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爱来源于羞耻。
羞耻是失语症,是莫比乌斯环,是压抑的性欲,是遗弃与被遗弃,是无法苟同但反复点头。人往往在陪伴中感知爱,但只有在羞耻中才能确认爱。耻感来源于对自身底层逻辑的冲击,是反自我、反潜意识的,是对经验的威胁。正因如此,羞耻是所有对爱的感知里最深刻的一种,几乎作为演化的尽头而存在。
面对爱人,浅层是排异,深层是信赖,很多人就到此为止。但再往下挖掘,就到了深深的羞耻。需要和这个人永远在一起。需要紧密相拥。需要知道对方也爱我。人的基因是自私的,这样那样的需要,几乎是排斥自我、一心奉献的需要,让基因敲响警钟:你在干什么?你不应如此,你应该为自己活。于是人会生出羞耻,耻于自己不明白这些本该明白的道理,怀疑自己是否应该继续下去,很多爱就是这样告一段落的。这就是羞耻的恐怖之处。
可是爱人之时,要怎样才能时时刻刻记起自己,我不明白。人的精力有限,奉献催生遗忘,对他人的爱挤占对自己的爱,这是很正常的事。只要被爱的人爱着就好了。只要被坚定地选择,即便抛却人性也没关系。尽管要一刻不停地生出羞耻,但正是这种耻感,让人能确认面前的爱人正是值得爱之人,于是可以沉溺在自我的解离之中,奔向那种融合。
吴大秀最终选择被催眠,他没有办法战胜羞耻。其实天道伦常,法律道义,没有什么事能真正约束人,没有什么事有真正存在的必要。吴大秀的爱是深刻的,因为他感知到羞耻;同时他的爱是脆弱的,因为他不敢面对羞耻。人可以选择只爱自己,这永远是最优解。但爱是突破一切程式的,爱是不可预料的。正像片中那句“我们明知不能相爱却爱着彼此,你们能做到吗?”,多么悲哀的陈词。
羞耻是一种回顾。即便失忆了,乃至失智了,在爱人面前永远会感到羞耻。在全世界这些人里,挨个看过去,只在一瞬间,只在看到某个人的时候感到羞耻,于是确定这就是我的爱人。太过爱了,爱到几乎可以放弃自我,成为对方的物品。这样的想法对于个体基因的延续来说是毁灭性的,于是它们合起伙来告诉你:这太耻辱了,太羞耻了,你该离开。可是为什么要离开呢,这是自愿的。我愿意成为更好的人,只是在爱人面前,我连人都可以不做罢了。
伦常无所谓,道德无所谓,法律无所谓。我之所以喜欢朴赞郁,是因为世人有所谓的东西他都无所谓,他只在乎爱本身。电影的结尾是苍茫大雪,羞耻胜了,纯爱败了。他的悲观渗透到大雪之中,我在冬天里看到春天。
春日迟迟,若有人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