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的时候老师给我们看了电影,留下了个问题,依照中国法律,阿玉和平平到底算不算犯罪?
我上选修课一向活跃,老师选了我为代表,我立场坚定地认为,她们犯罪了,网上的分割说,分为两阶段,前面素察妄图侵犯平平,平平和阿玉奋起反抗,将素察打晕,明显属于正当防卫,此时素察已昏迷,他的侵害行为已经停止了,此后她们以为素察已经死去,然后埋葬了他,而素察窒息死亡,这里埋尸的人过失致人死亡。
然后所有说她们无罪的人都说不过我,接下来老师开始了专业的解释,也就是,网上的合并说,将这件事整体看待,平平和阿玉反抗侵害后意外致人死亡,老师说,如果平平一棍子把他打死了,那她算正当防卫没有罪,而埋尸算整个行为里的后续处理,也没有罪,那为什么,这一棍子没打死,接下来埋尸造成过失致人死亡要算有罪呢?
我没学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其实我也没很听懂,但我觉得,老师说的,是针对误杀的判决,如果同样的行为,男女倒置,是平平(男)强奸了素察(女),素察来到平平家妄图报复,被平平打晕,埋尸致死,那这种情况下,那肯定是觉得分割说有道理的人更多,因为大家都站在正义的一方,在这部电影里,我们看完全部,我们了解所有,我们是上帝,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但真实情况下,我们并不知道,庭审上两方各执一词,都把自己往好的一面说。
君子论迹不论心,司法行为应该也一样,因为心是无法被知道的,我还是觉得,单论行为,在侵害的那一方停止侵害后,无论是什么原因,与之后防卫那一方造成的损伤应该分割来看。
老师在课堂结束语里说:“李维杰明显发现素察被活埋,那他见死不救有犯罪吗?没有,他对素察并没有救助义务,他有救助义务的是他的妻子女儿,法定中在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有救助义务,他的先行行为引起的危险也有救助义务……”忽然,他停下来,开始自言自语:“是他的妻女的先行行为引起的危险,而他对他的妻女有救助义务,他对素察真的没有救助义务吗?看来这个问题还有待讨论,同学们,下课。”
幸好我没学法律,要不我那么那个,肯定天天跟人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