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司法有關的劇總是隻有正義和非正義兩個立場,相信惡有惡報,相信正義的行為會得到昭雪,真相會大白于天下,可卻忘了一個不得不考慮的第三方:
社會輿論的力量
而編劇也就正抓住了這一點,涉及法理卻又高于法理,給了我深深的震撼
第一案:628校園圖書館殺人案
劇中極力地展現由于段鴻山一個看似謬誤的判決毀了李沐風的一生。
法官注視下,出于人言紛擾或是另有所圖的梅筝對周林和張源的事隻口不提,不經考證的江婷在張源的教唆下信口開河,沒有人站在李沐風這邊,沒有人知道真相……
有些觀衆對此感到憤恨,我又何嘗不是?
可是段鴻山沒有上帝天眼,他在李沐風的檢察官理想和社會影響中選擇了後者……
就算李沐風是正當防衛,
也不能,教會涉世未深的孩子,遇到侵害就靠殺人解決問題。
鐐铐下段鴻山出奇的從容和堅定
當十四年舊案重申,段鴻山已手帶鐐铐,自己也面臨在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甚至是謀殺的抉擇時,他給出的答案,和十四年前一樣:
不能為了我的自由而讓公衆知道,遇到傷害就通過殺人解決。

第二案:夫妻室内刀殺案
此案初看是江婷正當防衛殺害張源
人言也自是站在江婷這個看似柔弱的女子這邊
後來當層層迷霧揭開,好像是兩個施暴者開始以以暴制暴的方式對待彼此,何其諷刺和悲涼啊!
施暴者的思想黑暗
而比起張源表面性格乖張實則施暴給他人外,江婷的背後可能還有更深層的故事……施暴者得到了應有的反噬,這算是好的結局吧……
但此案還未有定論,我尚不能完整判斷,後續會補充
第三案:檢察官漁港殺害患癌老人案
由于前期導演拍攝的内容,我們足可見段鴻山多半是選擇了正當防衛的手段,但之後的處理卻讓人觸目驚心:
當檢察官被認定為嫌疑犯,這無疑是挑戰了法理的底線
若判段鴻山無罪,那麼大家會說定是司法機關官官相護,法律不值得信任;
若判段鴻山有罪,那麼他所處理的四百來起案子皆會收到質疑,法律又會被審判和懷疑;
而這都交在了方靈淵的身上,我迫切想看到,劇方後期的處理!
當段鴻山在方靈淵的對峙中坦言:
若我不是檢察官,是不是已經被釋放了……
當時的方靈淵,應該比任何人都想讓段鴻山知道,求他再相信這冰冷的法條一次吧
正因為我是檢察官,所以你們不能放了我,因為他們會說,你們司法機關官官相護!……如此精明的他,深陷于牢獄之中,從最初的理智到現下的崩潰,定是做好了被判為謀殺的準備了吧:

其中編劇對于過去和未來的解釋我覺得很有意思:
段鴻山的判決,決定了李沐風的過去,更否定了他的未來
方靈淵的判決,決定了段鴻山的過去,過去四百起案子的過去,更決定了段鴻山和司法機關的未來。
所以劇方抓住這一點,不停地反扣,在十四年前的李沐風和十四年後的段鴻山帶上鐐铐和接受審訊的鏡頭來回切換
又讓段鴻山覺得,現在的方靈淵和十四年前的他如此相似……
他深刻體會到當年李沐風的委屈和無力,明白當年自己認準法理的決絕,卻也不改變自己的判定,讓我實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