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了自己設立的獎品:相機。

原本計劃是遇見即所得達到100天的時候,才買相機獎勵自己的。但看越多測評,看越多Vlog,就更想買回來,又覺得本來再過54天後也會拿到手的話,反正結果都一樣,還不如早點拿到手,還能早點用上。(哈哈哈,說再多,其實就是想買。想買就買呗,畢竟自己這個月升職又加薪的,還辛苦了半年好好上班,就當是給自己的獎勵吧。所以要設定下一個目标了,才能幹勁滿滿的賺錢,存錢!再買!)


下個目标:房子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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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愛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