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禺在《北京人》说过一句,现实主义当然要写时代,但不一定把那个时代的事都写进去,要写对时代的感觉。

《刺猬》最具魅力的地方是它的情绪都是旧的,家庭关系是再寻常不过的,而它的画面是新的。这种新并非物理意义上的新潮或不合时宜的崭新样板间,而是久别重逢,是贾宝玉对林黛玉“我看妹妹虽如初见却似旧相识”,这种新是我竟然有幸在用二零二四(或许该说是二零二二)年的镜头去感知一个我以为只能出现在零几年语境下的好故事。而我已经太久没有看过这样尊重叙事,雕琢结构的好故事。

长片花释出时,尚有余地欣赏镜头艺术。正式看片后,它情节丰沛到我已经没在看那画面了,我看的是人。

葛优是电影的大底,他这副席面但凡正经八百儿撑开了,再往上着什么色都是对的。他和王俊凯的这次合作,是近年屡见不鲜的新老演员搭配里,所能展现出的最精彩的一笔。好巧不巧,演的就是忘年交,就是差着辈的好知己。

王俊凯这样的年轻演员太难得,当然也和他的年龄有关,他还没有生成经验带来的匠气。现在人动不动就爱讲究“锅气”,好像人站在灶台前只要二三十年浸在油烟里,做出来的东西就能天然闻出值得信赖的味道,殊不知其犹如红白大灶下的油腻锅底,再家常,也只有惯性,没有惊喜。

忘了哪里看过,人的七种情绪,只要推到极致,都是到同一个地方。所以我觉得演员也无分新老,能贡献出绝佳表现的,必然是让人想象不到的处理。

周正跪在牌位前那段堪比哪吒削骨还父割肉还母的表演,是真正生动的,年轻的,唐僧吃了神仙肉一般,挣扎的气息。

《刺猬》之所以没有传递出一种别扭的沉重,是它没有一种人在安乐窝里躺着干嚼去痛片的做作,它的痛苦来源于对自身坚定的去相信和对他者坚持的不原谅,它是外耗型电影,它硬是要挣脱出自己的姿态,即使东西神佛合力对爷俩进行一场场漫长的“垂帘”。

而后发觉,有些艺术表达,本不必须悲壮,不须杜鹃啼血,不须淌过汹涌的浪涉过愤怒的海,这份挣扎你甘之如饴,这口气争了为的是自己。

故事都到了快讲完的时候,我还下意识以为周正要给孩子取的名字是海洋的洋,我还是太俗气。

不是太阳的阳,甚至是沈阳的阳。

那一刻我才透过周正懂了王战团。记住一个人,记住一段过往,记住一个时代,何至于要用悲惨的姿态,也许只是一把揣进怀里的烟。

正式上映前,说再多也觉得是剧透。它或许有自己的受众,但我一定在其中。

我喜欢刺猬,喜欢的是玻璃汽水灌出了冲冠一怒。我喜欢刺猬,喜欢的是雷声炸到被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