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一案,曾被判入獄17年。因為保安悔改的遺書,此案迫于壓力重審。但是,這一次,鐘家比林涼水想得更加缜密,他們,也想打陪審團的感情牌。

第一步,當庭播放關于曾潔兒的假證據;鐘家僞造了一份視頻,在沒有通知法庭和辯方律師的情況下當庭播放。在視頻裡,曾潔兒正在以死威脅鐘京頤不要離開自己,她聲稱,如果鐘要抛棄自己,她就把女兒殺死。後面的事情和林涼水遇到的一樣,不同的是,林起身大力反對,法官要求停止播放。但效果也是一樣的,陪審團先入為主地相信了這個證據。事後,撤銷播放假證據的申請,謊稱這是受到的匿名郵件,因為正義心切而失察,再運作自己警政兩界的勢力,鐘家全身而退。

第二步,進行大量的引導性提問,不斷暗示陪審團:就像金遠山後面做的那樣,“你太太收買證人的時候,你有沒有參與/你有沒有同意”,把前提蘊含在問題裡,提供兩個假選項,來掩蓋真正需要回答的問題,這樣無論鐘回答什麼,金都會說“你沒同意/同意/沒參與/參與,也就是說,你知情了!”;但不同的是,這次是鐘家這麼幹,控方律師會逼問曾:

“你是不是和鐘有過感情不合的時候”“鐘想離開你,你是否同意?你是否懷有怨念?”“你與鐘生子的目的是不是想綁住他?”“有人篡改保安遺書試圖為你翻案,你是否參與?你是否同意?”

引導性提問之所以要被禁止,是因為沒受過訓練的普通人很容易上套。無論你回答的是什麼,都會在陪審團心裡形成對你不利的故事。無論曾回答的是什麼,除非她快速點出前提錯誤,否則配合之前的錄音,陪審團都會聯想出小三借女兒上位未遂的故事。而這,還恰好卡中法官軟肋。

第三步,證人登場,故事收尾:首先,是保安的兒子。他“老實巴交”地說,父親生前把遺書給他看過,并沒有忏悔做假證的那一段,自己不知道。他甚至不用點破有人篡改,陪審團自己會聯想。然後,是鐘京頤本人登場,聲淚俱下,說自己确實與曾争吵過,沒想到她真的會這麼幹。兩年前沒說,隻是想保護她,并且因為沒有實質證據所以不想控告謀殺。深情人設立馬立住。至此,陪審團心裡的故事已經相當完整。

最後一步,串通辯方律師:在現實裡,比正義收買人心概率更大的是,用利益收買人心。辯方律師自知此時已經無力回天,便接受鐘家收買。利用【未經警察收集】的【所謂現場證據】的兩個水瓶 诓騙曾問認不認識,然後問鐘是不是看到了曾曾經丢棄這兩個水瓶,最後告知所謂的失血喝水死人的事實。辯方律師不需要把這三者串聯在一起構陷自己的委托人,隻需要點出這三件事,剩下的交給陪審團去聯想就好。

于是,此案證據充分,故事完整,陪審團意見一緻,以七票的絕對優勢,判決被告曾潔兒謀殺罪名成立。

我并不是悲觀,我隻是想說一件事:毒舌律師不是制度的勝利,是反制度萬裡挑一的幸運。制度的漏洞越多,壞人和有權有勢的人利用的幾率越大,利用的手段越多,而不是好人和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