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香港安乐买了黑箱日记,所以来推一推。

时间:2024年11月9日(六)《黑箱日记》映后

地点:台北信义威秀影城11厅

与谈人:

导演|伊藤诗织 ITO Shiori

臺湾高等法院法官|汪怡君

主持人:现场观眾们刚看完《黑箱日记》,心情应该非常沉重。今天这场司法讲堂很不一样,是金马首次用外语举办司法讲堂,大家有问题的话可以直接用中文提问,现场有口译老师帮大家翻译。为什么今天会特別准备外语的司法讲堂呢?因为伊藤诗织导演亲自蒞临了现场,金马非常荣幸有机会让导演跟大家面对面交谈。司法讲堂是一个由电影人和法律人的代表与观眾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待会导演与汪怡君法官分享完后会有 Q&A 环节给大家提问。

伊藤诗织:大家好。感谢大家在星期六下午很勇敢地来看《黑箱日记》,等一下我们会討论一些法律议题,希望大家能留下来一起听。

汪怡君:大家好,我相信刚才观眾在片尾如雷的掌声是给伊藤导演最大的支持,各位应该不吝惜现在再给导演一个热烈的掌声吧?(现场观眾鼓掌)我目前服务於臺湾高等法院的刑事庭,近年来负责相当多起性侵害案件,今天非常荣幸能受邀到这里跟伊藤导演对谈,大家可以好好享受我们这场对谈,並从《黑箱日记》这部电影反思出更多问题。

不瞒各位说,主办单位有让我在今天的讲座前先看过《黑箱日记》,让我可以偷偷先做一点准备。我是在某天晚饭后七、八点在家里看的,看完心情非常激动,我那天晚上好想开始说点什么给別人听。《黑箱日记》跟我的审判经验不同,法官审判的角度会著眼於加害行为的人事时地物,我常在法庭上看到的是加害人与被害人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场域,这是我第一次在电影院这么专注地看被害人的经歷,这个经验对我来说非常特別,同时也提醒了我一个盲点:我很少专注地看被害人的创伤究竟是什么样的。我在法庭上看过性侵害被害人各式各样的创伤反应,却第一次看到像伊藤导演这样用专业记者的角度冷静诉说自己的受害经过,我非常动容,心中的震骇非常大。在性侵害案件的审理中,看到被害人的创伤形成的背景,我能更加理解被害人究竟过著什么样艰难的创伤生活。我非常非常佩服伊藤导演,她是这样美丽又勇敢的女性。

伊藤诗织:我刚刚才在影厅外第一次见到汪法官,她告诉我在台湾女性法官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这真的太棒了,我觉得日本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也谢谢法官给我影片的回馈。我之所以想拍《黑箱日记》是因为现在虽然有很多关於性侵的电影,可是大部分都是从第三人称的角度拍摄的,我想从一位倖存者的角度来说。当你可以从自己的角度重新建构你的故事,那个感觉非常有力量。我也想藉由拍这部片来测验看看创伤对我的影响究竟是怎么样的。

汪怡君:回应伊藤导演的创伤议题,各位可以反思一下,你在走入这个影厅之前,想像中的性侵害被害人是什么样子?我们都会对被害人有先入为主的印象,觉得被害人应该非常软弱,是哭泣的,是受害人应该有的样子——不管那个样子在各位心里描绘的是什么,很多时候新闻媒体会用这样的標籤去看待性侵害的被害人。在《黑箱日记》的一开始,我们看到伊藤导演用记者的角度在找案子的真相,她提出很多不同面向的论述跟证据,那我们会想,欸?这位被害人是不是不典型?不像我们想像中的被害人的样子?但是所谓的「完美被害人」是什么样子呢?是不是像伊藤导演在片中的样子,会自己召开记者会,自己坐在媒体的镜头前说自己的故事?我想她不是一个典型的被害人,但是被害人没有典型。

