲吻約翰頭顱的莎樂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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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一個在理想和生活間徘徊的人心中都會有個那樣的酒吧,那是我們精神上的歸宿,也是我們被生活揣着屁股打轉兒時唯一能回到的原點。鮑勃迪倫也好,勒維恩·戴維斯也罷,他們的民謠時代屬于任何一個活在迷惘中的問題青年,也屬于任何在理想和現實中徘徊的失敗者。

僅以此文此片紀念那個悲催而偉大的民謠時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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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節

《醉鄉民謠》是關于一個民謠歌手的傳記電影:劇中的男主角戴維斯一個人扛着吉他在酒吧裡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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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節省開支他成天在别人家蹭沙發、蹭地鋪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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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不上有理想有骨氣的人,唱歌寫歌隻是他必要的生存手段(或者說是混日子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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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算不上有人緣,他的前女友甚至還在向他索要打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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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對戴維斯到底意味着什麼,我想沒人甚至連他自己都說不清楚了,我們隻知道他在被動中搭上了去芝加哥的路,去尋找他的唱片公司,去尋求一線簽約的機會,這也許是為了理想,也許是為了生存,也許隻是為了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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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如何呢?當然是什麼結果都沒有,電影甚至連點戲劇化的矛盾沖突都沒有,就這樣,戴維斯在一張張半睡半醒半死半活的面孔下打道回府了,回去途中他還嘗試着去搞張船員證出海賺點錢,可就連這個機會對他來說都是奢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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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又回到了那個狹窄的小酒吧,又開始了他蹭吃蹭住酒吧彈唱混日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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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就這樣結束了。沒有喜劇,也沒有悲劇,有的隻是生活無休止的循環。

它真實的讓人憂慮,真實的讓人傷感,除了電影中那一首首孤立于情節之外的歌曲在始終提示着你:那種“真實”轉化成那些民謠歌手琴下的旋律是多麼的美!

二、解讀篇

1、開頭結尾的模糊處理

《醉鄉民謠》始于酒吧那場戲,也止于酒吧那場戲(大緻包括主角戴維斯台上唱歌、台下聊天、酒吧後門被人打三場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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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場戲打眼一看像是一摸一樣的鏡頭重播,讓人感覺像是閃回。但仔細看來卻不盡相同:

在電影結尾處戴維斯唱完歌跟酒吧人聊天時,鏡頭背景設置成了舞台,我們也因此看到了即戴維斯演唱完下一個上台演唱者的面目(這個人面目的重要性我們待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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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開頭那段戲,則是把這些信息隐去了(用了相反的拍攝角度),隻能依稀聽到下一個演唱者唱歌的背景音樂,時長也有所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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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重複的戲還有之後戴維斯在 Gorfein 夫婦家早晨醒來出門的戲,同樣是前後看似相同卻又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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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當然可以把前後兩段戲處理的更确切一些,可他們偏偏用了可能對觀衆造成理解混淆的處理方式,意圖何為我們暫不去糾結,但至少在我看來那達到了一種臨近真實的效果:

在生活中,你也總是在重複一些事情不是嗎,不管是工作,還是學習,還是情感經曆……它們總在不同的時間段發生,在我們快要忘記上一次的感痛時發生。于是,你分不清那到底是重複還是相似。總之它在交替發生着。

我們再來回頭看看那個在戴維斯演完後上台的神秘人物吧。那頭型、那口琴、那嗓音,除了“他”還有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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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鮑勃·迪倫在片中的作用

那個神秘人物是“鮑勃·迪倫”沒錯,可導演為什麼要讓這麼個響當當的曆史人物當個故事背景呢?顯然,創作者給我們講述的焦點是那個靠寫歌唱歌生存的“小人物”,而不是某個明星。

這種設置賦予了鏡頭新的寓意:那些成功的民謠歌手是模糊的,不切實際的。站在面前的那個一事無成、背着吉他到處蹭吃蹭住的人才是真實的!

電影結束時鮑勃·迪倫唱的是那首 Fare well,被打後的男主角戴維斯也對着那個上了出租車西裝革履的人喊了句 Fare well,就像那位紳士說的一樣:我們要離開這個該死的破地方,你留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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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我總在想:有哪個号稱“做音樂”的人想要留在這個抽糞坑裡呢!

然而,那個偉大的“民謠時代”便是靠這些小人物、小混混、失敗者(或者說是懷才不遇的無數個民謠歌手)組成的,而不是哪個大明星的功勞。

而當時代正在發生的時候,這些人大部分都是處在社會的底層、邊緣,他們跟主流永遠搭不上夥兒,更别說那些中産音樂家、教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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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那隻叫“尤利西斯”的貓

如果說《醉鄉民謠》是個“在路上”的故事的話,那隻叫“尤利西斯“的貓便是導緻故事發生的導火索。因此說它是這個故事的另一個主角絕不為過。

我們來把這隻貓在劇中的戲份大概浏覽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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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教授夫婦家圈養的寵物,因為戴維斯的大意跑了出去。戴維斯一度找到了這隻貓(也許是另一隻,我們在此不做過多論證兩隻貓是否是同一隻),并帶它一起踏上了去芝加哥的路,然而卻在半路因為意外事故抛棄了這個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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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李維斯回到了原點,那隻貓也回到了主人身邊。

