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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部年代久远的电影。尽管它是一部黑白电影,可就算放在今天来看,它也能称得上完美。

它就是被多个国家翻拍了无数次的影史名作——《十二怒汉》。


一位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死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是住在对面的女人和楼下的跛脚老人,几乎所有的证据都证明少年就是凶手。

庭审进行到了最后一个环节——陪审团判决。

当时的制度是这样的:法庭随机选出12个人组成陪审团,将由他们进行最后一次讨论。无论结果如何,只有当这12个人意见一致时才能进行最终判决。

当天下午天气非常热,12名陪审员挤在一个只有一台坏掉的风扇的小屋子里。大家本以为可以早点结束,却没想到在一轮举手表决后出了岔子。唯一没有举手的8号陪审员遭到了其他11人的冷嘲热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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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在贫民窟长大,是个不良少年,父亲经常殴打他;他买了一把折叠刀,和杀死父亲的刀一模一样;楼下的老人和住街对面的女人出庭作证,指认他持刀杀人;他说在看电影,却连影片和演员名字都说不出来。证人指认,凶器呈堂。人证物证全部指向了被告,这个案子还有什么争议呢?更何况那把折叠刀很独特、很少见,店里仅此一把。

可当8号陪审员拿出一把一模一样的刀时,其他11人都沉默了。接下来,8号陪审员根据电车经过的时间和跛脚老人走到门口所需要的时间发现了老人证言中的漏洞。慢慢地,赞成无罪的人逐渐多了起来。之后的每一轮表决,出现了戏剧性的改变:从11:1到9:3、再到8:4、6:6、3:9、1:11。最后,12位陪审员的意见达成一致:无罪!


01

《十二怒汉》是一部没有真相的电影,12位陪审员做出了和法庭完全相反的判决,关于被告最终有罪与否,影片并没有交代。因为这也确实不是影片的主题。《十二怒汉》不是一部推理悬疑片,它要交代的东西,比一部简单的悬疑片要宏大得多。它关乎法律,关乎生命,关乎人性。

法律是维持社会最基本秩序的武器,它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而不是“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的极端惩罚。疑罪从无,是冰冷的法律中最具温暖的一部分。法律没有权利把任何一个可能无罪的嫌疑人扣上有罪的帽子。


02

影片中,12位陪审员走进封闭、闷热的会议室,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也许没意识到,在这个屋子里,他们决定的是一个18岁少年的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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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陪审员由于对儿子的不满而坚持认为被告有罪;7号陪审员要赶去看晚上的球赛而急于统一大家的意见;10号陪审员鄙视贫民窟出身的人而断定男孩有罪;作证的跛脚老人一生碌碌无为,为了法庭上的存在感而夸大其词做出了不诚实的证明。

他们有人带着个人情绪和对贫民窟的偏见进行讨论,断定出身贫民窟并且从小接受棍棒教育的男孩杀死自己的父亲是极有可能的事情;有人出于私心想赶快结束讨论而偏向多数人的一方。


03

偏见总是遮蔽真相,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探索事实的过程就是消除成见,是不带任何个人感情色彩的、理性的判断。陪审员的职责不是把坏人送进刑场,而是尽量避免好人蒙受冤屈。陪审团的讨论,应该尊重事实,利用现有的证据尽量还原真相,毕竟陪审团判决是一个百口莫辩的好人最后能抓住的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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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于恶有着本能的愤怒,我们急于把恶关进法律的牢笼而丢失了理性。人云亦云而后是愤怒,正因为我们对恶的愤怒如此本能而恶的后果又不可逆转,所以对于恶是否真恶的判断和审视才弥足珍贵。


04

在这部影片中,从1:11到12:0,每个人都经历了巨大的碰撞和颠覆。惊讶,不满,指责,争吵……12个毫无关系的人产生摩擦、互相配合,他们挖空心思的分析只是为了一个很可能有罪的男孩。到影片最后,12位陪审员离席,一切归于平静。他们好像只做了一件小事,却又好像做了一件压制本能、迈向文明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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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屋子,一张长桌,十二个人。表达的不仅仅是对一个男孩的拯救,它背后的逻辑是对事实、对每一条生命无差别的尊重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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