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2019進入兩個月倒計時,荒謬事還是不肯放過大衆眼睛——

滴滴順風車重新上線

女性用戶晚八點後禁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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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再一次站在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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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什麼的都有。

感到被冒犯的人,憤怒質問;

察覺不出問題的天真派,閉眼打拳,“這是為了保護女性好吧”;

還有一群俨然滴滴的精神股東,“沒辦法裡的辦法,人家是企業也要賺錢”。

行吧,新聞荒唐,言論也沒好到哪兒去。

飄飄就奇怪了,9012了,怎麼一遇到事兒,還是女性首當其沖被關進“囚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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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風波的源頭,滴滴昨天發布的一則順風車試運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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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言辭懇切,重點突出。

整改一年了,經過“數字可觀”的版本叠代、功能優化、用戶建議整合,滴滴順風車即将恢複運行。

可惜“嘲點”更突出。

新規裡的一條刺眼的讓人無法忽視,晚8點後,順風車将不再對女性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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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些人已經忘了,滴滴順風車為什麼會在一年前被迫下線整改——

去年5月,21歲的濟南空姐李女士,搭乘滴滴順風車,被司機殺害。

而這位司機,在案發前,曾有一起言語性騷擾投訴記錄,但滴滴客服後續未對投訴進行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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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後,又一位20歲的溫州樂清女孩,搭乘滴滴順風車時遇害,時間是下午一點半。

作案車主同樣有“前科”,甚至,就在出事的前一天,他剛剛被一名乘客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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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華網

荒謬嗎?

因為連續兩起女性乘坐平台順風車遇害的惡性事件,被迫下線的滴滴順風車。

整改一年歸來,解決問題的思路,不是盡量保證乘客的安全乘坐,避免悲劇重演,而是索性限制女性的乘車時間。

既不解決問題,也不着重篩選可能搞出問題的人,而是把出問題的鍋,甩給了女性。

懷璧其罪,多麼無恥且壞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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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精神股東”為滴滴辯白的言論很可笑——

别質疑。質疑就是“那你給想個解決辦法?”

斬釘截鐵到讓人懷疑他們是否是真股東,下場空手套方案。

事實上,盡管滴滴司機犯下多起嚴重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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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去年的群情激奮到今年的群嘲方針,網友都沒有說要讓滴滴一個私企去解決“出行安全”這種社會問題。

而是,滴滴似乎從不知自己問題在哪——

為什麼被全民指責、勒令整改?

首先,是對順風車司機背景審核的不嚴格。

鄭州空姐搭乘順風車遇害一案裡,兇手居然是違規用父親的賬号接的單。

且因為夜間安全保障不合理,人臉識别并沒有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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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滴滴客服對于投訴的堆積不處理,讓大量有“騷擾前科”的司機繼續接單。

樂清女孩遇害的前一天,就有一個女孩逃過一劫後向平台舉報了該司機。

而樂清女孩遇害後,滴滴客服也未能及時配合警方,交出嫌疑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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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順風車産品概念的推出,也是不恰當的、過于天真、帶有暗示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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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才是大衆拭目以待想看到滴滴改進、反省的。

可,滴滴的試運營新規,卻将重點放在了通過限制女性乘坐時間。

性别,成了原罪。

改變,得先從可能受害者開始。

試想,如果女生真的遵從這條邏輯,換來的是什麼?

真不一定是女性出行的更安全,但一定是越來越狹窄的自由。

任何來自外力的一刀切禁止,我們都該警惕。

盡管就一個私企而言,它有權力決定服務策略,但這策略對女性的偏見、歧視,是闆上釘釘的。

生活出行的權利都不平等,何談平權呢?

更不要提另一方面——

網上一群和事佬、滴滴的精神股東們,高喊着“坐正規出租車呗”“大環境下的不得已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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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些策略的出發點,真是保護女性出行安全嗎?

飄飄持保留态度。

“禁止8點以後女性搭乘”以外,滴滴的整改方案還包括一條——

下線個性化頭像、性别等個人信息展示,全面保護用戶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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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是為一年前那個不知所謂的“私密社交空間”概念的反省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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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很矛盾。

性别資料變為私隐,司機如何知道約乘的人是男是女?

具體的乘車情境就更沒有被考慮在内了。

如果是晚八點後,一群人乘車,有男有女呢?女的要被趕下車嗎?

如果是獨身女性深夜借男性朋友的賬号打了車,讓不讓上呢?