▼ 對于男主與貓的戲份我們注意三個細節點:

一是在戴維斯從芝加哥返回的途中撞到的那隻動物,注意那不是隻貓,如果仔細看的話那是條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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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男主在教授夫婦家得知那隻走失複得的貓叫“尤利西斯”時很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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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男主再次離開教授家後看到的那張電影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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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這三點不做深入解讀,隻做簡短提示:

第一點說明走失的貓或是戴維斯撿到的貓沒有死;

第二點告訴我們回到主人家中的貓在外面經曆了一番冒險。為什麼這麼說,很簡單,“尤利西斯”這個名字應該是出自喬伊斯的《尤利西斯》或是羅馬神話中的“尤利西斯”;

第三點将貓、狗、曆險、男主戴維斯、回到原點幾個元素聯系了起來,同時也是對前兩點的印證與總結。

剩下的大家自己去品,便不難發現其中的寓意。

4、“在路上”同行的兩個怪人

與男主角與另外兩個人拼車同去芝加哥的這段戲很精彩,那兩個人(一個抽煙的瘦子、一個吸毒的胖子)行為舉止也極其有意思,唯一不足的是本人沒看懂這段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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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這個司機朗誦的這首詩出自“奧洛夫斯基”,他是“金斯堡”的同性情人,金斯堡是美國垮掉文學的标志人物...

這段戲時長15分鐘,它幾乎是孤立于其他情節單獨設置的,等于說100分鐘電影中插入了一段15分鐘的公路片,在此本人提出幾個問題點,以求各位觀者交流解讀:

那個抽煙的瘦子跟吸毒的胖子什麼關系?那個胖子是個什麼身份?這兩個人跟“垮掉的一派”、“嬉皮士”什麼關系?那個瘦子被警察帶走是一種特殊人群歧視嗎?戴維斯最終把那隻貓留在車上,同那個胖子呆在一起,這是一種暗示隐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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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這場15分鐘的“旅行”充滿了神秘與冰冷。

5、敗落的美國唱片業

戴維斯到達芝加哥,找到唱片公司後發生的事,我們唯一能感受到的便是一幅經濟蕭條的景象;一幅人情冷漠與麻木無奈的狀态;唯有那民謠歌手唱的那些歌曲在提醒我們,一切還是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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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論篇

縱觀這部科恩兄弟2013年創作上映的《醉鄉民謠》,我認為它在商業性、藝術性、社會性的平衡價值上達到了極高的水準。首先在視聽美感上,電影容美國記憶、冰冷現實、民謠歌曲于一身,營造出了一種現實哥特之境,看後讓人如癡如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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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藝術加工上,科恩兄弟從來就不乏利用其深厚的文學底蘊為其情節與人物進行升華加工,從而達到一種藝術上的對稱與隐喻之美;

當然,電影沒有脫離現實,沒有脫離曆史,更沒有脫離社會階層之間的矛盾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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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承認了一個小民謠歌手的曆史與時代價值,更告訴了我們那段美國曆史相對真實的一面。

比起近年來那些勵志、歌功頌德、“中國好聲音”式的明星包裝類電影,《醉鄉民謠》顯得如此純粹:它沒有一味煽情,沒有把那些人物經曆跟音樂捆綁銷售,更沒有把畫面調的跟演唱會似的。它比那些《波西米亞狂想曲》、《一個明星的誕生》之類來的更坦誠、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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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的民謠情結

我想起當年在北京接觸的那些民謠歌手:很不幸,這些人中沒有一個是後來我們電視或網絡中包裝出的那種“民謠藝人”的形象——他們通常在大衆面前人緣并不是太好,也多半融不到集體中去;他們有的會騎上兩三個小時自行車從北五環跑到東二環的地下過道賣場,有的幹脆就在高校的教室與租住的平房間轉悠,用琴包搜集來的零錢買酒喝;我們那時會在一起有時會聊些詩和音樂,聊些生活中的瑣事,有時隻是抽煙喝酒,當然還有聽他們講那些跟女人的經曆…

他們都很單純,沒有人想到出名和暴發,因為那時一來沒有網絡,二來它們也對自己所作東西的商業價值有自知之明。他們用音樂換來的錢唯一的用途便是滿足自己的食欲、酒欲與性欲。

二十年過去了,每每想起那段時光,總感覺像是一個偉大的時代在湮沒,像是一場夢,然而,它又的的确确地發生過。

西方人經過近半個世紀的反思,才逐漸意識到了那個時代的重要性,于是将它轉化成了大量的藝術作品(包括電影、音樂、美術、戲劇等等)。而我們呢,當然,我也認為還沒到回顧的時候,但隻怕真到該回顧反思的時候,這些東西早已被那些網絡、選秀包裝出來的“搖滾”、“民謠”明星給覆蓋的蹤迹全無了。如此,民謠時代如果隻存在于某些“老人”的記憶之中,那該是一件多麼悲哀的事情!

臨了我想起《醉鄉民謠》中戴維斯在酒吧歇斯底裡喊出的那句話:I hate fucking folk music...這一嘶吼喊出了一個民謠歌手多少的心酸,喊出了一個深愛音樂卻又從來不會在音樂面前裝模作樣之人的多少委屈!因為你隻要真愛一個東西,總會伴随着恨,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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