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反驳一下医生只总结出10种人格的说法

电影中有这样一段台词:

We witnessed the destruction of 10 identities tonight.

我们今晚看到十个人格被摧毁

Nine were innocent and one was guilty

其中九个无辜,一个是有罪的

这里的10指的是10个被摧毁的人格,加上幸存的妓女人格,就是11个。医生非常清楚总共有11个人格,他治疗的目的就是除掉其中的10个,留下1个。他犯的错误在于误以为小孩的人格已经被摧毁了(算上小孩的,被摧毁的人格才会有10个),然而小孩人格实际上是诈死。也就是说医生以为只剩下了善良的妓女人格(在座的法官也这么认为,这也是胖子没有被执行死刑的原因),实际是剩下了善良的妓女和邪恶的小孩人格,最终小孩人格杀掉了妓女人格,邪恶的人格留到了最后,整个治疗失败。

那么为什么治疗会失败呢?我们来分析一下医生治疗的实质和逻辑

电影中有这样一段台词:

Malcolm is in the midst of a medical treatment.

麦肯正在接受药物治疗

One which forces all his identities to confront one another for the first time.

这迫使他的多重人格第一次互相面对

I knew there would be violence,

我知道暴力一定会发生

And with it, the number of the identities would be reduced.

但这会导致他的多重人格数量减少

for the first time意味着这是他第一次对Malcolm使用这些药物,因此这个治疗某种意义上算是医生的一个实验。医生只知道总共有11种人格,不知道哪个是坏的(否则他就可以直接让司机人格杀死坏的人格了),也不知道有几个是坏的,他在法官,律师,检察官等所有人的面前进行这个实验,摧毁10种人格,最后剩下1种,交由法官来判断剩下的是好的还是坏的,并以此决定执行死刑还是将他送至精神病院。换句话说,医生的药物就像给11种人格构建了一个角斗场。谁会活到最后,他不知道;谁是好谁是坏,要通过过程来判断。那么问题来了,观众可以通过电影的画面来见证这场“决斗”的过程,医生以及在场的众人要靠什么知道呢?只能靠胖子在不同人格状态下的阐述以及与医生的对话。观众在能看到画面的情况下,都容易被小孩的诈死所欺骗,那么医生和众人纯靠听和对话做出的判断显然也就更容易有疏漏。法官在有疏漏的基础上做出判罚,最终也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疏漏本身存在于医生的治疗方案当中,但他只是展示者,做决定的是法官。法官在悲剧中的责任是被许多人忽视的,从这里也可以引出本片的一个主旨

我们来看这样一句台词:

The question, your honor, is whether to convict the body or the mind.

法官大人,问题是该惩罚身体还是心灵

通常来说,一个罪犯的身体和心灵都是有罪的,对身体的惩罚也是对心灵的惩罚。然而对于精神分裂患者,或者更笼统的精神病患者,当他们的身体并不完全受自己掌控,身体有罪而心灵无辜时,惩罚身体还是心灵就成了一个有趣的法理以及伦理问题。个人认为本片的其中一个主题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以悬疑片为外表,实际探讨法理及伦理问题,不禁让我想起了探讨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

大卫·戈尔的一生 (2003)8.62003 / 美国 德国 英国 西班牙 / 剧情 悬疑 犯罪 / 艾伦·帕克 / 凯文·史派西 凯特·温丝莱特

感兴趣朋友可以去看一看)那么从最终的结局可以看出,电影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倾向于不能因为心灵无辜就不惩罚罪恶的身体,毕竟当他自己都理不清自己的头脑,别人又怎么判断他的心灵是否是无辜的呢?

本片的人格世界完全是虚构的,什么都可以发生,因此过多分析细节并没有太多意义。本文摘抄的台词以及分析的几个切入点都来自于现实世界,或许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新的角度,抛砖引玉。关于电影的主旨,纯属个人看法,欢迎讨论。也欢迎讨论主旨中的那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