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莎对自己一直坚信的“法律下的真相”,产生了巨大动摇。泰莎醉酒之后,明确拒绝男同事,却依然遭受侵犯。在经历巨大痛苦纠结后,泰莎选择报警将侵犯者告上法庭。作为律师,泰莎十分熟悉整个审判流程,她深知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十分渺茫,她知道对方律师会找出自己口供的破绽,而陪审团根本不会相信她。可是她依旧愿意揭开伤疤,依旧站在法庭大声喊出女性的声音,面对身后千千万万的女性,她坚信有些事情必须改变”。
可以说法律有漏洞,但和性别没关系,强行和性别拉关系,还拉得这么牵强,真的抽象。
“可是她依旧愿意揭开伤疤,依旧站在法庭大声喊出女性的声音,面对身后千千万万的女性,她坚信有些事情必须改变。”
这里其实牵强得要死,那偏袒女性所制造的一系列冤假错案以及相关电影也不少吧,可以说这是男女都有受害的一个法律症结,偏偏什么父权什么女权强行加码。评论区搞得一个性别很坏,另一个性别很蠢的众生相出来一样。男=理性的坏,女=感性的蠢,两个性别换着法的罔顾事实,实在看不出谁正义,这电影纯纯女权玩具罢了。
女权主义者的诞生源头是什么呢?那就是雄竞没能力,雌竞没优势。不讲事实不讲依据,靠杜撰凭直觉,感觉地球围着自己转,三天两头被迫害妄想一下,然后依靠绝对“感性”的正义情绪怨天尤人,难怪这个群体一直没啥实践成果。
抽象的情绪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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