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 書影君

2019年,HBO和台灣公視聯合推出的一部10集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之所以獲得觀衆的極大認可與同理心,就是因為劇中所展現出的新聞媒體、醫療診斷、辯護審判等各個領域,從專業術語到行業内幕、從運行潛規則到理想與現實的糾結,表現的既真實又精準。

不但内行看出了門道,外行也看得熱鬧。

而每一集中設置的思考與辯論議題,也針針見血、刀刀要害,直指"衆生皆有病"這個殘酷的社會現實,看得我時而憋悶壓抑,時而淚眼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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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集長度的劇集中,承載了許多沉重深刻的社會化議題。

比如網絡暴力的泛化、精神病罪犯的法律權利保護、刑事法律懲治犯罪與修複受損社會機能如何平衡、媒體的職業道德和職業底線如何取舍、醫生的專業操守與現實妥協、精神病患者如何回歸社會、兇手家屬與受害者家屬之間的關系協調等等。

我選取三個議題來展開分析,今天說第三個議題。

三、刑事法律的懲罰功能與修複功能

王赦作為法扶律師,主要就是為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死刑被告人提供辯護和幫助。

當政府為了撫慰受害者、順應憤怒的民意,而急匆匆地将李曉明槍決後。在王赦看來,這樣既無法彌補社會被犯罪撕裂的傷口,也無法找到悲劇發生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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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一個精神有問題的犯罪分子,即便他犯下了再嚴重的罪行,那也不是他真實意思的表示,根本不具有可懲罰性。

畢竟,罪犯是一個大腦無法自控的病人,殺了他,既無法懲戒,也無法預防。

王赦不遺餘力地幫助犯罪者和他的家庭,這與社會公衆"殺人償命"的樸素正義觀産生了嚴重沖突,所以王赦無法得到大多數民衆的理解,甚至包括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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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懲治犯罪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産安全的刑事法律,它的最主要功能究竟是什麼?

到底是主要為了懲罰犯罪分子,還是主要為了修複因犯罪而受損的社會功能?

這個問題,也是王赦一直在追問的。

劇集的最後,在王赦和心理師的共同努力下,李曉明的父母和妹妹,與受害者的家屬,終于坐在了一張桌子的兩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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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場近距離、面對面的"修複式會談"中,所有的仇恨與愧疚,所有的不原諒與自責,都在"李曉明犯罪的共同受害人"這一共同身份之下,得到了緩解與宣洩。

我們不能希望受害人家屬應該原諒兇手及其家屬,這是一個過分的要求。就像宋喬安說,"我可以理解李曉文也是受害者,但我這輩不會和她成為朋友,我沒有那麼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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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正是因為這種對話,才有可能使雙方都走出傷痛與愧疚,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畢竟,我們不能一輩子都活在失去親人的傷痛之中,這既不是逝去的親人希望看到的,也不是活下來的其他親人願意看到的。

從這點來看,開展兇手家屬與受害者家屬的"修複式會談",不是為了放過兇手,而是為了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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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王赦的理念永遠得不到大多數人的理解,畢竟局外人永遠沒有資格讓當事人選擇原諒。

但是,整個社會健康良性的發展,卻需要一個又一個像王赦律師這樣的人,可以超越人類原始的複仇觀,站在更高的角度,來審視每一起具體的案件,以及案件中每一個具體的人。

在王赦眼中,法律的功能不是單純為了懲罰,更重要的是預防與修複。預防類似的悲劇一次次毫無價值地發生,也修複因社會機能故障而導緻的個體悲劇。

劇中,懦弱善良的李大芝,因為學長的背叛而怒火中燒,她拿起刀要去殺掉他,并大喊着"當一個殺人犯也沒那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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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件,并不是判決之後就完了。

我們每一個普通人,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不會遇到一個罪犯曾經遇到過的困境。

不去反思與研究每一起案件背後的原因,那麼受害者的生命不但會白白付出,而普通人與犯罪者之間的屏障,也會越來越脆弱。

是的,正如本片的名字,一個普通人與惡之間的距離,有時候真的很近,很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