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法之名》中,洪亮堪称灾难级主角:懦弱、妥协、全程拖后腿,将法治剧的严肃性碾碎成一地尴尬。
1. “怂”态贯穿,主角成摆设
洪亮毫无检察官的魄力:上级施压就低头,遇阻力就焦虑徘徊,对峙反派时眼神躲闪。证据不足时竟在办公室踱步喃喃,把破案戏码活活演成观众煎熬。主角功能全靠配角“带飞”,法治剧秒变“群像陪衬”。
2. 动机成谜,怂得毫无逻辑
他为何怂?编剧无解。无家庭羁绊、非职场新人,却总以“怕犯错”为由停滞。取证犹豫、对峙怯场,案件推进靠反派“良心发现”。观众质疑:如此懦弱之人,何以担“法之名”?
3. 人设割裂,自相打脸
高喊“绝不妥协”却对权贵低头,“坚守正义”却放弃追查。最荒诞是凭“感化演讲”突破案件——不敢强硬取证,却靠嘴炮执法,法治精神沦为笑谈。
4. 职业尊严碎一地
洪亮的懦弱彻底瓦解检察官尊严。观众期待的步步为营变成无尽拖沓,观剧体验只剩对主角无能的窒息感。当主角失去脊梁,法治剧只w剩悬浮虚壳。洪亮之怂,不是性格丰富,而是对法治主角的矮化。他如软泥瘫坐职位,用懦弱碾碎正义期待——这个角色证明:主角无骨,法治剧便只剩一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