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愛爾蘭首都都柏林聖三一學院。
兩個年輕的美國猶太人前來攻讀愛爾蘭文學碩士學位。
一個研究課題是塞缪爾·貝克特(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代表作《等待戈多》)。另一個的課題更加小衆,喬伊斯最難懂的一部小說,《芬尼根的守靈夜》。
兩人是老鄉,又都在沒人看的小衆專業,又是《龍與地下城》狂熱粉,很快就成了好朋友。

此時,他們老家美國。
一個從好萊塢賺夠了錢的胖老頭,正在跟矮腳雞圖書公司的編輯忙他最新小說的出版工作。
命運隔着大西洋,擦出一道遙遠的電光石火。
這三個人此時不會想到。
二十多年後。
就是聖三一學院這倆研究生,卷毛飄飄的富二代大衛·貝尼奧夫(David Benioff)和發際線英年早秃成M形的D·B·維斯(D.B. Weiss),把胖老頭喬治·R·R·馬丁的這本《冰與火之歌·卷一:權力的遊戲》搬上熒屏,成為全球最熱的文化現象。
他們更不會想到。
8年後,這部劇的終結成了電視劇史上最大的潰敗。
兩位縮寫同為D·B的制片人+編劇,被150萬人聯名反對,甚至被中國粉絲親(fen)切(nu)地稱為:2呆比(2DB)。
其實。
命運在1996年擦出那道電光石火時。
很可能,也寫定了這場“潰敗”。

1、暢銷和滞銷
大衛·貝尼奧夫是富二代,頂級的那種。
他爹斯蒂芬·弗萊德曼,在《GoT》裡幫兒子客串過一身泥巴的農夫。其實人家是高盛前CEO,美聯儲大佬,小布什的白宮經濟顧問。(大衛嫌姓弗萊德曼的太多,才把筆名改為母姓貝尼奧夫)
即便大衛·貝尼奧夫都火成這樣了,你現在去搜“貝尼奧夫”,前半屏結果也都是他表哥、矽谷超級富豪馬克·貝尼奧夫。
在聖三一學院讀書時,這位富二代的人生理想,是接着讀博,然後進大學當教授。
隻不過認識維斯後,他突然發現這條路太無聊——
寫碩士論文把我累得半死,而且我意識到地球上沒幾個人願意看它。學術這條路并不适合我,寫寫龍的故事也許更對路。
為啥?
瞅瞅老鄉維斯的經曆,比自己一路達特茅斯、加州大學、聖三一學院的頂級名校三好學生經曆帶勁多了——
念研究生前,幹過B級片制作助理、給“老鷹樂隊”格倫·弗雷做了幾星期私人助理、出版過一本沒人看的小說。
這個時候你就能想起中學老師的名言了:你們這些不學的,不要影響人家學的!
嗯,搞寫作沒搞出名堂來的維斯,建議老鄉大哥别學了,去寫小說、搞劇本創作。

左貝尼奧夫;右DB維斯
結果貝尼奧夫火了。
處女作《第25小時》就被戰鬥老頭斯派克·李相中,買下版權拍成電影。此後順風順水,先後給幾部好萊塢大片寫劇本:《特洛伊》《生死停留》《金剛狼》。
搞《特洛伊》時,作家貝尼奧夫的收入就高達250萬美元了。對了,後來彼得·丁拉基沒看劇本就接演小惡魔,就是因為喜歡他的小說《賊城》。
而維斯混得還是賊一般。
他跟後來殺進奧斯卡的兩個好萊塢怪咖尼爾·布洛姆坎普(《第九區》)吉爾默·德爾·托羅(《水形物語》)合作過,仨人當時準備把電子遊戲《光暈(Halo)》改編成劇本,沒搞成。
别看一窮一富,但哥倆感情很好——
丹(維斯)是第一個讀《特洛伊》的。他可以放開了批評我,這不會影響我們的友誼。
時間兜兜轉轉來到2006年。
1月份的時候,貝尼奧夫跟一個書籍代理商聊天,人家極力推薦《冰與火之歌》。
開玩笑,嚴肅文學學者出身的貝尼奧夫,怎麼可能被奇幻小說打動?
盡管貝尼奧夫曾經也是史詩奇幻小說死忠粉,迷《指環王》迷得要死。但後來他看了太多奇幻小說全都在拙劣模仿《指環王》,就再不看了,更沒聽過喬治·R·R·馬丁的大名。
人家極力推薦,那就看看吧。
結果,驚了——
幾天後一個很重的包裹被送到我家,裡面是前四卷,超過四千頁。封面類似于我以前讀過的奇幻小說,手拿長劍的胡子男,畫面遠方的城堡,有乳洶的性感女法師。
乍一看,和那些山寨奇幻小說也沒什麼兩樣。

