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会被许多人忽视的是,圣经並非由耶穌书写,而是由其宗徒编纂而成,关於主的流言匯集成册,便成了不容置否的主流。

影片与《小丑》形成了巧妙的互文,皆是无家可归的富翁之子缔造的群体疯魔之景观,主角濒临失控的表象之下是绝对的掌控,导演创作观念当中的偽善反倒使她著力批判的对象变得更加有趣。观眾是文化符號诞生的见证者同时也是参与者,意见领袖的煽动性正是源於观眾內心无法释放的欲求,过去我们用行动现在我们用言语助推这股自我意识的癌变,这种畸形是我们的潜意识乐於看到的,复製是生物的本能。我们將发声的权利让渡出去,「演员」通过背负爭议的方式换取观眾身份的代理,用代理便可以换取流量换取金钱,隨后原本相对封闭的圈层被打破,危机產生。舞台愈大,聚光灯愈刺眼,「演员」身上隱匿在细节中的魔鬼则愈被展露,这时观眾不得不做出选择:继续下注或安然离场,赌注会加强快感並滋生极端,这场游戏玩到最后只会剩下一群疯狂的赌徒,陪伴他们臆想中的「演员」走向毁灭。

因此政治正確与民粹主义无异,都是多巴胺刺激下的末日狂欢,与主流择选出的偶像神交,就是在同魔鬼代言人齐舞,而魔鬼正是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