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百合的演技是可以看的过去的,黄景瑜的外形也够拉风,其他几位虽然没有太多展示演技的机会,但也还是看的过去。

最糟糕的就是剧情。

明显对内地公检法体系的流程分工有很大认知盲区。在内地,公安机关尚未完成侦破的刑事案件是不会移交检察机关,即便是在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以后又发现新的案情或者证据材料,那也依然还是由公安部门负责补充侦破,而不是让检察机关的去取证侦察。

另外在内地司法类影视剧里,每次看到各种蜂拥而至的媒体记者都让人感觉很出戏。内地的哪家媒体敢在没有接到上级宣传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公开采访社会热点案件?还敢在报纸头条刊登不利于公检法的新闻?把没把上级主管宣传的部门放在眼里?甭管是内地的纯土著还是香港来的土洋结合的编导,能整出这样剧情就离了大谱了。

还有一个明显的误区已经被别的豆油提到了,那就是白百合饰演的律师是不能接受原任职检察院案件的委托人的委托的。可能是因为在香港没有这方面的回避原则,因为香港太小了,如果这样规定,很多检方出身的大状都没办法上庭了。

除了这些硬伤,还有一些细节处理的也不好。比如王千源在外出取证的时候,自己的公务用车故障了,居然没有打车而是选择乘坐公交车,并且在公交车上用电话谈论案情。虽然剧情这样安排是为了后续他被撞抢包做出铺垫,但这点完全不符合正常的社会生活认知,也不符合内地检察机关的纪律要求。

总之,感觉有点浪费这批演员。

其实,涉及检察机关的影视剧,可以多讲讲检察官们在庭审前是怎么分析案情的,在庭审的时候又是怎样跟各种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这其中有的是故事和看点可以好好挖掘。别跟某电视剧一样,好好的正道不走,非要逼着检察官们去抢警察兄弟功劳,又是外勤又是侦破的,看起来波澜壮阔的,其实浮夸的爹妈都认不出来了。这样只能让公安和法院的兄弟们嘲笑,让检察机关内部的同僚们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