96年首印版的封面确實糟糕
讀了幾頁……
貝尼奧夫接下來的一晚上,完全沒停地看完幾百頁,才反應過來給同樣沉迷《龍與地下城》的維斯打電話:老弟,你幫我看看,到底是我瘋了,還是它太好看。
維斯去貝尼奧夫家把書搬回去三天之後,才給貝尼奧夫回電話:哥,你沒瘋。
之所以三天之後才打,是因為他刷刷刷三天看完了900頁後才舍得放下書。
在娛樂圈打拼這麼多年的暢銷書作家+滞銷書作家,當時就反應過來——
機會來了。

2、殺人魔王
距離洛杉矶1365公裡外的新墨西哥州首府,聖塔菲——
城市規模大概相當于中國普通縣城吧,城外是一片連綿荒漠,城裡是一片墨西哥+印第安風格的土磚結構建築。
馬丁的家兼辦公室,就是這片建築中的一個低調小宅。
(當然,老馬家門口那台挂着他大名縮寫“GRRM”的老跑車一點都不低調)

老馬小時候家裡窮得叮當響,一家人擠在港口附近的廉租房。好在老馬擅長講故事,上小學時候就開始賣自己想的小故事,1美分一篇,附贈他熱情洋溢的大嗓門朗讀。
知道老馬有多能“胡扯”麼?
少年老馬為了賣故事,盯着他養的一隻烏龜,生生幻想了個烏龜王國……
不過,很多人應該想不到,這位奇幻大佬人生中首次正式刊印的“文章”,是在……
漫威的《神奇四俠》。
DC粉絲們準備好傷心,他要怼蝙蝠俠和超人了。
其實老馬本來也是DC死粉,隻不過越看越無聊:
DC的故事軌迹是圓形的。比如超人,每次冒險結束後,就回到原來的生活,等下一次冒險。整30年都跟路易絲在一起,從沒有過進展也從沒有過分手。蝙蝠俠也一樣,沒有任何本質的變化,好人永遠是好人,壞蛋永遠是壞蛋。
你再看看人家漫威:蜘蛛俠換了三個女朋友!還高中畢業了!
馬丁第一次意識到,圓形的故事軌迹隻會讓人覺得沒勁,最好的故事,是讓角色陪着讀者一塊成長的。
當然,他也坦白交代:
對我寫作影響最大的是,漫威真的會殺人。
而讓馬丁成為“角色殺手·喬治·啊啊·馬丁”的還不止漫威,還有他偶像托爾金,馬丁13歲時因為甘道夫的“死”傷心了好久。
直到後自己也開始寫小說,他才意識到,托爾金有多牛逼、“殺死”甘道夫有多重要——
這讓後續劇情的懸念增加了千倍。
因為小說所能設置的最大懸念,就是……
任何角色都可能挂掉。



