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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生家庭是個爛泥坑,你還要不要奮不顧身的一次次去救火

最近熱播劇《都挺好》裡最令人心疼的角色莫過于成長于重男輕女家庭的蘇明玉,盡管她從這個家裡得到更多的是漠視、傷害和勒索,但在職場上風生水起的她卻不得不一次被一次拉回到原生家庭的爛泥潭中充當救火隊員,擺平她的母親、父親、哥哥制造的一個又一個棘手問題,出錢出力也未必得到她渴望的認同和尊重。

有部韓國電影叫《洞》,說的是某個單身母親獨自撫養兒子三十年,對兒子的愛從單純到複雜,從相對到絕對,乃至兒子結婚之後,母親非常難以接納兒媳,深更半夜不敲門直接進入兒子的卧室,碰巧兒子和兒媳正忙活,兒媳覺得非常尴尬,兒子卻不以為然。母親還把兒子的内衣内褲拿去洗,因兒媳堅持要自己幫丈夫處理内衣,被憤怒的婆婆推下樓梯。

以此類推還有很多,總是兒子不覺得有什麼大問題,他已經習慣自己的原生家庭給的一切,失去了客觀判斷對錯和分寸的能力,而年輕的妻子卻覺察到不正常,但與丈夫的溝通卻并不順利。

電影結尾是妻子離家,丈夫打算也離開,被割腕的母親威脅不能走,在和母親搶奪刀的時候不慎被紮身亡,而痛苦到精神失常的母親把兒媳騙回來囚禁在地下室裡折磨。兒媳被人救走後,母親爬上樓躺到兒子的屍體邊自殺了。這是原生家庭對新生家庭的徹底毀滅,盡管初衷并不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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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不斷的原生家庭痕迹

原生家庭即指父母的家庭,兒子或女兒并沒有組成新的家庭,這樣的家庭泛指原生家庭。新生家庭就是夫妻自己組建的家庭,這樣的家庭不包括夫妻雙方父母。原生家庭這個概念是薩提亞提出來的------薩提亞認為,一個人和他的原生家庭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系,而這種聯系有可能 影響他的一生。

比如一個女孩的原生家庭是重男輕女的,這個女孩從小就和弟弟被父母區别對待,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弟弟的,做家務照顧弟弟則是姐姐的責任,雖然在成長過程中女孩深深的背負着精神痛苦,也非常渴望得到父母平等的愛,但一直未能如願,不管她怎麼努力的讨父母歡心,都永遠不能和弟弟相比,甚至經常遭到母親的毒打,而父母之間也是戰火不斷。

女孩成年以後參加了工作,用自己的收入給父母和弟弟買個中衣服、電器、幫家裡裝修房子,包攬過節的全部開支,帶父親看病,幫弟弟上學、找工作等等,女孩付出的非常多,但父母依然認為這都是理所當然,弟弟也覺得理所當然。大比的金錢付出和情感付出如入無底深淵,父母依然把全部的愛給了弟弟,當然也包括全部的家庭财産。這就是女孩的原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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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女孩結婚生育之後,在孩子成長過程中她努力的克制自己的情緒和心理傾向,她清楚自己可能被原生家庭的價值觀和教育态度影響,所以盡力讓自己善待女兒,可是在女兒不聽話的時候卻多次沖破理性的閘門,對孩子拳打腳踢,事後後悔非常。這就是原生家庭的烙印,被壓抑的情感和委屈在潛意識裡積聚了巨大的能量,轉而自己從當初的受害者變成今日的施害者。直到她決心和原生家庭拉開距離,減少接觸的時間和機會,并在精神分析大師的幫助下打開對父母的心結,才逐漸接納了曾經被排斥的自我,也懂得了尊重女兒珍惜家庭。

與原生家庭之間的拉開适當距離

很多年輕夫妻正是處理不好與各自原生家庭的關系和距離而導緻了矛盾,甚至分手。而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明智的理解,成年子女有自己判斷的能力,也該獨自去處理一些問題,夫妻之間的事情讓他們自己去磨合解決。做父母的最多給些建議,但決定權還是要交給子女,因為他們已經是成年人,需要獨立面對生活,而原生家庭的過分幹涉隻會削弱新生家庭的抗擊打能力和免疫力。

