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鹅人》存在着两种逻辑。实际上本剧的主题也正是这两种逻辑的斗争,一种是黑帮的逻辑,一种是疯子的逻辑。
奥兹表面上服从黑帮的逻辑,但是实际上他之所以能出头是因为他遵循的从来都是疯子的逻辑。像马罗尼就遵循典型的旧式黑帮逻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一个绅士”,不玩最脏的手段,做事留余地,这样才能打造一个江湖。而奥兹其实一直遵循的都是疯子的逻辑,也就是做事毫无底线,背叛,黑手,灭门,只要能上位不惜一切代价。这部分是出于残疾导致的对尊重至大的渴望,部分是上位是和母亲的约定,能让母亲爱他。至于奥兹尊崇老牌黑帮,实际上也是对方获得了终极的尊重——死后受到纪念和爱戴。但奥兹注定是无法获得这一切的,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出身,而是因为他的行事手段,究其本质,他就是一位疯狂之徒。
而索菲亚则是被迫卷进了两种逻辑之中,她最初遵循的正是父亲设定好的黑帮逻辑,掌管家族。但是他的父亲本身就是一个表面黑帮的精神变态,这让索菲亚并没有完全认识到这一点,她仍然希望走弟弟所设想的黑帮道路,然而奥兹的无底线让她彻底意识到黑帮逻辑的过时,必须用疯子的逻辑才能对抗其他的疯子。于是她杀死了全家,这时她几乎又要选择黑帮逻辑,但是奥兹的刺激再次让她选择掀桌,不计代价地让奥兹痛苦。可以说索菲亚的人物变化就是不断地被疯子逻辑刺激,最终践行这一逻辑。
但是《企鹅人》最顶尖的地方就在于,主要角色都或多或少地同时使用两种逻辑行事,但是当一人靠着疯子逻辑步步高升时,另一些人不得不使用同样的疯子逻辑才能不被打败。于是整个环境就会变得愈加疯狂,所有人都开始无底线地行事。
让我们再退一步,这两种逻辑是否有点眼熟?是的,黑帮逻辑的本质是传统的行事方式和手段,而疯子逻辑则是不择手段。蝙蝠侠和小丑实际上也是体现着相同的关系,蝙蝠侠只有成为那个疯得穿蝙蝠衣的人,才能对抗罪恶,而小丑因为这种疯狂而成为小丑,他们的对抗则让他们滑向更深的疯狂。
这两种逻辑的对抗正是蝙蝠侠作品的内核之一。如果给这样一个内核起一个名字,那么我想我们可以称其为——哥谭。