1970年,馬丁以榮譽畢業生身份,從美國最好的新聞學府西北大學新聞畢業,次年拿到碩士學位。
然後……
連續的挫敗。
趕上越戰,就業不景氣,馬丁反戰跑去做義工,結果窮得不行;
不得不開始寫小說了吧,連續拿到雨果獎的提名,結果屢提屢不中;
後來倒是拿獎了,闖出名聲來了,結果打擊更重——
1983年,他的第四本長篇小說《末日狂歌》拿到軌迹獎和世界奇幻獎雙重提名,都準備好簽售 了,結果銷量撲街,壓根賣不出去。
——這本書的商業失敗,“基本上毀掉了我當時的小說家生涯”。
給老馬氣壞了,行,寫小說不賺錢是吧,老子寫劇本去。
賺大了。
他先是給CBS寫《陰陽魔界》,對,就是那個《黑鏡》和《9号秘事》的祖宗劇。然後是擔任奇幻劇《俠膽雄獅》的編劇和制片——
這玩意兒完結後被《正大劇場》引進到國内過,每一集開頭都是周志強老師的配音:這是個有權有勢的人統治的世界。
已經是中老年的80後們當年一定看過。

在好萊塢賺快錢期間,老馬并沒停下過寫作,1987年他跟一群人在同一背景設定下,創作了幻想小說《百變王牌》。
這套23冊的書聽起來很混亂,40個作者分别隻寫自己角色的故事,再攢起來。
實際上,因為兼任編輯的馬丁最後會被每個人交上來的故事,重新排列編織,讀起來并不亂。
這種集體寫作手法,老馬稱之為——
馬賽克小說。
9年後,他把它用進了《冰與火之歌》。
日後大名鼎鼎的——
POV視點人物寫作手法。
1991年,一個故事的引子憑空出現在馬丁腦海裡,他幻想了一下一個男孩跟随父兄們去觀看行刑,途中撿到一窩巨狼幼崽。
開始動筆時,他還以為會寫個短篇小說,結果,老馬試着用不同角色的視角來講故事,每一章用一個角色的視角,這一章隻講這個角色能看到的、知道的、遇到的事。
第一卷成績一般,但第二卷《列王的紛争》出版後,不同角色眼中那個宏大的世界畫卷逐漸拼湊完整,展現在讀者眼中,大獲成功。
但。
如果改編成影視劇,就有隐患。

3、傳奇的起點
老馬自己又不是沒在好萊塢混過:
沒有比把暢銷書改編成影視劇更危險的任務。好萊塢大道上堆滿了那些親身嘗試又功虧一篑的失敗者“屍骸”。對每一樁已知的失敗,背後都有一百樁你未曾聽聞的失敗。
當年他一點都不信《冰與火之歌》能改編成功。
2DB不是第一個找上門的。
第二卷《列王的紛争》暢銷,一波一波幻想着自己就是下一個“彼得·傑克遜”的制片人們些乎踩爆馬丁家門檻。
老馬和他經紀人參加了一堆會議,看了一大堆提議,越聽越覺得扯淡——
因為彼得大帝改編《指環王》系列賺翻了,這幫人就都想搞系列電影。
老馬十動然拒——
隻用“雪諾”視角做故事主線,老子那麼多視角豈不白寫了?

他很明白,《冰與火之歌》過分龐大複雜,一卷的篇幅夠三本書《指環王》,《指環王》拍成電影都得三部,這個7卷的故事不得拍20部?
那會兒漫威還在破産的邊緣掙紮,沒人會相信系列電影可以搞20部的鬼話。
在老馬看來,唯一的可能,就是電視劇,而且還不能給公共台制作。
公共台沒有年齡分級,面向全年齡段,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删減暴力和情色成份。别的書可能就是些擦邊球,删删就算了。
但……他這套書……
直球黃暴,沒法删改。比如前兩季,小惡魔多少心路曆程是在床上跟妓女吐露的噢……
這咋改?改成兩口子穿得立立正正地爐邊對談?
也行,但小惡魔這個角色就廢了。
巧了,2DB帶着誠意來了。

