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角 弗雷迪
故事大概:在机场做小搬运的男主,喜欢写歌,一次偶然机会,他有加乐队。一共四个人,在酒吧驻唱一年后,他们开始录专辑。随后他们的乐队,开始了一路飙升的专辑巡演之旅。然而男主在明白自己的性取向是双性恋之后,女友离开他,团队之间矛盾积累,最终解散。离开爱人朋友的他,在与男性伴侣中获得肉体释放,并患上艾滋病,倍感孤独。于是重返乐队,在超大型“拯救生命”演唱会上一展歌喉与情感。
对于男主弗雷德 让人充满敬佩与惋惜
当他还是一个机场小搬运工时,他都会用等公交车的时间去写歌,音乐就像是他的使命一样存在。
谁也不会料到他将会成为舞台上那颗璀璨的明星。
就算是看他长大的父亲甚至觉得他这是不学无术。和大多数父母一样恒铁不成钢,总是对他说:



他不会比父母更了解他,但他会比父母更懂自己需要什么
叛逆的男主弗雷德,却毫不在意父亲对他的期望,义无反顾的投入到音乐,加入了一个丧失主唱的乐队
这里说一下,这个乐队走掉的前主唱因为觉得没前途而离开,然而这个乐队恰恰因为男主的加入而前途无量。电影仿佛在说:
半路散场,没人会给你前途,但总有自信的人在创造前途。

男主加入乐队驻唱一年后决定录专辑,与大多数三分钟热度的人不同,男主将这一转折性的选择落地。只有他有这个自信和把握去做这样的决定,其他成员都比较吃惊他,因为这会发费他们大笔的钱,还卖掉了乐队的一辆车。
在温水里的男主显然不满足于此,他需要跳跃得更高。
在录专辑时他们尝试着各种不同的方式,创造出新颖的音乐。


而专辑也,正如男主那自信一样,专辑和巡演一路飙升。他像脱了缰的野马,在音乐的大地上释放自己的天赋。
在出专辑的过程中,出品投资人(出过金曲有经验)也数次反对过他的创作方向。而男主一如往常的叛逆,硬要将自己的想法实现出来,甚至出了6分钟的歌(当时的歌大多以3分钟为准),还和投资人吵架,将他的权威碾碎一地。




然而天才往往有着自己的世界,不愿循规蹈矩,要将自己的想法实现
惋惜的是 再成功的他,现实也不忘给他施以酷刑
在事业如日中天时,发现自己是双性恋之后,女友无法接受,于是离开他,准确的说是未婚妻。
离开他,另寻新欢。

离开自己爱的人,总会难以掩饰那些孤独。
他开始举行party,叫上一些都不知道是谁的人,假装自己是拥有一切的王, 纵情娱乐,以拜托内心的孤独。

将破碎的心,写进歌里,隐晦的表达自己

祸不单行
在加上和队友的矛盾

最后离开团队 ,在欲望中沉醉



直到,前女友出面,才将他拉回正轨


天才意识到自己沉沦,如雷雨灌头。不过此时的他已经换上艾滋病。

男主主动求和,回到乐队的怀抱,摈弃了酒肉朋友,回归到自己最初的样子
最后
在拯救生命演唱会上
他无偿的演出,为苦难的人们招纳捐款,也将自己对生活的感触从喉咙里一涌而出
《波希米亚狂想曲》歌词:
。。。
迟了,我的死期到了
脊柱开始颤抖 全身痛苦不堪
再见了各位,我要走了
我得离开你们
去面对现实
。。。




这部电影根据现实改编而成,用着一个平凡人走向成功然后走向伟大的题材。
这也是男主能够在影片中令人无比敬畏的一个原因。
在一无所有的时候,拔地而起;在最幸福的时候,承受孤独的袭击;在本可创造更多奇迹的时候,却要接受死亡。
这也是电影的可赏之处,一个生来就所向披靡的人不足以称为厉害,恰恰是那些承受波折还屹立不倒的人才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