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水比赛写的 事实上也没被人看上 解禁!

一、引言

电影《书店》改编自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同名小说。故事发生在英格兰偏远的小镇哈堡,孀居多年的弗洛伦斯冲破重重阻挠,在当地老屋开办了一家书店。在这雀巢咖啡还相当新奇的1959年,小镇并无一人喜爱文学。此外,恶毒的加马特夫人从未放弃过将老屋改建为艺术中心的想法,并利用权势处处逼迫弗洛伦斯。除了独居的布伦迪希先生和早熟的小女孩克里斯汀,并没有人关心书店的存亡。最终,弗洛伦斯只能在他人冷漠的注视下离开——“因为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1]影片沉稳、克制,画面工整漂亮,叙事娓娓道来,优雅恰似英国绅士,却不动声色地展现了真实的人性。人性卑劣之处固然残酷,善良与信任却没有消逝,总能拨动我们的心弦。影片改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叙事方式的出色,并以其一以贯之的细腻表达托起了厚重的电影主题。

二、叙事特点与主题呈现

《书店》始终穿插着一个女声旁白,负责补充人物的心理活动或完成故事之间的衔接。这是一位全知的讲述者,游离在画面之外,不参与故事,只是扮演着“说书人”的角色。然而随着书店故事的落幕,镜头转换之间斗转星移,“她”的身份亦揭晓——原来这位贯穿了整部电影的旁白,竟是故事中人。已经垂垂老矣的女人正是当年帮助弗洛伦斯打理书店的小女孩克里斯汀,在多年后讲述着这段影响了她一生的经历。她曾是那样讨厌阅读,如今却经营着一家书店。于是,观众得以从书店关闭的遗憾中走出,欣慰于这温暖的传承,想象中间被影片省略的几十年。在被小镇人的冷酷虚伪迎面痛击后,弗洛伦斯昂首离开,克里斯汀烧掉书店,故事好像无法圆满;影片结尾,观众却再次看见书店里摆放整齐的书籍,仿佛昨日重现,不由会心一笑——女孩继承了弗洛伦斯的善良与勇敢,也守护了她的初心与尊严。

信件是推动故事向前发展的重要“道具”之一,电影在处理不同人之间的书信往来的场景时也颇具匠心。写信人直接念信,同时还原他们当时的写信情境,往返之间呈现内容,流畅紧凑。影片中较有代表性的是佛罗伦斯和布伦迪希先生、律师桑顿的几次书信往来。布伦迪希先生的信总是由孩童代为送达,风格简明严谨,恰似他朗读内容时一丝不苟地坐在画面正中央的长桌前的模样;弗洛伦斯给他的回信则温和有礼,附赠书籍时又有一份对长者的好奇。二人在讨论书籍中神交已久,虽尚未谋面,却已在信件往来间建立了知己般的友谊。在和律师的交锋中,弗洛伦斯则展现出了截然不同的一面:她的伶牙俐齿近乎尖刻,让外强中干的律师节节败退,连在办公室支使秘书写信时的步伐神态也不再从容。弗洛伦斯寸步不让的回信让她赢得了短暂的胜利,却也暗示了她不可避免的失败——小镇几乎人人是庸俗的现实主义者,开书店的理想主义者在他们冷酷的“围剿”下,其实没有任何机会。

影片并不从某个人的特定视角展开叙事,而是如同纪录片一样记录镇上不同人物围绕书店展开的一系列行动。哈堡是一座没有秘密的小镇,镇上人人都相识,流言蜚语远却比故事真相传的更快,也更受欢迎。弗洛伦斯帮助渔夫德本系缆绳,毫无戒心地聘用米洛做书店雇员,关心克里斯汀一家,却大多引狼入室,“农夫与蛇”的结局打碎了表面平静的伪装。

弗洛伦斯被迫离开老屋时,电影意味深长地呈现了一组拼接镜头:小镇的人们站在玻璃窗前或凝望、或窥视、沉默或自得地旁观着她的失败,欣赏这彼此心照不宣的结局。“看”的不仅是麻木的小镇中人,还有他们背后冷酷、森严的阶级;“被看”的不仅是正直的弗洛伦斯,还有观影的我们——展现了冷漠卑劣的人性后,影片中人仿佛正透过屏幕窥视着我们,无声地试探着我们的心灵底线。