那一年在洛杉矶棕榈泉酒店,馬丁吃了這輩子最長的一頓飯,5個小時,說好的午飯,吃到晚上。
很多年後,他回憶這頓飯,簡直是他六十多年吃飯生涯中“最棒的聚餐”。
2DB詳細地給老馬講了他們所有的計劃,老馬能耐着性子坐5個小時,就是因為他倆跟别人就不一樣。
除了一樣的吹牛逼,關鍵是老馬确定,他倆不是之前那些拿着故事梗概來忽悠的僞粉,而是24K純粉。
他問了2DB一個從來沒被其它制片人們答對的問題:雪諾親媽是誰。
2DB相視一笑,給出了同樣的答案:萊安娜。
行。
那就你們了。
然後立刻大獲成功?
别鬧。
所有的傳奇,都是被偶然和必然、失敗和成功螺旋推動實現的。
維斯如果繼續泡在B級片裡擺爛,他就不可能在聖三一學院碰到貝尼奧夫;貝尼奧夫如果繼續在老家做好學生,就不會有人建議他去寫劇本;當然,如果沒有愛爾蘭文學底子,2DB估計也會像普通制片人一樣,隻想把《冰與火之歌》砍成電影;
馬丁如果沒有嚴肅新聞寫作視角、沒有在小說界和編劇界幾進幾出,就不可能創造POV視點人物寫作法,也就不可能有《冰與火之歌》;如果他随便把版權賣了(大劉你可長點心吧),也就不可能等到2DB的那餐飯。
——其中任意一環斷了,電視史上,就沒有這段傳奇。
而在未來。
他們還要經曆更多的“如果”,更多的“失敗”。

4、制造《GoT》
2DB帶着他們的策劃書,跑去找了知名黃暴台showtime,鼓搗出《斯巴達克斯》《加州靡情》《欲奴》的黃暴大台。
倆人興沖沖去了,結果呢?
人家不幹——
太貴。
2DB預計《GoT》一集成本是600萬美元。Showtime内容負責人感覺這倆從未涉及過電視劇的“新手”制片人是來騙錢的。
要知道,當時收費台的電視劇單集平均成本,隻有200萬美元。
因為收費台不能像公共台投放廣告,畢竟它們的觀衆都是花錢訂閱的,憑啥還得廣告?
《老友記》成本為什麼敢擡那麼高?最終季,NBC一個30秒片頭廣告170萬美元起拍,金主爸爸們一路給喊道230萬成交,所以哪怕一集成本1000萬美元也是賺錢買賣。
沒有廣告的收費台顯然就不能亂來了,除非斯皮爾伯格+湯姆·漢克斯這種重量級人物聯手搞《兄弟連》這種重頭戲。一部中世紀武士打打殺殺啪啪的戲,200萬美元就是天花闆。
600萬?
做夢吧。
但2DB堅持認為,200萬肯定拍不出他們想要的,死活不松口。
日後,Showtime和母公司CBS集團,将在看到每個《GoT》海賺的新聞時,為自己摳唆那400萬美元流下悔恨的淚水。

2DB轉頭奔向HBO時,已經在反複扯皮和修改劇本中,來到2009年。
這次,他們改了遊說策略,先給HBO寫了封雄心壯志的宣講信。倆人文學底子掏出來,那排比句式寫得叫一個熱(da)血(chui)沸(niu)騰(bi):
觀衆正在挨餓。
如果我們拍出《冰與火之歌》,所有人都會第一時間狼吞虎咽,每個人都會觀看它,并繼續觀看它,并勸所有他們認識的人去觀看它,并且在晚餐時、工作時永遠不停地讨論它。
巧了。
2009年HBO剛換管理層,理查德·布萊勒升任聯合總裁,邁克爾·隆巴多升任節目規劃總監。新官上任嘛,他倆也想搞一番大事業。
開始還猶豫了一下。畢竟600萬美元真金白銀,弄砸了搞不好就得引咎辭職。
更巧的來了——
隆巴多去健身,遇到2DB健身間隙還在改劇本。
我看到被翻爛得像是被狗啃過、起毛邊的劇本上,塗滿了各色記号筆和熒光筆标記,寫滿了删改和删改了的删改。
布萊勒和隆巴多因此決定賭一把,先投600萬拍一集試播集,并做了一季6000萬美元的預算。
事後,他們的升職經曆證明這次賭對了——
布萊勒後來成了HBO董事長、CEO(後HBO被收購,跟新老闆理念不合辭職),隆巴多成了被收購後的HBO總裁。

