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快乐心

看完《第二十条》,首先我就想看看这第二十条什么法律规定:

第二十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内容涉及正当防卫的构成及其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该条款,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不负刑事责任。然而,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如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如果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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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围绕着韩明一家展开,为了孩子读重点高中,韩明全家由县城转市,挂职本市检察院。喜剧演员马丽饰演的孩子妈,在影片里是个笑点,是让沉重的生活里添加一些幽默的丰富的表情细胞进去,让笑泪交织地争斗中充满一些暖暖温情。虽然马丽演得有些过于夸张,但她是一剂暖场良药。也让人揪心痛苦之后,还是能怀着期待继续努力地生活。

韩明的儿子是个见义勇为的好孩子。他在卫生间看见霸凌欺负同学,脱衣羞辱。他救了那个瘦弱的同学,同时也狠狠教训了霸凌。却不知,霸凌是学校教导主任的儿子,主任要求道歉,并报了案。

孩子觉得没有错,拒绝道歉。家长为了孩子能上好大学,不想得罪教导主任,他们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也妥协同意孩子道歉。霸凌为了出一口气,又召集几个混混把韩宇辰打了。妈妈气愤至极,找到张主任,情急之下,推搡把张主任推倒至伤。再一次报案,局面陷入了僵局。妈妈还被关进了拘留所。

孩子与父亲的话引人深思:

韩雨辰:“我就制止个霸凌,事情怎么就这样了?我以后看见同学被欺负,是不是就不管了?”

韩明:“那当然得管。”

韩雨辰:“那管了不又成这样了?”

韩明:“这种事你只要一动手就是互殴,谁伤重谁有理。”

韩雨辰:“爸,你在检察院呆了20多年,你对我妈被拘这件事怎么看?”

韩明:“法律没有错。”

韩雨辰:“那谁有错?”见义勇为不应该是任务,坚守自己内心的底线,见义勇为是我们应该做的。

检察官无言以对。

郝秀平一个聋哑残障的普通民妇,女儿也是聋哑儿,为了给孩子治病,丈夫向村霸借了高利贷。村霸一次次强奸凌辱郝秀平作为抵债借口,还把丈夫像狗一样地栓起来看门。忍无可忍的丈夫被解锁后去还击村霸。村霸扬言要去车上拿刀,丈夫因为胆怯,因为长期地被欺辱累积的怨愤,也是一种自卫反击,他回屋拿剪刀捅伤村霸。丈夫被关押。

郝秀平被村霸手下一次次围追堵截,逼着签字妥协是自愿上床。他们想给丈夫定罪。郝秀平被逼无奈,也为了还丈夫公道和自己清白,她纵身一跃,从高楼跳下。这也是最悲催的一幕,那是一种绝望,一种对生而为人所受屈辱无地申冤的决绝。她的一跳,给法律敲响了警钟,也给坏人的重重逼迫迎头重创。“不是重伤就有理,法不能给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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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秀平幸运地捡回了一命。但另外一个见义勇为的人却永远失去了生命。

张贵平,一个公交司机。在公交车上,看见猥亵女生的流氓做乱。他在制止过程中失手拿铁罐重伤了流氓脑袋。他被关三年。妻子在上访过程中病倒离世。张贵平的女儿一直坚持写诉讼,要求爸爸讨回公道。这个案子是韩明办的。韩明劝说他不要一次次浪费时间去北上,把时间花在女儿身上,攒钱供孩子读个好大学。还为他找到了工作。为了不违背孩子的决心,他决定做最后一次上访,途中横遭车祸,永远也不能醒来。

在最后的听证会上,韩明他从一个在大流洪潮里小心谨慎说话办事的自我里跳脱出来。他列举了多个都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案例。他要打破常规,打破思维死环。他要为老百姓发声,只为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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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郝秀萍为什么会扔下狱中的丈夫和5岁的女儿去跳楼?因为她绝望!对法律的绝望!对我们的绝望!如果我们不能带给她希望,我们有什么资格穿这身衣裳?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我们要用真正的公平正义去回应每一位老百姓的诉求,去回应他们的情感和最朴素的期待,让天底下每个人都明白,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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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发声,让全场泪奔,内心澎湃。这就是公平和正义,终于讨回了公道,好人沉冤得雪,坏人必须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