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翻到了這個電影的條目,忍不住又看了一遍,這已經是我第四遍看這部電影了。對我這種不喜歡反複觀看一部電影的人來說,已經是挺誇張的次數了。

因此想随便記錄一下自己對這部電影十分執迷的原因,事先說明,這些原因大概率跟電影藝術本身沒什麼關系:

1.DFW對我有極大的吸引力,對他最着迷的時候,我在紐約客上搜集了很多篇其他作家紀念他的文章,大部分都打印出來并看完了。雖然現在已經忘記了大半,但我對DFW的熟悉感和親密感是一直存在的。他對我來說不是那種将會被納入文學史并因此讓我興奮的“經典”作家,而單純是那種和我的思維方式非常契合的作家,在心理感受上更像朋友(——是的,這有點詭異)。觀看這部電影的體驗,就像是拿着一塊吸鐵石輕輕劃過一片細碎的鐵屑,我所理解的DFW的各個心理側面和他所關注的問題,都被立體地呈現出來了。

2.視點的轉變。我對DFW的理解其實大多依賴于他的小說和非虛構作品,這部電影所提供的觀察視點是最恰當也是最美妙的,完全赢過了喬納森·弗蘭岑紀念DFW的那篇文章。當然,要意識到所有叙事都是一種presentation,這部電影也不例外,可是導演和編劇所把握的諸多要素其實跟我對DFW的理解非常契合,所以我理直氣壯地照單全收。另外,電影裡所拍攝的這段訪談文稿已經出版了,但是讀起來平淡無奇。

3.第一次看這部電影其實是為了卷老師。卷西思維敏捷咄咄逼人但被人怼回的時候又露出狗狗眼的樣子,對不起,我真的好愛。其實我看得出他演技裡套路的成分,但那些又刻薄又焦慮又自我意識過剩的小動作我也很愛。自從看到了卷老師以後,我才發現,我是真的很喜歡nerd型的人。

4.對話和孤獨。我喜歡對話,對話就像是小說中表示凸顯的引号,既是表露也是防禦。人與人之間的對話包含着試圖互相理解的努力,可是很多時候我們的自我防禦意識又證明了這種理解的徒勞,就像電影裡DFW多次反問Lipsky:我說的話你一個字都不信對嗎?

事實是,我們總是以自己的方式誤解對方,而自我解釋往往是徒勞,就像Lipsky的反唇相譏:你證明自己不惺惺作态的方式就非常惺惺作态。

自以為聰明的人總是以為自己對他人持有更加深刻的洞見,他們喜歡玩這種遊戲來淩駕于對方的自我意識之上。我比較悲觀:人最終将囿于自我意識,而相互理解隻是一種短暫的妥協。

5.寒冷、音樂、飛機、書籍、寫作和公路。

6.DFW會去人群中跳舞。不知道為什麼,這讓我感到悲傷。

7.DFW曾經當過towel boy和保安。有時我會想象那種生活。

8.電視機、電影、mall、美式快樂、空虛、自殺和死亡。

9.幸好這不是一部元電影,所以我能夠沉浸其中。

10.這部電影成為了我的安撫物之一,我在自己和演員之間制造了一種親密感,并對某一類意象上瘾。我正是DFW所說的那種長時間坐在屏幕前獲得心靈撫慰的人。我喜歡他對reality的追求,我迫切地追求過同樣的東西,卻最終發現自己和虛幻融為一體。

11.我為了證明自己所執迷的東西有點意義還寫了一篇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