隆巴多
這經曆還是太順。
想想看,《GoT》哪一年播出的?
2011年。而他們敲定投資時,才2009年。
這麼大手筆的投入,哪裡能随随便便開工。
準備工作千頭萬緒,光是演員面試就好久。
有個小段子:
艾米莉亞·克拉克(龍媽)去試鏡時才知道2DB已經面試了幾百個女生,這個倫敦戲劇中心畢業後找不到工作、跑去做電話銷售還被嫌棄不會說話而被辭退、一度隻能靠餐廳服務生工作為生、掏光存款飛到洛杉矶面試的英國姑娘……
我把工作酒店大堂裡的茶包都偷光了,因為我覺得我肯定不會再回去了。
哈哈哈哈,肉叔忍不住想笑,不光是偷茶包——
想不通啊想不通,熟練掌握意大利語、法語、德語,以及包括倫敦腔、愛丁堡腔、印度腔、美國南部各州方言腔的語言天才“龍媽”,竟然曾經被嫌棄不會說話?

2DB漫長的準備工作不提了,life嘛,就是struggle,關鍵是他倆千辛萬苦拍出來的試播集……
搞砸了。
他倆找了一堆作家朋友來家裡看,結果朋友們頭特别鐵,直言不諱兩個詞:Massive Problem(你倆完犢子了)。
這句話後來成了D·B維斯的座右銘,每個字母大寫、再加三道下劃線,寫在自己手記上。
有多爛?
朋友們看完直接懵了,各種視角輪轉,甚至沒看出來瑟曦和詹姆是親姐弟……
更可怕的是,隆巴多知道他倆拍完了,也沒提前通知,直接讓他倆來辦公室放一下。
我(維斯)就一直盯着邁克爾(隆巴多)的臉看,他就像在看恐怖電影。我不是說他的臉長得不好看,其實他挺帥的,但是他當時表情真的很吓人。
甚至後來,劇組會開玩笑“威脅”基特·哈靈頓(雪諾):信不信我們把初版試播集放網上?
效果顯著。
哈靈頓想想都後怕:
太可怕了,那集真的爛得驚人,我跟麥登(羅柏)到現在都覺得那一集是故意給我們留黑料的。

估計隆巴多簽重拍批條時手都抖成篩子了。
好在2DB展現了強大的學習和總結能力,他們稍微修改了馬丁的叙述結構,先從北境的上帝視角引入,再慢慢轉到在北境的獅家、狼家、鹿家諸人視角,而非直接照搬照書上順序。
一下子通順流暢了許多。
重新制作的試播集剛放出來,就立刻引爆了話題——
220萬首播收視+200萬當晚重播收視+無數好評。
啥概念?
HBO另一神劇《西部世界》第一季大結局收視人數也就220萬,第二季大結局收視隻有180萬。
《GoT》開播第2天,HBO立刻高調宣布:續訂第2季。
隆巴多的上司布萊勒還跑來找他們:趕緊給我寫下一季劇本,我需要拿給總統(奧巴馬)看。
《GoT》有多火爆其實不用肉叔廢話了。
但,榮耀背後,此時隻有2DB和馬丁知道,榮耀的表面上爬着細小的罅隙——
這個項目存在隐患。