伊藤诗织:我百分之百同意妳。如同法官说的,绝对没有所谓完美的被害人,我们不能有这种刻板印象。我有很多影片片段本来想放进《黑箱日记》却没有放,因为我不希望我的家人、我的妹妹看到,我怕他们难过,但我也觉得必须诚实面对自己。我们不能让警察觉得每天哭的被害人才是被害人。如果你们有谁曾经歷性暴力,我想说,要生存有非常多种方式,保持沉默也是一种生存方式,生存是最重要的事。倖存者身边的人都需要提供支持,我们也要加强修法,让被害人能用最快速有效的方式求助。我希望能藉由《黑箱日记》唤起更多对话,提供修法的可能性。

拍片当然不是唯一一种生存方式,但对我来说是。我必须把我自己和「倖存者」的身分拉开一点距离,我戴上记者、影片创作者的面具,把自己当作別人来报导,这对我帮助很大,是我当时的一个生存策略。但我想再说一次,生存策略有亿万种,像我喜欢吃辣的食物,这也是我的一种生存方式,很可惜我今天下午就要飞去纽约了,不过我下个月还会再来台湾,希望大家可以提供我一些美食建议。

主持人:导演用纪录者和新闻报导者的角度把她的创伤转换成前进的力量,也因此在日本推动了日本的修法。在台湾,我们其实也有很类似的既视感,因为 1990 年台湾有彭婉如的命案、白晓燕的命案,最近几年则有林奕含、新北市卫生局的林于仙等遭遇到权势性侵的事件,进而推动了一些修法的声音。法官可否分享一下台湾这二十几年来性暴力相关的法律有什么变迁?

汪怡君:台湾对性侵害犯罪的立法推动最风起云涌的时代是在 1990 年代,为什么会產生这么大的修法动力呢?因为当时发生了刚才主持人所说的震惊社会的彭婉如命案。在场的各位可能年纪很轻,不知道这个事件对当时社会的衝击,这些案件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透过妇女团体和 NGO 的推动,以及女性立法委员在立法院的倡议,很快地,1997 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上路。这部法律上路具有非常高度的意义,因为当时台湾社会其实还不觉得性侵害犯罪的被害人在司法程序能获得相当程度的保障。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强调了几项保障被害人的重要程序,例如县市政府必须设置性侵害犯罪的主责机构,像性侵害犯罪防治中心,这个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结合警察、社工人员、检察官等资源来受理被害人的报案,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机制是可以立即协助被害人前往医疗机构检验伤势。性侵害的被害人有时会有物理的伤势,他身上会有性行为过程中留下来的痕跡和 DNA 的证据,好比说精液、唾液等重要的生物跡证会留存在被害人身上,得第一时间让被害人能安心地透过专业医疗人员的协助用证物盒把证据完整保存下来。在法律修正通过以后,被害人进入司法程序的门槛被下降了,他不再觉得进到司法程序很艰难。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配套是「被害人的减少(重复)陈述程序」,避免性侵害的被害人得一再陈述他到底受了什么样的侵害,警察和检察官在减少陈述程序中一起合作,让被害人能在侦查阶段只做单一次的陈述,完整地把他当时经歷的过程记录下来,作为法院日后判断的重要证据。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还规定进到法院的程序后,被害人在法院的陈述空间是可以跟加害人隔离的,不管是物理上隔离,或是现在法院经常使用的用视讯设备来隔离,避免被害人在法庭跟加害人处在同一个空间会感到难堪、不舒服,甚至重现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法庭的制度设计还包括被害人可以请他的家属陪同到法庭应讯,性侵害犯罪防治中心也会有主责的社工陪同被害人到法庭应讯。在刚开始开案的时候,则会有相应的社工资源,比如说提供心理諮商或相关的访视,有必要时甚至给予安置服务。这些制度现在在台湾已经成为性侵害犯罪处理的 SOP,可是各位试想,二十多年前的台湾就有了这样进步的立法,这很值得我们骄傲,而且我们还可以继续往前进。台湾在 2000 年左右开始更加重视《儿童权利公约》所保障的儿童的权益,以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所保障的身心障碍者的权益,我们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又进一步修正,保障儿童跟身心障碍者在性侵犯罪的司法程序能有更多专业人士进入协助,让他们能在更好的环境保障他们的权利。台湾这样的司法程序虽然还没有到百分之百完美,但很值得我们共同维护,让被害人能更勇敢地面对,对程序能更不感到胆怯而却步。

