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電影起源于一個美麗的錯誤,我應該是要看美版的《十二怒漢》,卻誤打誤撞跑進了俄羅斯版本的。在觀看過程中,發現片子一直被诟病說“冗雜、摻雜了太多個人故事而缺乏推理”。(這樣的聲音多是出現在影片剛開始的時候,因為後來展開推理了,不再是講故事了,所以觀衆們的怒氣逐漸被平息下來)
但是我要提的是什麼呢?恰恰相反,我要表揚這種“講故事”的設置結構。用“每個人的親身故事作為案件的連結展開”是非常耐人尋味的方式。首先它代表了這樣的一個觀點,那就是“世界上每一個人都是通過他自己的視角去觀察世界,用他的生活經驗去判斷這個世界”。如果不是因為這些陪審團成員根據“殺人少年”的案件進而聯想到與自身有關的故事,他們會那樣堅定地投票說“少年無罪”嗎?未必。正是因為他們用個人經驗去代入其中,他們感同身受,所以才同情少年,所以才願意把真相查出來,才願意耗費時間來層層推理。
說到底人都是為己的,隻有當一件事牽扯到他們自身的感受,刀割在他們身上,他們才會痛。否則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挂起。這是人性。仔細觀察就可以發現這個觀點是從頭貫徹到尾的。在最後大家都認為少年無罪的時候,主持人要求大家幫助少年,人人都陷入了沉默,開始找理由推脫。這不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挂起”的表現嗎?人性使然,再高尚的人也是如此。
其次,這種“講故事”的結構,雖然讓觀衆在觀看的時候感到艱難晦澀,難以理解。但其實這樣的結構更加容易産生豐厚的解讀義。每位成員都講述關于自己的故事,形成了一幅幅圖畫,而請注意,電影中并沒有給這些圖畫下定義,或者是蹦出什麼大道理來解釋這些故事。很簡單,這闡釋的空間就是留給觀衆的。由此,整部電影更顯得意味深長,因為陪審團成員的故事其實可以從多種角度去解讀——那麼這就會大大地拓寬電影的厚度。而一部電影裡,可被闡釋的空間一旦變多,它就會變得耐人尋味,甚至值得二刷三刷細細體會。
為什麼值得細細體會呢?因為我覺得每一位成員的故事都像是一幅極其驚心動魄的畫面——而且在生活中并不多見。
畫面一:一位警察局長,面對一位看起來“極端的殘暴的,持槍的危險分子”,所做的舉動竟然是赤手空拳地走進去面對危險分子。最後兩個人坐下來一邊喝着伏特加,一邊抱頭痛哭。
而這位危險分子之所以走上極端的道路,竟然隻是因為他在老虎機上輸了錢。
畫面二:一位墓地主任,靠耍花招把死人的屍體堆在一起,欺騙死者家屬來賺錢。賺到的錢,他買了一塊極其昂貴的勞力士。他靠這些不義之财變得很富裕。可是這樣的人,卻也是為數不多的捐錢建造學校、幫助弱勢群體的人。
畫面三:一位物理專家,曾經因為一時的失敗而日夜酗酒,打人,試圖自殺,發瘋。在那輛仿佛開往他人生的生命終點的列車上,人人都把臉扭開,漠視着他的發瘋。隻有一個女人對她年幼的女兒說:“那個叔叔沒有發瘋,他隻是很傷心。”至此,物理學家被那句話拯救了。
哪一個畫面單拎出來不是震撼人心的畫面?你覺得自己好像有很多話想說,但到了嘴邊又說不出來。這就是這部電影叙事結構的精妙之處啊!多個畫面堆疊在一起,接二連三地通過人物的叙述展現給觀衆看,讓觀衆在這些畫面中仔細思索背後的韻味,産生巨大的心靈效果。所以我認為這部電影的叙述方式是非常“文學”的。文學就是這樣,它讓人去補充文字背後的無限内容,它給你造成巨大的心靈沖擊。更重要的是,文學,是關于“人”的文學,所以我們說人文人文就是如此。
什麼是關于“人”的文學?什麼是關于“人”的電影?