5、先天隐患和潰敗
最緻命的,兩個字:
改編。
一方面,是技巧的不同。
浸淫過影視和文字兩種媒介的馬丁說過:
同一個故事,換成不同的媒介電影、電視劇、小說和漫畫,有一些方面根本無從下手。
比如作家完全可以寫心理旁白,影視劇就不行(當然也能讓角色自言自語,如果不怕觀衆覺得神經病的話),隻能依靠演員的表演,來表達角色内心感受。
一方面,是内容壓縮。
你以為為啥2DB花了6年才把《GoT》搬上銀幕?
他倆看了20遍原著,非常清楚,老馬不僅在講故事,還創造了一個世界。
10小時用來講故事可能足夠,但是構建一個世界……
用維斯自己的話倆說,“每季都得拍30集”。HBO還不至于瘋到這地步。
甚至,他倆還得憑空而造。
衆所周知,老馬的《冰與火之歌》隻寫了5卷,後面兩卷跳票到不知道啥時候,他理由還賊硬——
2011年,馬丁跟戀愛30年的女朋友帕裡絲結婚,老頭說:我連結婚都這麼拖,寫稿能不拖?
有理有據,無法反駁。

所以擺在2DB面前的很現實,第5季之後就沒有原著小說改編基礎。
他倆隻能從老馬那了解了剩下兩卷的大概發展,再加上自己的創作。
這麼說吧:
前5季,就像知道終點的迷宮,重點不僅是終點本身,還有曲折的過程;
後3季,就像知道迷宮的白地,最後直勾勾走到終點,少了求索的滋味。
說實話,肉叔不覺得《GoT》的結局“爛了”,我隻能承認它太“草草收尾”。
最明顯的,布蘭線。
神棍同志翻了8季的白眼,最後一句直愣愣的台詞就當國王了?白撿也不帶這麼白撿的吧?
你還真别說,這個結局馬丁不可能不知道,畢竟早在2013年,2DB就在馬丁家待了一周,三人詳細商量過大結局、逐個讨論過主要角色的走向。
想想看,有誰比布蘭更适合當國王。
全劇就做過一個決定的雪諾,還是在推翻暴君時成了暴君的龍媽?
甚至布蘭的結局,現在回看,在第一部時就影影綽綽提到過了:
倒不是說布蘭是主要角色裡第一個登場的,而是——
外來戶先民們登陸維斯特洛之後作死,把原住民森林之子殺得眼瞅着要滅絕,氣得森林之子裡最牛逼的綠先知釋放禁術,召喚異鬼,讓人類和“人類”自相殘殺。
結果呢,異鬼有點不聽話,誰都殺,綠先知又領導森林之子和人類,聯合打敗了異鬼。
也就是說。
知道怎麼搞死異鬼、知道怎麼領導人類聯合起來的人,隻有布蘭——
在世唯一一的綠先知。

最重要的是,對于HBO來說,生意就是生意。
2011年,續訂之後,2DB在拍第2季《黑水河戰役》那一集,《私生子之戰》播出前全劇點擊最高的一集。
馬丁親自操刀劇本,有陸戰有海戰,就這一集,劇組在貝爾法斯特拍了一個月,還炸了一艘1:1複制的14世紀戰艦。
——你說HBO能不心疼麼?這玩兒不炸,造出來放博物館都行。
貝尼奧夫吐槽過:HBO特别慷慨,每次碰頭都跟我們說“放開搞!”然後在電話裡說“沒錢啦!”
拍《黑水河戰役》時2DB開電話會議找HBO要錢。
一個高層會議,氣氛一開始很融洽:行,加50萬美元。
2DB:老闆,不夠。
高層打起精神:那,100萬?
2DB:老闆,不夠,要250萬。
高層:你倆瘋了吧?
2DB後來回憶,當時氣氛非常緊張,好說歹說最後HBO大放血,加了200萬美元——
還記得不,收費台的美劇每集平均成本是多少麼?
就是這一集追加的投資,200萬。

