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頭女同性戀couple結婚的時候介紹為"夫婦",并将wife翻譯為伴侶。

三次将"LGBTQ"翻譯為"少數群體"而非"性少數"。

有必要嗎?是為了過審嗎?盡管這樣的翻譯"錯誤"不會影響影片的整體呈現,但是的确破壞了我的觀影體驗。四個半小時的時間裡有色人種的出現,發聲,社區參與,恐怕也不必缺少性少數這一個群體的存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