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是古希腊著名思想家、学问家、哲学家、以及著述家-亚里士多德 众多力作中的一部关于诗学的著作,也是古希腊人的一部专文论诗、评诗的先河之作,是对以史诗悲剧为主的古希腊戏剧的理论评析,在当时的时代具有创新意义,而且对后世亦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是一部西方古典诗学、悲剧理论的传世之作。本文尝试用《诗学》中的悲剧理论来解析反腐电视剧《以法之名》中的悲剧人物和悲剧性情节。

柏拉图(Platio)开启的艺术“摹仿论”作为西方诗学和美学理论的重要基石被继承至今,从“摹仿自然(外物)”到“摹仿生活(人生)”再到“摹仿现实(社会)”,从写实主义到古典主义,以及从浪漫主义再到批判现实主义,历经数千余年的流变。
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认为,戏剧是对现实行为的摹仿,悲剧是摹仿比我们好的人(比如具有巫术的女英雄和俄狄浦斯王族等),喜剧是摹仿不如我们的人,比如小丑。
而悲剧是能引发恐惧和怜悯的情节塑造。

“首先,悲剧不应表现好人由顺达之境转入败逆之境,因为这不能引发恐惧和怜悯,反而让人反感;其次,不应表现坏人由败逆之境转入顺达之境,因为这与悲剧精神背道而驰......再者,不应表现极恶的人由顺达之境转入败逆之境,此种安排容易引起同情,却不能引发怜悯或恐惧,因为怜悯的对象是遭受了不该遭受之不幸的人”,比如《以法之名》中的老乔、秦峰以及白手起家的商人万海。“而恐惧的产生是因为遭受不幸者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剧中所有人物遭受的痛苦,都是人类普遍性的痛苦,因而容易使观众产生共情,恐惧由此而来。另外介于上述两种人之间还有一种人,这些人不具十分的美德,也不是十分的公正,他们之所以遭受不幸,不是因为本身的罪恶或邪恶,而是因为犯了某种错误。《以法之名》中江旭东的错误是十几年前被禹天成设计捆绑,儿子的车祸也是禹天成的精心设计、一手策划;还有片尾文字展示的人物结局中的李人俊、柳韵、兰景茗等都属于这一类,包括刑警队长。这种人性是具有普遍性的(观众喜欢占据道德高位上价值、散德行,也并不是自己多高尚,而是根本没机会堕落),用宗教语汇无碍乎“贪、嗔、痴”,也是普通人、尤其是官员需要理性约束的部分,也是反腐剧的悲剧性核心。

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中规定了悲剧的六个决定其性质的要素: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而情节所摹仿的行动明显的具有简单和复杂之分,所谓“简单行动”指的是连贯、整一,其中的变化没有“突转”或“发现”伴随的行动;所谓的“复杂行动”指其中的变化有“突转”或“发现”伴随的行动。显然前者更适合古代戏剧的简单人物关系和单一情节,后者适合复杂的剧情和庞杂的人物关系,包括现代的电视剧。《以法之名》情节繁复、人物关系庞杂,但逻辑严谨、因果环环相扣,在多重的“发现”和“突转”中推进剧情发展。查案过程中线路的线索构成了“发现”,尸体被误烧、关键证人的死亡导致“突转”,所有的情节主要围绕两个案件的主线,即万海案和检察官老乔之死,而这两条线直指一个案件就是十三年前的枪击案。而万海的枉死是最大的突转,也是这个剧最大的悲剧性体现,显示了保护伞的关系网无处不在,揭露了现实的严峻。
另一个要素-性格,最大的悲剧人物万海性格有几次转变的过程,本来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不乏刚毅果敢,经历过数次被陷害的生死磨难后,对现实心灰意冷,为了儿子,也是他最大的软肋,完全屈服了,面对指导小组也并不配合,直到后来的专案组把他儿子保护起来,他才看到一丝希望时,思想发生了转变,犹豫之际被害了。如果不迟疑,及时说出真相,即便被监听到也晚了,他也就不会死。

还有一个关键要素-戏景。在古希腊戏剧中是以舞台剧的视觉效果呈现,放在《以法之名》里就是场景和镜头语言的艺术处理,记得剧中的很多长镜头的运用很有电影效果,整体感觉技术成熟,细腻,制作精良。

另外,亚里士多德阐述了一个重要的悲剧理论,即行动的产生可以通过三种途径:1.让人物在知晓和了解情势的情况下做出悲剧的行为;2.人物在做出悲剧可怕事件时尚不知对方真实身份,事后才发现与受害者的亲属关系;3.人物在不知自己与对方之间关系的情况下,打算做出不可挽回之事,但在动手之前,因发现真相而停手。第二种情况的悲剧效果最好,其次是第一种,第三种最糟,因为不能表现人物的痛苦,无法产生悲剧效果。《以法之名》中,从家庭感情的角度,检察官洪亮的查案行为开始符合第二种,后来知晓了岳父和妻弟的涉黑后继续查案符合第一种。总之洪亮的家庭情感方面呈现了最大的悲剧性。

久不动笔写东西,但好剧值得。
真理超越时空,致敬亚里士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