伊藤诗织:我真的觉得太了不起了。虽然法官说台湾还有可以加强的地方,但比起日本和其它亚洲国家来说真的是太了不起了。我之前有来过台湾採访,了解到台湾各政府部门在性暴力、LGBTQ 的权利、职场性骚扰等方面都有所作为,不管是教育部还是劳动部都有性平权相关的部门;相较之下,在日本,我们虽然有防范性暴力的想法,却只有一个性別平等部,这样的发声远远不够。我去警局报案时非常害怕,我希望我的好朋友可以陪著我一起,可是他没有办法,我甚至被迫要用真人大小的人偶来重演当时被强姦的场景,我的朋友却不能留在房间陪我,现场有好几位警察和摄影机,真令人难以置信。我认为日本该做的,是不要再等下一个案子发生才去修法,现在就应该有所作为。

我非常高兴大家今天看完电影还留下来听讲座,你们可能没预料到看完电影会开始听法律常识,但性暴力这件事情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我们不晓得什么时候这种事情会发生在你或你的爱人身边。今天我们听了法官的说明,了解法律的程序,可以把这份知识带走,做些行动,这让我非常期待。

观眾A:我想谢谢伊藤诗织导演妳所做的一切,《黑箱日记》让我非常感动和受启发,我想大家都有一样的感觉。 2015 年一部关於〈波士顿环球报〉的电影《惊爆焦点》中有一句台词让我很有共鸣,他说「如果养育一个孩子需要全村的力量,那么虐待一个孩子也需要全村的力量」。我在看《黑箱日记》的时候觉得很愤怒,我们常常责怪被害人,但包括那些旁观者,我们大家都有责任。我想问,导演妳也许有过很多愤怒的时候,妳是怎么应对的?妳在电影里对调查员 A 和饭店门卫展现了强大的同理心。另外我想问妳在拍片时的选择,我们一直到最后才看到性侵者的正面,同时也看到导演妳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妳也展示了计程车的片段,这些画面让我印象深刻。

伊藤诗织:我觉得日文里好像没有一个语言或是文字可以让我表达我的愤怒,甚至在被侵害的当下,我讲出来的话是「やめてください」(请住手),因为在日本的文化中,面对年纪比较长的男性,我们必须用尊敬的语气来讲话,是一直到我改用英文跟对方说「Fuck off! 他妈的你在干嘛?」的时候,我才能表达我的感觉。日语中最能表达我不愉快的词语可能只有バカ(笨蛋 )。我之前一直不想感到愤怒,因为对我来说愤怒会变成我跟侵犯我的人做了连结,一直到后来我看了一些书,知道其他有同样经验的人,像女神卡卡也有同样的受害经验,她因此创作了一首歌叫〈猪〉,她在这首歌里面很大声用力地骂那个人 swine(猪)我受到启发,觉得我也可以这样子。愤怒虽然可以推著你去做一些事,可是它也会让你很累。现在的话我会唱唱卡拉 OK、跳舞,尽量不要让自己太愤怒。

