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後我才知道,
九歲和十九歲的中間有十年,
十九歲和二十九歲的中間,
卻有一生。
我叫伍萬裡,
讀萬卷書,行萬裡路。
我雖然沒有讀過萬卷書,
但有些人,一生下來就注定要行萬裡路。
四處漂泊,無法落腳。
但偏偏就在我十九歲的時候,
在抗美援朝的路上,
那個戴着紅色圍巾的姑娘,
把她的圍巾扔給了我。
圍巾總是讓人變得暖和,
但戴上圍巾的那一刻,
我卻冷的厲害。
也是在那天,
我才明白,
織一條圍巾要七天,
抗美援朝要三年,
可是愛上一個人,
卻隻要一眼。
還記得她追着火車喊,
長津湖很冷,多穿點衣服。
我笑了笑,卻什麼也沒有說,
隻是一直帶着那一條圍巾。
我和我的戰友說,
我是舍不得離開家鄉。
但我知道,
我真正舍不得的,
是再見到她的機會。
衣服越穿越合身,
人越見越合拍。
在火車上,我認識了新的朋友。
我原以為那是故事的開始,
沒想到有時候,
開始就是結束。
隻是這一次,我的身邊又多了一條項鍊。
小山,多好的一個名字。
可惜,他最後還是倒在了異國的山川中。
我跟着哥哥,
從湖州跑到了長津湖。
我用三顆手榴彈炸開了敵人的碉堡,
北極熊部隊的指揮官跪倒在我面前,
我一直以為是我自己赢了。
可回想起那一刻,
在那條枯水上,
我看着飛機對着我們掃射,
我卻無能為力,
我才知道原來是我自己輸了。
子彈穿透戰友們身體的那一刻,
我想了很多。
在家鄉的爹娘,
哥哥沒有蓋起的房子,
紅圍巾的姑娘,
雷公,
還有我自己。
那天,我們殺了很多敵人,
卻沒能救下愛我的人們。
我想過很多次戰争結束後我們會離開這裡,
可沒想到有一天,
最先離開的卻是他們。
我曾經聽人說過,
其實對于離開的人來說,
離開的其實是我們。
我終究還是離開了朝鮮,
他們留在了長津湖。
我走了,
他們永遠留在那裡了。
風往南吹,
水往東流,
有些人注定要行萬裡路。
我經常望着長津湖的方向,
我覺得那裡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