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说王佳芝爱上了易先生,所以最终放走了他。这个说法有道理,可太大,又太窄。它太简单地得出武断的结论,太急切地追求一个圆融但片面的环,忽略了恨欲交织的复杂人性,忽略了宏大叙事与自由选择、动静之间的紧张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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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芝对易先生的“纵敌”

易先生跌跌撞撞地跑下楼,箭一般地射进了车厢,轿车扬长而出。王佳芝茫然地走在街上,看着商店橱窗里展示的礼服。黄包车终于来了,一个洋溢着微笑的年轻的小伙子,车把上还有转动着的风车。王佳芝警惕地四下看了看,人流还是缓缓地穿行着,似乎什么都未曾发生过。
黄包车夫:回家?
王佳芝:唉

可何以家为?山河破碎,狼烟四起;母亲早逝,父亲在英国另娶,舅母百般刁难;心上之人满口家国大义,却不敢承担拿走她初夜的责任;党国早已将她列入牺牲名单;她披着“民族大义”的油彩,一朝纵敌,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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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提出,人并非被预定义的“物”,而是通过自由行动不断塑造自我本质的“存在”。这种否定先验意义的立场,消解了将人视为工具(如宗教、社会角色)的合法性,强调主体性必须通过个体选择实现。从这个意义上,王佳芝遭受了一种对其主体性的蹂躏,从人格上,她被周遭的环境视为实现政治目的之手段,进行观念的灌输和自我意识的剥夺;从身体上,不仅引诱易先生的终极目标即是献祭其作为武器的肉体,这把武器的“锻造”过程(剥夺其初夜),亦昭示了王佳芝被强加的鲜明客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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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萨特所说,他者的凝视将主体异化为客体,但真正的自由需通过反抗这种异化,在“为他存在”与“自为存在”的张力中,坚持自我定义的权力。换言之,主体性需在对抗中觉醒。王佳芝的纵敌,即是自我主体性的觉醒和反抗,她不是泯灭人性的武器,不是断情绝欲的工具,而是具有自我意识、具有主体性的大写的人。或许为了压抑心底这种最本真的渴望,她顺从了外界对她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践踏,并以宏大叙事的精神慰藉去说服自己。但事实正如我们所见,这种本能性的渴望,弱小但顽强,像埋藏在万年坚冰下的火山,像平静水面深处湍急的水流,可被压制,却不能被抹杀,总有一天,会以一种决然之势喷涌,颠覆整个心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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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在《西西弗斯神话》中指出,人类对意义的渴望与世界的沉默构成根本冲突,此即“荒诞”。王佳芝被命运摹刻勾勒成一条搁浅在浅滩的死鱼,被“大义”等康德口中的外在价值掏空躯壳后,活活吊死在半空。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活得像一朵为自己盛放的花,或者因自己明媚的狗尾巴草,是花是草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朝圣在追寻自我意义的道路上,追索自己的“神性”,而非被作为没有意识的祭品,被献祭给任何神灵。


我相信王佳芝呼唤过,但世界对此保持沉默,使其陷入“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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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荒诞是起点,拒绝用宗教或世俗信仰(如家国主义)自我欺骗,意味着拒绝成为意义体系的奴隶。这种反抗体现在两个向度:第一,不屈服于虚假意义,如《局外人》中默尔索对司法谎言的漠然。亦如王佳芝的纵敌,对外界强加给她的终极目标的决然反叛。第二,在无意义中穷尽体验,如唐璜式的感官投入。亦如王佳芝与易先生床笫间的生死缠绵。《反抗者》中,加缪将个体反抗升华为对普遍人性的捍卫,反对任何以“历史必然性”为名的暴力。真正的意义构建需在个体自由与共同体价值间保持平衡。经常思考为什么喜欢民法,以前总是以为是对民法外在体系之形式逻辑的迷恋,可能今天才意识到,是被民法的实质价值观所吸引,正如哈耶克将私法描述为社会交往中自我生成的正当秩序,亦正如孟德斯鸠的警示箴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光中,每个人都是整个国家。”今天,我亦愿为“王佳芝”发一声怜惜的叹:
社稷托明主,安危寄妇人。
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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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艳明媚的花蕾在历史夹缝中被浸满时代透入骨髓的凄苦和阴冷,就像上海沦陷区的天空永远悬浮的那层铅灰色雾霭霾霾。李安如此悲悯地看着她绽放又凋零。当电影帷幕落下,钻戒的光芒与枪口的硝烟一齐散尽,我亦不得不如此压抑地承认,所谓背叛,或许是灵魂窒息前最后一次诚实的呼吸。


王佳芝最后对易先生的那两句:“快走,快走。”让我想起,武松血溅鸳鸯楼后,于蜈蚣岭胡乱试刀杀了偷情的道人,再面对那个妇人的时候,也说了两句“快走,快走。”

细下琢磨,原来亦都是一回事,是自我意识的短暂觉醒和反抗,前者即将被沉没在大义的漩涡和沉重历史背景的积压之中,被压得粉身碎骨;而后者,其残存不多的人性已将要被人间太岁神的匪性吞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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