實際上,成本800萬的《黑水河戰役》比起後來都算是便宜的了,整部劇制作越來越精良,成本也跟着一路飙升。
後來最貴的單集《私生子之戰》,1500萬。
甚至這個數字後來也不足為奇——
第8季,每集平均成本也是1500萬美元。
還有逐漸上漲的演員工資,第一季時,主演們一集的工資隻有15萬美元,到最後一季,已經漲到了50萬。
(範8億:呵呵。)

而且,演員們越長越大,尤其是狼家的幾小隻,尤尤其是布蘭,跟劇情設定已經越來越跑偏。
如果拖下去,很可能是跟國産劇一樣,一群中年人硬演少年。
——盡管馬丁覺得,《GoT》應該拍13季。
更大的問題是,被《GoT》捧紅了的演員們,檔期越來越難協調。
比如“三傻”今年就有超級大片《黑鳳凰》要上,“雪諾”“龍媽”每年也還要拍一兩部電影。
這麼多人集體騰出來半年功夫拍劇,越來越像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想想看《複聯》,光是讓這幫人騰一個上午出來拍合照,就協調了幾個月,最後人也沒來全(洛基、滅霸、寇森、火箭、快銀)。

貝尼奧夫悄悄透露過:
但是目前的形勢實在進退兩難。電視劇必須得演下去。總不能停在那兒幹等着不做,我們肯定得接着推進劇情。
說實話,肉叔不覺得2DB是菜雞,他倆要真是菜雞,馬丁不可能在見了那麼多制片人後,把版權放給他們,HBO不會放任他們一季比一季燒更多錢。
而且迪士尼也不是傻子公司,會請最終被證明是菜雞的人來搞星戰的招牌IP。
肉叔翻到一篇2014年的采訪,就在2DB最高光的時間點,維斯早已清醒地意識到:
想從中榨取更多的願望,最終隻會将這部戲帶向滅亡。
所以,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并沒有偏離自己的既定軌道。
第8季口碑崩盤後,HBO現任總裁凱西·布盧斯接受采訪,被問怎麼看2DB玩爛了《GoT》:
沒有爛。他們非常聰明,非常聰明(肉叔沒寫錯,布魯斯這裡重複強調了一次),非常有條理。他們很久之前就想好了結局。所以對我們而言,沒有大的争論,不管它以何種方式結束或不束,這就是他們的計劃。
聽出來大佬的畫外音了麼?
沒的話,想想最後一集的結局:
一個女王死了,被龍帶去了遠方;一個國王放棄了,深入北方的森林;一個小姑娘離家了,前往陌生的大陸;一個神棍,“糊裡糊塗”地當上了國王。
還沒發現問題麼?
那肉叔直說了——
如果HBO願意,以上每條終結線。
都可以再拍一套衍生劇。
實際上,可以用來解釋布蘭線,揭秘森林之子和人類恩怨、異鬼誕生史的新劇《長夜》,已經籌備差不多了,年内開機,明年上映。
想知道布蘭稱王的秘密?
看《長夜》去吧。

6、沒有唱不完的歌謠
說到底,生意就是生意。
在未來,肯定有八百萬篇文章會去分析《GoT》是怎麼變成一場“偉大的潰敗”的。
但對于肉叔而言,它到底有沒有“潰敗”,并沒多重要。
因為不管怎麼說,2DB、馬丁、HBO,已經聯手給我們奉獻過足夠吹一輩子牛逼的宏偉畫卷,他們也完成了2DB當年在策劃書上吹的牛逼:
每個人都會觀看它,并繼續觀看它,并勸所有他們認識的人去觀看它,并且在晚餐時、工作時永遠不停地讨論它。
我們瘋狂吐槽最後一集倉促,原因不就是它前面太好看?
肉叔還是那句話,能看到它,應該是我們這代人的幸運——
就像前一個時代,人們可以驕傲地說自己經曆過整個《星戰》。
這個時代,我們可以自豪地回應:我們陪伴了整個《GoT》。
傳奇之所以傳奇。
不會是因為喋喋不休。
而是你後來會發現,不管它怎麼寫完的這個句号。
都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