有些原生家庭給新生家庭大量的經濟幫助,不但導緻新婚夫妻不思進取樂得啃老,而且也成為了新婚夫妻矛盾的新起點,誰的父母幫的多,誰的父母幫的少,争執起來就是戰争。有些原生家庭的父母幹涉兒女的婚姻自主權,以親情威脅的方式:“如果你不和這個女的斷,就别認我這個媽”“如果你敢嫁給這個沒出息的小子,就永遠别回來。”有些年輕人覺得伴侶可以再找,父母卻不能改變,所以屈從了父母的威脅,和戀人分手,甚至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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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出發點也許是為了愛自己的子女,殊不知這樣絕對化要求的愛是感情綁架,并不是真正的愛。真正的愛是理智而寬容的,是給予充分的自由的,是你接受或者不接受都不改變愛的動機的。如果有一種愛說:“你接受你就是好人,不接受就是混蛋。”,那麼這樣的愛可能根本不是愛,提出邀約的人毫無疑問是愛自己,他以自己付出的愛能否被接納為條件。而父母愛子女亦然。就算子女在戀愛婚姻上受到些挫折,經曆些痛苦,這也是他要親自去嘗試和體會的,也是一個人成長和成熟的代價,父母并不能永遠把子女護在翅膀下,該放飛的時候必須釋然。

一個新生家庭是社會發展的新細胞,也是新生命的孕育之所

新生家庭猶如一個小圓,小圓以外才是原生家庭,親戚朋友,工作事業,興趣愛好等等,換言之,新生家庭本來就是以脫離原生家庭為代價的,如果在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之間因為種種問題搖擺不定,動不動“我媽說”,那麼也就等于是做出了倒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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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關心是新生家庭的核心關系,和與各自父母的關系是在核心關系以外的“其他關系”,每個進入婚姻家庭的個體都要對此有清楚的認識和劃分,否則就可能發生很多不必要的糾紛。

比如某個新婚妻子的母親總是要求女兒女婿給錢四處旅遊,而女婿認為給些生活費或贍養費是當然的,動不動幾千幾萬去旅遊不能接受,況且自己還要養活剛出生的孩子,還要供貸款,壓力很大,難以承受。這時妻子卻滿腹狐疑的委屈起來,覺得丈夫是不愛自己了,否則怎麼會舍不得給丈母娘錢?其實這完全不是一回事,和夫妻之間的愛不愛無關,而僅僅是處理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的合理距離的問題。

還有的人和伴侶發生了矛盾,第一時間回去對字的父母訴苦,或者跑去找對方的父母請求聲援,要求評理。其實夫妻之間的問題外人的參與隻能越幫越忙,外人不了解情況,長輩更是心疼各自的兒女,前幾次還能象征性的說說自己的孩子不對,時間久了無一例外都得幫住自己的孩子說對方的不是,結果把二人矛盾擴展到兩個家族的矛盾。小夫妻已經一笑而過了,兩家長輩卻就此結下疙瘩,為後來的升級矛盾鋪路搭橋。

不必把夫妻之間的問題擴大到原生家庭,也不要企圖通過更多的外援給伴侶施加精神壓力,那等于聯合别人收拾愛人,被收拾的愛人即使暫時妥協,也不是心甘情願的。在決心離婚之前還是要緊密的團結這個人,把他和你的共同的利益尊嚴結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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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家庭當然重要,但隻能排第二。如果為了原生家庭而解體夫妻關系,則是可笑的倒退。陸遊離婚是受母親的唆使,焦仲卿休妻然後聽說妻子投水之後自己上吊則是徹底的失敗。感謝原生家庭的養育之恩,給父母必要的情感關懷和經濟幫助就夠了,不必泛化成馬首是瞻,更不必回歸到小兒女乖乖聽話的狀态博取好孩子的名聲。

所以兩夫妻的問題最好盡量自己化解,如果自行劃解不了,甯可一起請教些婚姻專家,自家隐私得到保護,專家也不會故意偏向任何一方,見多識廣又有專業背景,提供的意見更中肯,更容易操作。

所有準備進入婚姻或者已經進入婚姻的男女都要了解,與伴侶之間的關系是核心關系,與原生家庭的關系已經退居第二,必要的贍養責任和孝心是當然的,但對自己實際生活的一切判斷的出發點,則要回到新生家庭的核心利益來。正如一個人要能愛自己,才有能力愛别人。一個新婚家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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