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面目可憎強奸犯,熔爐更多炙烤着的是旁觀者,是每一個匆匆路過這個事件的人,更是每一個在利益面前動搖的人。強奸犯不會共情被害者,他們獲罪後不會忏悔,有的隻會是沒有做好這件事的後悔。可旁觀者有良知,旁觀者也舍棄不了自己正常生活的安穩和平靜,越是有共情能力的人,越是被炙烤着。
電影的最後,男主抱着民秀的遺照,他身後是在與警察厮打中被壓制着的聾啞人,他面向着的,是鏡頭匆匆一掃,模模糊糊的人群,是站在岸邊觀察這場戰鬥的人,男主一遍又一遍的說明和求救,實際上微妙的傳達給了也是在觀察着的我們。至此,我對電影立意最直觀的理解已不是對黑暗的揭露,我感受到的,是一群盡自己所能一直幫助弱勢群體的人們最理性的說明,是他們極力控制自己的情感講述出的事實。正是這些事實,把每一個有良知的旁觀者的心置于熔爐中。
我對法律了解的很少,但我忍不住的在想,有誰能夠替受害者原諒呢?監護人有代替和解的機會和權利,把這樣的選擇權交到苦于生計的被害者親人手裡,又何嘗不是對親人的精神暴力,有可能受到道德譴責的,從來就不應該是他們。監護人對未成年的代理自然是有利有弊,可利大于弊就該對弊視而不見嗎?冰冷的法律不是公平,而是對罪犯的包庇,法律不能隻是規定什麼事是錯的,法律應該以将罪犯繩之以法為目的,公平不應該是讓罪犯和被害者站在同一個賽道上,公平是罪犯理所應當的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