錯漏百出、自相矛盾的方案,沒有堵死女性八點後乘車的可能性,卻擺出了滴滴的态度,八點以後女性不要搭順風車。

可進一步想,若是不聽規定,搭了車出了事。

責任?大概也與滴滴無關了吧。

說白了,讓飄飄感到心涼的,不是如今竟沒一個女性乘坐零危險的順風車平台。

畢竟,極端犯罪永遠不可能完全避免,出行安全的隐患,也不是一個企業能解決的。

而是,原本可以更“對症下藥”的滴滴,更有誠意一些的滴滴,整改琢磨了一整年,最終隻選擇了一條最懶(成本最低)、稱不上高明(風評受害)、卻能免責的路。

更可笑的是,在這涉及着企業利益與責任、出行安全和自由等等因素的綜合考量之後。

女性,再一次被輕而易舉推出來,被率先抛棄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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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制是有漏洞,可誰讓你圖方便搭了呢,死了活該。”

“誰讓你半夜坐出租車,看看隔壁滴滴8點以後就不能搭了,被強奸也活該。”

“不得不說滴滴順風車還是有道理的,女性晚8點以後真的最好别出門了。”

幾乎可以想象,滴滴這一強調性别又強調時間段,唯獨不強調“犯罪”本身的“方針”,未來又能給受害者有罪論添多少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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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滴滴的“精神股東”所說——

滴滴作為一個企業,以盈利為根本目的,沒有義務去負擔那麼多倫理道德上的責任。

我們沒有在強制性的意義上去懲罰它的權利,因為每個企業的企業文化,從根本上來講,是一種自主選擇。

但,正如我們批評過無數言行令人不适的明星、公衆人物一樣。

我們罵他們,不是要他們去解決整個社會的安全問題,或是人性之惡。

我們罵他們,是罵他們作為一定影響力的公衆人物/平台,不當言行背後,代表了一種倒退的、不當的價值觀,或者是落後的文明。

是出于一種希望社會文明、人類認知水平可以進步的道德追求和本能。

飄飄覺得,這種追求和本能,可以變得更理性成熟,但絕對不能消失。

那麼滴滴這項政策,代表的“倒退的價值觀”是什麼?

一是,通過限制一部分人的生存空間,換取利益。

李銀河說過:在不侵害他人的前提之下,能使人獲得最大限度自由的規範才是好的規範。

要清楚,社會進步的方向,永遠是在想方設法,拓寬每個個體的生存空間,讓他們更自由、舒适地生存。

比如實行全面的無障礙出行。

甚至是更精細的需求,比如殘疾人士的性需求的解決。

台灣就有“手天使”志願者團體,專門為殘疾人士,提供“打手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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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今年2月份,也通過了一項修正案,飽受争議的“家長稱謂法”。

規定在未來中小學校的學生信息登記中,把傳統的“父親、母親(père/mère)一欄改為“家長1、家長2”(parent 1/parent 2)。

初衷,正是考慮到了同性戀雙親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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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類社會,已經在開始為更少數的人群考慮。

網約車限制女性出行這一規範背後的指導觀念,恰恰就是——

把早已摘掉“特殊群體”帽子的女性,再次關回籠子。

這已經不是退而求其次,而是一種非常明顯的倒退。

二是,加劇性别戰争。

滴滴這次,是領先開了性别對立的車。

當ta把所有女性一刀切,默認為“受害者”(出事會連累到我)時;也同時把男司機一刀切,默認為潛在罪犯(搞出事會連累到我)。

ta唯一能想到的辦法就是,幹脆不讓兩撥人,在ta以為的“高發期”時間段相遇。

然而事實上,強奸案又不止發生開車乘車的車廂裡。

無數場景都有可能發生。

如果按這個拙笨又粗暴的邏輯——

為了不使潛在罪犯與潛在受害人相遇,那所有場景都應該一分為二,徹底杜絕。

後者慘一些,被限制多一些。

前者又自由到哪去了呢?

另外就是,ta把所有男性假定為不會受害的群體。

這如同人們通常傾向于把家暴的受害者等同于女性,把家暴的施害者完全等同于男性。

這會導緻什麼結果呢?

家暴的男性受害者,求助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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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勸”女性晚上不要打順風車,退一步說,如果真的是為女性設身處地考慮而做出的選擇。

那那些體格比較羸弱的男性呢?

ta很粗暴的,在乘車的男女之間,加了一條定律和考則——

人家女的8點後不能坐車,你一男的8點後坐車還被搶了?!那你做什麼男人啊,跟女人一樣去坐8點前的車吧。

所以你看,可引起、可解決的問題那麼多,滴滴眼裡似乎隻有“女性”這個軟柿子。

那麼為什麼,一個目前幾乎壟斷網約車市場的大企業,在文化上,會有這麼顯眼的bug。

雖然令人很匪夷所思,但飄飄覺得,就是沒過腦子。

這也是整個滴滴事件,令我最不适的一個點。

操作上漏洞百出,倫理道德上,捉襟見肘。

但社會,似乎對這種粗笨的“不思考”,寬容度特别高。

當下的網絡環境,比起不思考者和沉默者,發聲者,顯然更容易受到質疑。

因為隻要發聲,你就有了道德衛士、女權鬥士、“就你事多”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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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隻要實施和稀泥般的懶政,就永遠會有“疲憊而通透的成年人”去體諒你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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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滴滴事件中,我們看到了三類人——

激辯的少數,沉默的多數,還有,不思考的蠻橫吵鬧者。

這也是如今網絡上最常見的三類。前兩者尚可以共存,後者永遠在ta的同類開倒車。

保留意見不激憤,本是一種對未想清楚的事物,不妄加評論的成熟姿态。

但,前提是,腦子有在運作,不為思想上偷懶找借口。

主動的蠢,往往是一種惡。

而,陶醉于蠢、麻木無覺還笑别人太敏感,更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