我認為這部電影就表現得相當淋漓盡緻。
全片下來,你說它是在讨論一個案件,讨論公理,讨論法律?不,我覺得它的焦點更偏向于讨論“人性”。(當然也包括俄羅斯背後的曆史,但因為我不太了解所以不多贅述)
正因為它的落腳點是在“人性”,所以它才拍得和其他版本不一樣。
它都問了觀衆些什麼問題?
1.我們總是輕而易舉地就跟着别人下結論,對萬事萬物都不深入加以思索。而不深入思索會帶來什麼樣的問題?
會帶來影片開頭物理專家說的那句話:“可你們有沒有想過,我們這是在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啊。”
一個人的生與死就在陪審團12位成員的一念之間。他們如果不加以思索就下結論說“少年有罪”,那麼這一念之間,賠進去的是少年的清白和他的整個人生。
這更深的背後反映的是什麼呢?
不是少年的生死。
而是漠然。
不假思索的後果,其實帶來的是人性袖手旁觀的漠然,是這樣一種漠然的延續。
何為漠然?就是對他人命運毫不關心。
是在物理專家在火車上發瘋時,人人都把臉扭過去,任由他自生自滅,這是漠然。
是旁人不了解極端危險分子的過往,試圖一槍把他殺死,直接判斷他就是“有罪的”,這是漠然。
是陪審團裡的白衣男人(執意判決少年有罪的司機)用球去砸一個男人,然後哈哈大笑,那個男人反問他,“你為什麼笑得出來”,這是漠然。
是陪審團裡的成員們着急着要趕往做自己的事情,想要少年的案子快快結束,也沒人願意繼續收養少年,這還是漠然。
可是有沒有想過,哪怕我們之中有一個人是不漠然的,他隻要稍微關心一下他人的命運,可能就在無意間拯救了一個人的人生?
這部片子就是在聚焦人性,讓我們不要去漠然。
除此以外,它還問了觀衆些什麼問題?
它還問了我們:
2.人性是複雜的,你該怎樣去裁定善惡?你該怎麼用法律去懲惡揚善?我們用什麼依據去定一個人是“有罪”還是“無罪”?
這太難了。這才是亘古的問題啊。
我們當今社會裡,有勞榮枝法子英這種歹徒,身負命案,殺人劫财,這是惡吧?
但如果有一個人殺了人,是因為那個人罪有應得(曾為虐奸兒童的罪人,但苦于無證據把他抓起來),那麼這個殺了人的人,是在宣揚自己心中的正義,這算惡還是善?
3.當我們做出所謂善惡的判斷後,我們怎麼對那個人負責?如果少年出獄後就會被殺死,那麼他應不應該被留在監獄裡,隻是為了保護他?
有時候我們所做的決定,看似是好的,會不會卻導緻了“好心辦壞事”?
種種問題,電影都提出來了。
所以這部片子的豐厚度是非常驚人的,你可以看到很多東西,解讀出很多東西,這是我喜愛它的原因所在。
電影片尾也給了這樣的一個答案。
它說:
“法律之所以能長治久安,唯有依賴于更廣大的寬容和慈悲。”
我認為法律能在一定程度判決人的善惡,但人性是非常複雜的,法律絕對難以成為完全解讀人性的一套工具,它隻能不斷不斷地被完善。法律是“理”,而人是有“情”的,是以,如何結合情與理做出相對而言公正的判斷,就成為了千古難題。
所幸,人類也在不斷地進步。
最後的最後,我想用我最喜歡的紀伯倫詩歌《罪與罰》中的一個句子結尾:
“正直的人,對于惡人的行為,也不能算無辜”
“清白的人,對于罪人的過犯,也不能算不染”
在做出裁決之前,需深深地知道,人性的罪與惡是與生俱來藏在骨頭裡的,你要理解人性的複雜,就不能單純用黑與白去判定。誠然,理解邪惡并不意味着你要寬恕那些罪大惡極。
隻是,常懷有悲憫之心,不再漠然,才能使人身上擁有接近神的光輝。而善與神性,恰恰能療愈最卑劣的惡。理解,有時候比審判與制裁更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