三、电影改编与主题呈现

《书店》是相当贴合原著的影片,几处出色的改编甚至升华了主题,使得电影的戏剧性增强,主题表现更加纵深。

电影中删去了老屋闹鬼的相关情节,故事的神秘消散殆尽,影片现实主义的色彩也就更加鲜明。扰乱书店经营的不可控因素“敲门鬼”没有了,书店被迫关闭的命运却不会有丝毫改变。事实上,“闹鬼”对书店的影响微乎其微,弗洛伦斯有足够的勇气去战胜鬼神带来的恐惧,却无法阻止屈服于权势的小镇人的纷纷倒戈,只能在为她而设的陷阱里无望徘徊。弗罗伦斯恰似她向全镇人推介的第一本书中的洛丽塔,始终承受着周围人不怀好意的中伤。

影片中,弗洛伦斯与布伦迪希先生的交往则更为丰满。二人通过书信交流,原著中仅有一次见面,却已有难言的默契。电影为二人的友情增添了浪漫色彩,不仅丰富了他们在庄园内第一次见面的细节,还为他们安排了海边的第二次见面。这两位时常在海边共同阅读的朋友没有“越界”,却拥有着比爱情更加纯洁高尚的情感。老绅士如同弗洛伦斯的骑士,捍卫着她的勇敢与尊严,甘愿为她走出封闭多年的庄园讨说法;布伦迪希突然去世后,面对中伤一向平静待之的弗洛伦斯在听见污蔑布伦迪希的言辞时第一次失控爆发。生活在书里的人走出书后难免处处碰壁,两个爱书的人却在世俗的抹黑中看见了彼此的真心。

老屋被克里斯汀烧毁的结局则更具戏剧张力。这个生活在底层、过于早熟的女孩,比弗洛伦斯更清楚人性的冷漠与不堪,也更有生存下去的决心和洞察力。她和弗洛伦斯的友谊跨越年龄,被爱与善良的纽带牢牢相连。二人之间有着全片少见的温馨:弗洛伦斯送给女孩祖父从中国带回的漆器,克里斯汀则努力维护着书店运营。最终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烧毁了曾经满是书籍的破旧老屋,也不肯将它留给浮夸势利的艺术中心。令人感动是,克里斯汀在行动之前小心地取下了书架上剩下的最后几本书——尽管讨厌阅读的她这辈子也未必会翻开它们——然后才将老屋付之一炬。酷爱书的布伦迪希先生总是将书本华而不实的封面撕下扔进壁炉,从不看书的克里斯汀却守护了书店最后的遗存。在码头,小女孩抱着书和离开的弗洛伦斯告别,相对无言,却那样坚定。

四、小结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呕心沥血之作,是超越生命的生命,值得永久珍藏和怀念。”电影《书店》虽然不是书,却给我们带来同样的感受——它含蓄隽永,又不失力度。

书店是灵魂的栖居地,被处处针对的老屋书店同样承载着蓬勃无畏的灵魂。想起影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处细节:克里斯汀对顾客只看不买的行为不满,对弗洛伦斯抱怨说自己整理好的书架都被弄乱了;弗洛伦斯却回答她:“随意翻看是书店的传统,你应该允许他们站在那儿随便翻翻。”因为每一位书店经营者默许的“随意翻看”,这一方天地才成为点亮许多人梦想的地方——他们在书店里永远不会孤独,因为那里始终燃烧着不灭的人文关怀之光。

弗洛伦斯的书店里卖很多种书:宗教、医学、运动、园艺……而她对文学类书籍的宗旨是“只进好的小说”,介于精神、世俗与实用之间的文学依然在老屋书店中占有一席之地。在这样的人人觉得“理解使思维懒惰”的小镇上,文学显然少有人问津,即便阅读大概也是牛嚼牡丹,弗洛伦斯却依然固执地守护了文学的尊严。小镇人势利、自私,破旧的老屋被他们遗弃;弗罗伦斯却修葺了这座房子,让它不再孤独。弗洛伦斯是一个善良坚强、自尊自爱的理想主义者:她在宴会上穿着一条极不合身的大红裙子,却能坦然接受他人异样的注视,甚至宽容地开玩笑说那其实是深石榴色;她失败了,却没有羞愧,因为没有人能够剥夺她内心的勇气和对书的热爱。她用尽全力生存着,失败了依然昂首——如同老屋、如同文学,虽破旧,却不失尊严。而影片《书店》则用出色的叙事和改编再一次重申了这份情怀,为我们带来慰藉与温暖。

[1]【英】 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著,张菊译:《书店》,中信出版社,2019年4月,第1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