汪怡君:我简短回应一下被害人的创伤反应,我在实务上看过非常多且各式各样的创伤反应,各位可以想像性侵害发生的那一个刹那、那一个场景如果被打成碎片,侵入到你的日常生活里面会是什么样子?而且这些碎片都带有墨汁,那样黑暗地、不愉快地打到了你的生活里。在片中伊藤导演觉得樱花季会让她联想到这个事件,影片中我们看到的灯光、饭店、禿头加害人的额头,也都会有所联想。在我审判的经验里,我过去有碰过一个受害人说他的噩梦老是出现一道从窗帘洒进来的光,他就是在落地窗旁边的沙发上受性侵害的,所以那道光一直成为他的噩梦。我们平常看到从窗帘洒落的光,会觉得「欸,还不错」,但是对受害人而言,这些碎片就是这样侵蚀著他们的生活,使日常生活本来的美好变得非常艰难。復原过程不容易,很需要周围的理解跟陪伴,很多性侵害被害人因为站出来控诉,反而使得家人对他们不谅解,造成关係的疏离,甚至有些家人会觉得「你是不是要害人家坐牢?」「这件事情也没那么严重吧?」「人家都已经道歉了,那不然你还想要怎么样呢?」等等想息事寧人的劝慰,但是这些劝说其实对被害人而言是把他的支持系统和家庭关係推得更远的言语。所以我们越理解被害人,越可以让被害人復原的过程走得更顺利,不至於这么艰苦和漫长。

观眾B:伊藤诗织导演的纪录片和书籍对这个案件提供了受害者的角度,揭露日本的权力机关在处理性侵案件时存在的问题,例如说女性警察的佔比较小,日本相关机关不会主动对强姦犯进行调查,以及刚刚汪法官提到的,不同的权力机关在接手案件时会要求受害者重复陈述,日本警察会让被害人使用人偶重演事件,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想了解台湾有没有存在类似的问题?以及台湾在性平相关法律修法时是否会徵询被害人的意见?是从哪些角度去修法?

在《黑箱日记》里我们可以看到伊藤诗织导演不单单关注自己的案件,其后她在日本「提高性同意年龄」以及「將强姦罪的课题扩充到男性」等议题都有关注,这些都和整个案件及整个社会相关,也凸显了她记者的身分。我想了解台湾在这方面的状况是什么样的?

汪怡君:非常感谢这位观眾对这个议题的关注。台湾早在 1988 年 4 月份的刑法修正就跨入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我们的刑法原来是把性犯罪放在「妨害风化」罪章,妨害风化的意思是性犯罪本身是有害社会风俗的、不道德的犯罪,所以被放在妨害风化罪章。隨著那段时间的修法潮流,「妨害性自主」罪章这个名称在当时的修法被確立,也就是立法者宣示性犯罪保护的是被害人的性自主决定权,这是非常重要的宣示,法律不认为在台湾性犯罪是有暴力对待或致使不能抗拒才叫做性犯罪,所以当时修正了强制性交罪的法律要件,有两个很大的修正重点:

一、刪除「致使不能抗拒」这个要件。

二、增加范围的规范。除了施加强暴胁迫以外,其它违反被害人意愿的手段也属於性犯罪的范围。

这样的方式扩大了性犯罪的处罚,也增加对被害人的保护。在此同时,性犯罪过去在台湾是採告诉乃论,也就是必须由被害人提出告诉,法院才会受理报案,1999 年的修法把绝大部分的性犯罪改成了非告诉乃论之罪,如果有人通报性侵害犯罪,不管是被害人的家人、同学、朋友或老师,谁一旦发现了性犯罪都可以去报案,他可以协助被害人,警察机关也不需要问被害人是否要提告就可以主动进入调查。二十几年来,这两个大幅度的修法在台湾已经成为基本的ABC,就是性侵害犯罪不是告诉乃论,且是以违反意愿的角度来规范性犯罪。法院实务的发展也將违反意愿的態样逐渐深化,尽量保障被害人的性自主决定意愿,这是台湾的规范跟日本很不一样的地方。

伊藤诗织:气氛好像有点凝重,我们大家来深呼吸吧!吸,吐~你们出现在这里真的很棒,请给自己一个拥抱,我也回你们一个空气拥抱。谢谢汪法官妳来这个讲座,这很重要,谢谢妳做了这么棒的工作。我说了很多话,谢谢翻译帮我翻出了一切。谢谢金马的工作团队,也谢谢《黑箱日记》在台湾的发行商天马行空。《黑箱日记》 在 2024 年 12 月 13 日会在台湾上映,希望我能再看到各位观眾,届时我会再来台湾多待一些时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